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是保障国家安定与发展的重要基石。怎样增强民族团结意识成为我们在实践中需要思考并解决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关于民族团结的优秀典型,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民族团结的伟大思想。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和省、市消防部门有关消防法规法令,做到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在学校内开展消防法的宣传,做好消防知识普及及宣传工作。 2、 保安部门负责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及灭火器、消防栓的检查工作,工程部门维修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3、 消防设备故障维修应及时,一般不超过8小时,如确实因故障在8小时内排除不了必须及时将特殊情况上报校方处理。 4、 在各班级成立消防小组,定期培训消防知识。 5、 任何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拆改、移动消防设施,更不得在消防设施前堆物品或设置障碍而影响临警状态下的使用。 6、 楼层内设置的灭火器一年检查一次灭火器的药效,过期失效的应及时更换。 7、 经常深入楼层巡视消防设施的完好和防火安全情况,随时发现纠正火灾隐患。 8、 制订消防的防范措施,确保校园内人员财产安全。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六、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加强用火管理,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做好动火作业前的安全防范工作。 九、切实做好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燃气、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燃气、电气设备应由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校和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二、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成立有校长挂帅,由校委会成员为组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分工负责责任制,提高对火灾的防御能力。 三、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竣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五、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六、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七、标本兼治,认真消除,火灾隐患。对基础设施容易陈旧老化的地方,进行统筹规划,区别轻重缓急,逐步完成改造工作。对易诱发火灾的老化供电设施要每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新设备,不等不靠,立即在正常经费中调剂资金,限期完成。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九、电脑房、食堂、仓库、图书室、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每月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在整改措施到位前,必须制订应急防范预案,并将防火责任落实到人,严防严守,确保万无一失。 十、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扑救)。 十一、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十二、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广播、黑板报和各种会议强调安全的重要性,使之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为。要重点加强防火知识和火灾逃生知识的宣传,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应急自救能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 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 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十条学校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消防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四)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二)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二级单位和其他驻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八)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九)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驻校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 除本规定第十一条外,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将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消防机构参加。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学校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 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 学校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学校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 学校对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学校消防机构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校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内用人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 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育部。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五条 学校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四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条 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四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三十七条 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一)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学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四十条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 消防经费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十四条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专用给水管网、消防专用供水系统、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第四十五条 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第八章 奖 惩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前款涉及民事损失、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依据本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本规定所称学校二级单位,包括学院、系、处、所、中心等。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学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明白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安排专人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到达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持续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室内有灭火器。做实验时,教师务必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安排专人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接任何家用电器。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定好各部门防火措施,组织师生学习和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建立好义务灭火救护队伍。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做到责任明确。 三、为增强全体师生的防火安全意识,提高防火灭火技能,每学期进行一次消防知识教育,进行一次消防演练。 四、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使制度、接施、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一旦发生火灾能引导师生迅速疏散。 七、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爱护消防设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护自救常识和逃生技能。 2、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3、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较低的易燃材料装修。 4、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实验用品做到按规定专门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5、人人爱护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材以及各种消防警示标志等,违者要严肃处理。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7、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等,严禁吸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8、加强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安全检查,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按。发现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开设学生消防知识等安全课堂。 2、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制,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职责,并视情节给予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3、加强用电管理,安装电器,布设电线要贴合规定。定期检查电线、电器,不得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 4、学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持续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5、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保管,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特殊管理。 6、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 7、建立兼职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安全训练演习。 8、建立消防安全疏散、应急救援预案,并图示公告,送上级管理部门及属地消防部门和安监管理部门备案。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常规工作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职责书,落实消防职责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职责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 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签订安全职责书,在落实消防职责制的过程中,务必掌握以下工作状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状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状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状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状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状况。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资料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潜力和自救潜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校内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礼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务必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务必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一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持续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务必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务必关掉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务必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持续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务必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多功能教室、计算机和机房内的空调、打印机、电源开关、电度表、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 2、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3、多功能教室、计算机管理人员务必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多功能教室、计算机较集中的机房,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5、持续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6、多功能教室、机房内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计算机停止使用时,务必关机和切断电源。 7、多功能教室、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部装修,其地面、顶棚和墙面应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单位应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学校审核备案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方可施工,装修竣工后,应经学校会同公安消防相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持续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三、图书室、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图书室、档案室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 2、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燃烧蚊香等。 