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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乡村旅游扶贫工程的实施方案(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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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一系列步骤和措施。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平,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下面是小编为大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篇一

简报一:

913日至14日,全省乡村旅游与旅游扶贫推进会在十堰召开。省旅游局局长运坤出席会议并讲,副市长张慧莉致辞,全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旅游局(委)局长(主任)及有关乡村旅游业代表等参加会议。

钱运坤在会上高度评价十堰旅游产业发展成就。他说,十堰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和南水北调中线核水源区的政治使命要求,提出“外修生态、内修人文”重大发展方略,依托“仙、秀水、汽车城”三张名片,深度挖掘乡村旅游资源,着力打造全域景区,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民主体”的可持续发展模式,走出了乡村旅游带动脱贫致富的新子。

钱运坤指出,乡村旅游是旅游发展的新空间,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新动力,是扶贫攻坚的新任务,抓乡村旅游及旅游扶贫需要政策引领,需要改革推动,需要久久为功。全省旅游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规划,整合资源,创新模式,推进落实,用旅游眼光打造新农村,用“创时代”理念发展乡村旅游,打造“景村共建、农旅互动、多产兼容、诸业同兴”的乡村旅游新格局,使乡村旅游成为全省旅游发展的亮丽名片,在推进扶贫攻坚中再立新功。

会上,十堰市旅游局、黄冈市英山县旅游局、恩施州来凤县百福司镇、襄阳市谷城县五山镇堰河村、咸宁市通山县大路乡山口村鲜虾戏水农庄负责人作经验交流。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共70余人到张湾区黄龙镇斤坪现代农业生态观光园、郧阳区茶店镇樱桃沟村,实地考察十堰乡村旅游发展况。

简报二:

10月19至20日,河南省乡村旅游提升及旅游扶贫推进会议在栾川召开。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扶贫办主任,18个旅游扶贫试点村所在的扶贫工作重点县扶贫办主任,18个旅游扶贫试点村负责同志和全省旅游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共130人参加会议并现场观摩考察。省扶贫办主任张成智出席会议。

张成智表示,旅游扶贫是国务院扶贫办20xx年启动实施精准扶贫的十项工程之一,要切实认清乡村旅游扶贫的重要地位。乡村旅游扶贫是新常态下新的经济增长亮点,旅游和扶贫结合起来能产生多方面的综合效益,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能把特困片区变成景区,把贫困人口变为富裕人口。

张成智说,乡村旅游扶贫是一条行之有效的脱贫致富主渠道,通过开发农家乐、小超市、采摘园等特色旅游扶贫到村到户项目,可以形成地方品牌,取得带动广大贫困群众增收的良好效果;乡村旅游扶贫能有效提升贫困群众的综合素质,通过村容村貌治理,制定村规民约,开展接人待物培训,群众的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升;乡村旅游扶贫工作任重道远,贫困群众由于缺乏参与发展的资金和技能,大多只能通过打工或土地流转获得收益,景区开发与贫困村发展联系还不够紧密,一些市县还没有形成扶贫办主动、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协调机制。

张成智要求,各地扶贫部门要把旅游扶贫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日程,建立和完善试点工作领导机制,分解落实工作目标责任;要抢抓发展机遇,更新观念、注重谋划、协力推进、合作共赢;要整合相关资源,通过整合相关行业部门资源和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共同推进乡村旅游扶贫试点;要灵活掌握政策,可通过搬迁扶贫、整村推进、到户增收、小额信贷贴息等项目,扶持旅游扶贫试点项目;要主动与旅游部门协调配合,通过驻村工作队、第一记把旅游扶贫工作落到实处,让广大贫困群众参与到旅游扶贫开发中来,早日实现脱贫致富。

简报三:

5月19日,全市乡村旅游提质与旅游精准扶贫推进会在山亭区召开。与会人员参观了山亭区现场,对全市乡村旅游提质与旅游精准扶贫进行了部署。市委副书记梁宪廷主持会议。省旅游局副局长张明池出席,副市长霍媛媛讲话。

梁宪廷指出,各级要切实增强做好乡村旅游和旅游精准扶贫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打好生态牌、人文牌、扶贫牌,着力建设全域景区、全域旅游区、全域生态区,推动我市乡村旅游和旅游精准扶贫工作不断向纵深开展。

梁宪廷强调,对乡村旅游工作,要坚持高起点规划,着力建设一批乡村旅游重点项目,突出地域特色、文化底蕴、生态优势,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区域联动的乡村旅游开发新格局。要坚持典型引路,打造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典型,带动整体提升。要坚持多渠道融资,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旅游项目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抓好全域旅游厕所革命,促进旅游品质和服务水平大提升。对旅游精准扶贫工作,要依托帮扶村优势资源,逐村逐户制定旅游扶贫实施方案,分类施策、精准帮扶,防止“大水漫灌”。要创新帮扶途径,引导贫困户通过兴办家庭旅馆、农家乐、小型超市等旅游服务设施,发展地方特色种植、养殖项目,利用土地、房屋入股和打工就业等多种方式参与旅游产业发展,趟出脱贫致富的新路子。要加强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对旅游扶贫从业人员和贫困农户进行经营管理、食宿服务、导游解说、市场营销等培训,不断提升景区竞争力,努力吸引更多消费者。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严格旅游扶贫资金用途,确保发展见成效、群众得实惠。

霍媛媛在讲话中要求,各级要科学规划,着力建设一批全域乡村旅游目的地。要紧盯市场,着力打造一批吸引力强的乡村旅游产品。要夯实基础,着力提升乡村旅游服务品质。要品牌,着力加大乡村旅游宣传推介力度。要完善政策,着力健全乡村旅游发展保障体系。要全力做好旅游精准扶贫工作。

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篇二

5月11日,黔南州扶贫工作现场推进会在三都水族自治县召开,安排部署全州下步工作。

黔南州人大主任罗毅、州委副书记吴胜华、副州长陈有德、州政协副主席梨燕萍等州领导出席会议,三都县领导梁嘉庚、潘仕进、韦其贤、陈木林、严军和其他12个兄弟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组织部长、分管领导,州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了现场推进会。

,在三都,与会人员首先参观了普安镇交梨社区高平村乡村旅游项目和普安镇普屯村扶贫生态移民项目,接着一路乘车前往大河镇参观政务大厅,然后又参观万户水寨生态移民项目、周覃镇廷牌社区马铃薯基地,最后实地观摩了周覃供港粤蔬菜基地发展情况。下午,前往荔波参加总结会,共商全州扶贫发展大计。

时值初夏,三都大地绿树成荫,田间忙碌,生机勃发。从高平乡村旅游之地到大河果蔬菜基地,从万户水寨到廷牌马铃薯基地……大家一路走、一路看,一边听、一边想,纷纷用机、相机拍照摄像,记录下好经验、好做法。一路上,参会人员下车看点参观,上车交流体会,全程热闹而有序,就连在大河吃简便午餐时,也是边吃边聆听三都干部有关扶贫创新做法和建设思路情况介绍,以便更好地为黔南州精准扶贫工作把脉,让广大农民群众早日脱贫致富。

近年来,三都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同步小康和扶贫攻坚三年大会战路线图、总目标、总任务,大力实施工业强县、城镇化带动和民族文化旅游带动三大战略,以旅游为主轴深入推进同步小康“六大工程”,以坚决打赢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事业三场战役的决心。以农村扶贫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为引领,抢抓省委办公厅定点帮扶、深圳及广州珠海区对口帮扶以及“集团帮扶、整乡推进”、全省扶贫攻坚示范县等项目实施机遇,按照扶贫攻坚三年大会战各项任务要求,强化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事业建设,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同步小康。三都通过围绕果、菜、畜、茶四大产业,扶持带动广大群众走出一条“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致富新路子。

据统计,2012年以来,三都县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1905.9万元,惠及406个村(村次)8.7万户(户次)37.3万人(人次),重点建设蔬菜产业基地4.4万亩、葡萄产业基地5.1万亩、九阡李产业基地1.1万亩、核桃产业基地10.36万亩、茶叶产业基地1.47万亩、中草药0.6万亩以及120户家庭农场等生态畜牧业和通组公路等设施建设。三年间累计减少农村贫困人口9.38万人,实现了交梨、三合、九阡、普安、塘州、廷牌、合江等7个镇(社区)“减贫脱帽”工作。

比如,交梨山地生态葡萄产业示范园区是省政府于2013年批准建设的省级重点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之一。园区主要由葡萄产业区、特色生态养殖区、农产品加工物流区、粮蔬产业示范区、新农村居民安置区、农业孵化园、森工产业园、农业休闲主题观光园“五区三园”构成,园区内葡萄种植面积达5万亩,核心区1.1万亩,挂果面积达3.6万亩,涉及20个行政村6196户,受益27306人。园区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稳步推进,高效开发”的思路,通过“集团帮扶、整乡推进”等财政项目的扶持,整合各部门资金,采用市场化、公司化运作方式,以“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农村合作社+农户”等形式,使园区人均纯收入达10986元,高出县农民人均纯收入(6776元)4210元。交梨的扶贫思路及模式,成效明显。

据悉,三都下一步将按照精准扶贫到村到户的要求强化扶贫产业规划,以“三个50%”安排落实扶贫资金等措施,继续创新扶贫模式,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果,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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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篇三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级统筹、县负总责,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政策扶持、合力推进”的总体思路,建立政府补助、社会帮扶、金融支持、用户出资等多途径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大力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实施,有效増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贫困户家庭收入,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步伐,充分发挥光伏扶贫的产业带动作用和社会综合效益。

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积极开展光伏扶贫工程建设。实施对象主要为两类:一是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扶贫工作重点村;二是无劳动能力(无劳动能力指60岁以上老人和16岁以下未成年以及因病因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群体)、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至,通过3年集中组织开展光伏扶贫工程,力争惠及1000个扶贫工作重点村、10万个贫困户。

二、工作重点

各地在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前提下,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建设。既鼓励釆取整村推进的方式,利用贫困村、贫困户屋顶和庭院空闲地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收益直接归贫困村或贫困户所有;也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利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土地租金、投资入股等收益统筹用于贫困村或贫困户脱贫致富。

(一)明确实施对象。各地要在充分尊重贫困村、贫困户意愿的基础上,按照贫困村和贫困户自愿申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优选纳入光伏扶贫范围的贫困村、贫困户。确定参与项目的贫困村、贫困户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标准条件,严守筛选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和套取扶贫资金行为。

(二)编制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各市和有关县(市、区)应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依据本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基本情况、电力消纳状况、建设场址、贫困户屋顶等资源利用条件,组织编制本地光伏扶贫专项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专项规划及工作方案应明确光伏扶贫工程的建设规模与布局、建设模式、融资方案,收益分配、项目运维等,落实用地、规划、电网接入等建设条件,并具体到年度建设计划上,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组织光伏扶贫工程实施。各有关县(市、区)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本地光伏扶贫工程建设主体,按照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分期分批实施光伏扶贫项目。光伏扶贫工程项目须采购使用技术先进、经过国家检测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和设备,工程建设主体须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施工与运营经验、技术与管理能力等。项目建设主体要负责做好光伏扶贫项目的.设计、建设、安装及运行维护等工作。

(四)跟进监管服务。各地要统筹建立光伏扶贫工程监管机制,研究制定光伏扶贫工程管理办法,对光伏扶贫工程招标建设、竣工验收、运营维护等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管和服务,保障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切实发挥最大效益。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资金筹措。实施光伏扶贫工程的有关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政府补助、社会帮扶、金融支持、帮扶单位和用户出资等多途径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省级切块到县的扶贫发展资金(含特色产业扶贫基金),各县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用于光伏扶贫工程,其中2016年用于光伏扶贫工程的特色产业扶贫基金要确保专款专用。积极争取国家光伏扶贫工程建设资金、中央及省级预算内投资和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等。要拓宽渠道,用好金融机构中长期低息贷款和小额扶贫贷款特别是“富民农户贷”鼓励各级帮包单位积极筹措资金,统筹用于贫困村、贫困户光伏扶贫工程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参与光伏扶贫工程,对积极参与光伏扶贫的企业,省级发改部门在安排光伏电站规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二)强化电网服务。发改部门和电网企业要积极完成农村电网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和光伏扶贫工程实施。电网企业要结合正在组织实施的农村电网改造分级计划,加大重点扶贫地区资金和项目投入,做到电网改造升级与光伏扶贫工程同步建设、同步实施,确保光伏扶贫工程并网需要。要本着简化流程、便捷服务的原则,及时出具并网接入意见,优化系统调度运行,优先保障所发电量全额上网,并按期结算电费、转付补贴,确保及时到位。

(三)简化项目审批。各市县要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光伏扶贫工程项目管理程序。对于依托自有建(构)筑物或附近设施建设的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由县级电网公司统一协调并网条件后,按简便登记形式代理办理备案管理手续;对于集中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按属地原则实行属地备案管理,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四)创新工作模式。积极创新光伏扶贫模式,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据当地太阳能及土地资源状况、资金筹措、电网接入等,选择有实力的企业,采取资源、资金入股等形式,整体开发光伏资源,合作建设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每年分红收益统筹用于贫困村、贫困户脱贫。相关县(市、区)要统筹做好光伏扶贫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省级发改部门每年从中优选2—3个县(市、区)作为光伏扶贫示范县,积极争取国家光伏建设规模。积极争取临沂市沂蒙老区创建国家光伏扶贫示范工程。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光伏扶贫工程实行省级统筹、市级协调、责任到县、落实到户的协同推进机制。省级层面主要负责编制全省光伏扶贫工作方案,研究制定光伏扶贫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级主要负责加班指导和服务对接,落实国家和省里的相关扶持政策,配套相关资金和政策,加强对工程实施的督促监管。县级承担推进光伏扶贫的主体责任,负责制定光伏扶贫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组织项目建设,做好协调服务、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和收益分配等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光伏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开展。发改部门牵头负责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制订、建设规模争取与安排、配套电网规划建设等工作;扶贫部门牵头负责宣传发动、选择贫困村和贫困户、拟定年度计划、牵头组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项目实施;国土、林业、规划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协调落实光伏扶贫工程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相关财政资金的筹集、拨付与监管;金融管理部门负责协调金融机构对光伏扶贫项目给予贷款支持,物价部门负责光伏扶贫工程电价政策;电网企业负责光伏扶贫工程电网接入、并网运行、电费及补贴结算等工作。

(三)加强考核监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光伏扶贫工程作为产业扶贫的重要内容,严格标准,明确责任,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调度通报和督查考核,确保把各项任务目标及时落到实处。要加强光伏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对光伏扶贫工程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w挪用、挥霍浪费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从严查处。

(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企业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光伏扶贫相关政策、项目建设动态、实施效果、典型案例等的宣传推广,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光伏扶贫工程,引导广大贫困户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并参与光伏扶贫工程,形成协同推动工作顺利开展的良好氛围。

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篇四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皖政办〔〕34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十三五”期间实施光伏扶贫工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大力推进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做好产业扶贫“到村、到户、到人”工作,大力推进贫困村、贫困户光伏扶贫项目,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贫困户家庭收入,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步伐,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一)产业扶贫,生态环保。把发展清洁能源产业与扶贫相结合,在注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贫困户收入稳定增长。

(二)政府主导,确保实效。政府负责产业扶贫到村到户以及光伏发电项目的组织、宣传、实施工作,本着村集体和贫困户自愿的原则,优先选择积极性高的贫困村、贫困户为项目实施对象。

(三)因地制宜,科学选址。根据贫困村、贫困户场地及接入条件,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按照项目建设条件和要求进行选户和选址,确保项目建成后实现发电效益最大化。

(四)建管并重,公平公正。在光伏扶贫工程建设过程中,更加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精心组织,不折不扣完成建设任务。

三、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为两类:一是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二是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一般贫困户。

四、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光伏扶贫工程总体目标是建设65个贫困村、10000户贫困户光伏电站,总建设规模3.53万kw。

“1+x”建设模式:“1”是指在65个贫困村每村建设1个100kw(或60kw)集中光伏电站,实现全覆盖;“x”是指在235个行政村一般贫困户中选择符合建设条件且自愿建设的贫困户共10000户,每户建设3kw的户用光伏电站。

(二)试点年完成建设任务8650kw。

1.在枞阳县235个行政村,每村选择符合建设条件且自愿建设的`贫困户10户,累计2350户。每户建设3kw的户用光伏电站,建设规模7050kw。

2.在枞阳县22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符合建设条件且自愿建设的贫困村1个,共22个。每村建设100kw(或60kw)集中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600kw。

(三)推进年(—20)完成建设任务26650kw。

五、实施方法

枞阳县政府是光伏扶贫的实施主体,采用“三统一”建设方式,即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筹集资金、统一移交维护。

(一)统一规划建设。枞阳县政府明确年度建设任务,确定具备建设条件和电网接入条件且自愿建设的贫困村、贫困户,并指定平台作为项目业主负责规划、融资、建设和移交工作。

(二)统一筹集资金。采用1:1:1筹资方式,市、县财政和村(户)各分担三分之一。

县财政分担的部分如有缺口,可由县政府指定平台向金融机构融资、发行债券或由中标企业垫资,并逐年偿还本金,政府贴息。其中:枞阳镇、汤沟镇和横埠镇14个贫困村集中电站,由县财政分担的三分之一建设资金,分别由对口扶持的铜官区、义安区和郊区政府承担一半。

贫困村和贫困户分担的部分按以下方式筹集资金。

贫困村。每个村注册成立经营性公司,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运作。一是鼓励对口贫困村的帮扶单位解决部分建设资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少于5万元(1对1),企业不少于8万元(1对1);二是不足部分贷款,通过发电收益分年偿还,政府贴息。

贫困户。贫困户无力承担的,由贫困户贷款,通过发电收益分年偿还,政府贴息。

(三)统一移交维护。村集中光伏电站、户用光伏电站建成并网后,县政府指定平台即时将产权移交到村、到户。后期维护工作,由县政府指定平台与中标企业协议约定,原则上前由中标企业免费运行维护,10年后可设立运行维护基金,保证光伏电站正常运行。

六、运营管理和收益结算

(一)运营管理。村集中光伏电站、户用光伏电站项目,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符合资质条件、具有社会责任的光伏发电设备供应商及建设企业组织实施,运营服务由建设企业提供基本培训以及使用手册,供应商及建设企业建立售后服务网点,提供设备维修。

(二)补贴结算。村集中光伏电站、户用光伏电站发电全部上网,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和补贴政策。供电部门根据国家、省光伏发电补贴政策,按结算周期(一个季度)向村集体、贫困户支付政策补贴资金。县扶贫办、县金融办组织贫困户在当地金融部门办理结算卡,一户一卡,一季度一结算。

(三)收益分配。户用光伏电站收益除用于偿还贷款外,其余归贫困户所有;村集中光伏电站收益除用于偿还贷款外,主要用于贫困村出列和专项扶贫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光伏扶贫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分管市长任组长,枞阳县政府、市扶贫办、发改委、财政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农委、环境保护局、政府金融办、公管局、铜陵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枞阳县政府要成立强有力的光伏扶贫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负责项目具体推进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枞阳县政府负责光伏扶贫项目计划、资金筹措、组织实施、收益分配、综合监管等工作,并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市发改委负责协调项目备案、地面光伏电站指标和相关政策争取、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以及光伏扶贫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市扶贫办负责宣传发动、选择贫困村和贫困户、拟定年度计划、牵头组织项目实施工作;市财政局、政府金融办负责项目资金的筹措与监管,协调金融机构支持光伏扶贫工作;市公管局负责项目招投标组织实施工作;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农委、环境保护局负责光伏扶贫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优惠政策落实,并为光伏电站建设提供项目规划、用地、林地、环评等相关报批工作;铜陵供电公司负责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确保满足光伏发电上网需求,并负责电表调试与安装、并网发电、按季度抄表结算、及时发放补贴资金等工作。

(三)强化考核考评。把光伏扶贫工程纳入对枞阳县政府和帮扶单位扶贫开发工作的考评内容。

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篇五

(一)基本情况

1、贫困地区概况

(1)自然地理概况。上蔡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部、驻马店市东北部,古为蔡国,是蔡氏祖地、秦丞相李斯故里、中国重阳文化之乡,辖22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460个行政村(居委会),人口151万,面积1529平方公里,耕地165.6万亩,是一个平原农业大县、人口大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2)产业经济现状。止底,全年生产总值184.8亿元,比上年增长9.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9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固定资产投资119.4亿元,比上年增长20.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6.8亿元,比上年增长13.4%;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7亿元,比上年增长12.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955元,比上年增长9.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867元,比上年增长10.9%。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55.07亿元、贷款余额93.95亿元,比年初分别增长10.2%、8.1%;全年新引进各类项目36个,合同总投资209.5亿元,其中,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9个,合同总投资111.4亿元;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36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到34.08%,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全年粮食总产达到10.6亿公斤,连续实现增产增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是:经济总量偏小,下行压力较大,部分行业、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复杂严峻,稳增长、保态势任务依然艰巨;产业结构转型步伐有待加快,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潜力还未完全释放,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高;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缺乏重大财源支撑,经济增长后劲不足;贫困人口基数较大,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医疗、教育、养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管理等公共服务领域,与人民期待还有较大差距。

(3)土地利用现状。

末,上蔡县土地总面积为151422.68公顷。经过基数转换后,农用地126651.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64%;建设用地22116.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4.61%;其它土地2654.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75%。

农用地中,耕地112776.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4.48%;园地63.61公顷;林地3869.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6%;其它农用地9941.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57%。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21179.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99%。其中建制镇用地2123.85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8717.81公顷;采矿用地338.35公顷。交通水利用地845.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2%。其中公路用地837.38公顷;水工建筑8.56公顷。其他建设用地90.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6%,全部为特殊用地。

其它土地中水域2654.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5%;自然保留地0.31公顷。

(4)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基本情况。通过开展建档立卡工作,全县共确定贫困村172个,识别出人均收入低于2736元的农户46778户、173387人。20实现20个贫困村、3.1万贫困人口的脱贫,20实现23个贫困村、2.7万贫困人口的脱贫。截止2015年底,全县有129个贫困村、32250户114915人贫困人口。当前解决贫困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我县仍有7771户家庭无劳动力的贫困户,贫困人口20544人,靠产业扶贫难以实现脱贫,靠政府兜底,作为贫困县又很难保证。

经统计,本县2015年底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村129个,建档立卡贫困户32250户、11491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内贫困户25313户、94736人;建档立卡贫困村外贫困户6937户、9人)。

2、光伏精准扶贫对象的确定。光伏扶贫对象主要是丧失劳动能力及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特别是家中无劳动力的贫困户。止目前,上蔡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还有无劳动力或缺劳动力贫困户7771户,20554人。

经统计,上蔡县拟通过光伏扶贫解决的建档立卡贫困户7300户,共涉及贫困村129个,建档立卡贫困户7300户、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内贫困户2730户、7490人;建档立卡非贫困村4570户、12544人)。

3、电网建设现状及负荷情况:

(1)电网现状

县域内现有220千伏变电站1座,同塔双回输电线路1条,长度37.8千米,容量360兆伏安。110千伏变电站4座,主变7台,总容量321.5兆伏安。110千伏输电线路9条,长度153.3千米,另有1座110千伏蔡沟变电站在建,预计6月30日前投运。35千伏变电站16座,主变28台,总容量187.4兆伏安。35千伏输电线路20条,长度177.5千米。10千伏线路100条,共1982千米。

(2)2015年电力负荷情况

本县2015年最大负荷235兆瓦,最小负荷为115兆瓦。总体负荷以居民负荷为主,占60%以上,其中:农村地区主要供电负荷为居民用电,城关主要供电负荷为化肥厂、西工业园产业集聚区及城区居民用电。

(3)农网改造进展情况

2015年农网一批工程已完成100%,2015年新增农网工程已完成45%,农网工程目前准备招标物资,计划5月底开工。已完成的主要工作主要包括:

(3.1)2015年农网一批工程工程概况:

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35千伏投资259万元;10千伏及以下工程投资941万元。

35千伏部分:投资259万元,扩建35千伏袁庄二期工程,新增变压器一个,容量10兆伏安,目前已投运。

10千伏部分:投资941万元,其中:10千伏线路工程1项:新建10千伏架空线路6.97千米;台区工程65项: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17.71千米,新建改造0.4千伏线路43.81千米,新建改造配电台区65个,配电容量14.035兆伏安,目前全部已完工。

(3.2)2015年新增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概况:

总投资7427万元,其中35千伏投资1618万元;10千伏及以下工程投资5809万元。

35千伏部分:投资1618万元,新建黄埠35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10千伏线路12.2千米,新增变压器一个,容量10兆伏安;新建蔡沟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送出工程,新建10千伏线路5.66千米;增容改造大路李35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工程,新增变压器一个,容量10兆伏安;扩建吴庄35千伏变电站工程,新增变压器一个,容量10兆伏安,目前黄埠、大路李、吴庄在建。

10千伏部分:投资5809万元,其中:10千伏线路工程36项,新建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174.64千米,高低压同杆改造0.4千伏线路10.93千米;台区工程157项: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50.42千米,新建改造0.4千伏线路113.8千米,新建改造配电台区157个,配电容量34.7兆伏安;0.4千伏线路改造工程33项:改造0.4千伏线路65.72千米。目前已完成投资2206.85万元,已开工151项,已完工112项。

(4)拟完成工作:

(4.1)根据县城公路规划,以下几个对应路段的线路需要搬迁及改造,总计需求资金约2520万元:

(4.1.1)五龙源大道:北段公路新建工程,35千伏芦杨线路需要搬迁,长度1.3千米,估算需求资金160万元;南段公路拓宽改造,10千伏杨供5、上供3线路需要搬迁,长度2.6千伏,估算需求资金260万元。

(4.1.2)蔡侯路石像至五龙源路段:公路拓宽工程,10千伏杨供4线路需要搬迁,长度1.5千米,估算需求资金150万元。

(4.1.3)兴业路东段化肥厂至杜一沟路段:公路拓宽工程,10千伏杨供5、上供3、刘供3、刘供4线路需要搬迁,长度1.5千米,估算需求资金150万元。

(4.1.4)南环城路、西环城路:公路新建工程,110千伏上芦、上杨、齐上、房上、上芦、银上线路需要搬迁,35千伏上化、上杨、上大、上刘、上城线路需要搬迁,10千伏上供3、上供7、上供12、上供17线路需要搬迁,以上线路搬迁估算需求资金1800万元。

(4.2)农网改造工程:

20农网一批改造升级工程,投资1150万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20.09千米,新建改造0.4千伏线路60.15千米,新建改造配电台区54个,配电容量11.835兆伏安,目前准备招标物资,计划5月底开工。

(二)工作目标

本批通过光伏扶贫实现脱贫人口20034人、7300户,其中,共涉及1个国家级贫困县、12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2730户、7490人;涉及非建档立卡贫困村331个、贫困户4570户、12544人。大型地面电站2个、总容量520mwp,其中用于光伏扶贫的容量为219mwp。有关汇总信息见附表1。

二、项目信息及建设条件

我县光伏扶贫项目采取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形式实施。

1、项目基本信息

我县共建设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2个、总规模520mwp,涉及460个村,解决贫困户7300户、20034人。

2、项目建设条件

我县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分别为上蔡县鑫光新能源500mwp光伏电站和驻马店力诺20mwp光伏电站,手续办理齐全,现均已施工建设,其中上蔡县鑫光新能源500mwp光伏电站计划6月30日实现部分并网发电。

3、投资主体及资本金来源

上蔡县鑫光新能源500mwp光伏电站投资主体为江苏迪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计划投资450000万元,其中用于光伏扶贫的规模为210mwp,投资总额189000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驻马店力诺20mwp光伏电站投资主体为驻马店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投资总额24000万元,其中用于光伏扶贫的规模为9mwp,投资总额7200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

4、运行维护主体

上蔡县鑫光新能源500mwp光伏电站和驻马店力诺20mwp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均由各企业承担。

5、商业模式及扶贫效益

以上两个光伏扶贫项目均由企业自主经营,扶贫收益分配途径由企业电费收益中支付(详见表2)。

(1)资金构成

项目总投资额中30%由企业自筹,70%来自于银行贷款,贷款年利率1.2%、还款周期15年。项目所需信贷资金由我县农发行协调解决。

(2)投资水平

根据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费用定额、费率标准等,以及价格水平年,由光伏企业测算出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投资水平为9000元/千瓦。

(3)扶贫效益分配方式

贫困户按每户每年3000元标准,由上蔡县鑫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驻马店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从电费收益中支付。

(4)贫困户扶贫效果

贫困户年度可支配收入金额为3000元/年(持续获益20年),对应30kw/户。

三、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一)成立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县政府及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发改、扶贫、国土、财政、电业、农发行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我县光伏扶贫工作中的各项事宜,确保光伏扶贫工作有效推进。

(二)有关政策要求

该项目为农光互补项目,所用土地为租赁一般农用地,没有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不属于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范围。

(三)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按照《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621号)文件有关要求,在县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建立健全了我县光伏扶贫工程信息登记制度,并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我县信息登记、校核等工作。

(四)形成协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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