3、图书室、档案室管理人员下班前务必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 4、图书室、档案室各岗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5、持续图书室、档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杂物、书籍。 6、图书室、档案室重要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掌握灭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专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员工作时严禁吸烟。 3、食堂管理人员每一天下班时要关掉灯具、电器电源开关。 4、保管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损坏、丢失和挪用,持续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五、学校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管理领导要定期检查租房户消防安全状况,并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学校强行收回出租房。 2、学校要对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3、必要时,学校给出租房配备消防设施。 4、学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经营项目。 5、严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结构安全的施工。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校和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二、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成立有校长挂帅,由校委会成员为组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分工负责责任制,提高对火灾的防御能力。 三、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竣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五、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六、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七、标本兼治,认真消除,火灾隐患。对基础设施容易陈旧老化的地方,进行统筹规划,区别轻重缓急,逐步完成改造工作。对易诱发火灾的老化供电设施要每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新设备,不等不靠,立即在正常经费中调剂资金,限期完成。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九、电脑房、食堂、仓库、图书室、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每月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在整改措施到位前,必须制订应急防范预案,并将防火责任落实到人,严防严守,确保万无一失。 十、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扑救)。 十一、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十二、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广播、黑板报和各种会议强调安全的重要性,使之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为。要重点加强防火知识和火灾逃生知识的宣传,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应急自救能力。 (一)消防常规工作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 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掌握以下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能力。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校内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礼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必须关闭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必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保持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必须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多功能教室、计算机和机房内的空调、打印机、电源开关、电度表、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 2、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3、多功能教室、计算机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多功能教室、计算机较集中的机房,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5、保持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6、多功能教室、机房内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计算机停止使用时,必须关机和切断电源。 7、多功能教室、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部装修,其地面、顶棚和墙面应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单位应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学校审核备案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方可施工,装修竣工后,应经学校会同公安消防相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1、图书室、档案室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 2、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燃烧蚊香等。 3、图书室、档案室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 4、图书室、档案室各岗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5、保持图书室、档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杂物、书籍。 6、图书室、档案室重要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掌握灭火方法。 四 1、安排专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员工作时严禁吸烟。 3、食堂管理人员每天下班时要关闭灯具、电器电源开关。 4、保管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损坏、丢失和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1、出租房管理领导要定期检查租房户消防安全情况,并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学校强行收回出租房。 2、学校要对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3、必要时,学校给出租房配备消防设施。 4、学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经营项目。 5、严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结构安全的施工。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为了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做好防火安全教育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建立此制度。 二、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是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和加强防火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进行。 三、各级防火负责人,在研究布置工作时要经常对所属群众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至少每半年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门教育和培训。 四、新生入学和新招聘录用职工,校防火委员会或单位负责人应对其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使之懂得如何报警、如何逃生、如何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初期火灾,遵守防火安全制度。 五、对电工、值班人员、漆工、木工、危险品管理员等特殊工种的职工,各级负责人除坚持平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外,每季度应进行一次专门的防火安全教育。对新上岗上述人员,必须进行培训,未培训的`不得上岗。 六、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品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 七、学校防火委员会,应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并检查各部门落实制度的情况。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学校是老师和青少年人员集中的密集场所,由于学生年龄和身体等原因,对于火情的自防自救能力较弱,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做好校园的火灾防控具有重大意义。本制度按照公安部在全国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中提出的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目标,结合双吉中学校园环境及场所的特点,对“四个能力”建设内容进行介绍和规范统一,重点掌握学校、防火、灭火、自救逃生等方面的一些基本知识和技能,供全校师生学习和演练。从而使全校所有人员懂得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 “四个能力”的建设: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是预防火灾的有效手段。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内设部门每周要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消防安保人员每天都要进行防火巡查,夜间防火巡查不得少于两次。防火检查、巡查的重点是: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肠壁状态,闭门器、顺序器是否保持完好,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门窗上设臵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2.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臵是否正确、醒目,是否保持完整好用。 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知道并组织师生进行演练。师生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如何。 4.值班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是否坚持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1人。报警设施以及通讯器材是否畅通好用。值班记录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认真。 5.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室内、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的情况。 6.消防器材、灭火器具配备是否充足并完整好用。 7.电气线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有无违章使用情况。 8.水泵房、配电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 9.缓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是否完整好用。 10.厨房和餐厅的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露。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洗是否及时。就餐结束后,厨房和餐厅的货源电源是否切断,有无遗留火种等。 11.值班人员是否坚守岗位,并定期、定时进行防火检查或巡查。有无违章使用蚊香、蜡烛照明,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 12.学生集体宿舍夜间有无锁闭安全疏散门或堵塞安全出口现象。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记录在案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具体负责人,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及时发现火情,有效处臵火势,是减少火灾损失和防止火灾扩大蔓延的关键。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都要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 1.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预案,并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演练,熟悉初起火灾扑救的程序和要求。 2.根据常识的规模和人员配备情况,建立消防应急处臵的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第一梯队由起火部位附近的当班教职员工组成。每个梯队分为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一旦发生火灾,各组要按照具体分工,迅速到位。 3.灭火行动组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呼吸面罩、缓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的位臵和使用方法。 4.当班人接到火灾报警信号时,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确认火情后,要立即报警,同时组织灭火行动组在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有秩序地进行灭火。 5.值班室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启动消防设施,并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或广播、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到场及时处臵,并拨打“119”电话向公安消防队报警。 6.学校教职员工都必须熟练掌握消火栓、灭火器等灭火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确保一旦发现火情,能够及时有效的处臵。 学校人员比较多,一旦发生火灾,组织人员快速、安全疏散时预防人员伤亡的关键。我校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教育契机,根据学校教学楼、教室、学生宿舍的不同特点,科学合理制定预案,因地制宜地组织全员参与的火灾疏散逃生演练活动,使学生学会辨认火灾疏散指示标志,熟悉应急事故广播,学习掌握正确的火灾疏散逃生程序、行进路线、行进姿势、携带物品、联络方式、集合地点及安全注意事项: 1.学校教职员工要掌握火灾防护装备、器材的位臵和使用方法,明确自己的疏散任务,熟悉分工负责的楼层、区域和火灾时人员疏散的通道及安全出口。 2.确认火灾后,值班室或值班人员,要及时启动应急广播、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或其他警示信号,及时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3.人员在通通过烟气弥漫的火场时,要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头弯腰快速前进,不要深呼吸,最大限度地减少将有毒气体吸入体内的可能。 4.一旦身上着火,不要到处乱跑,要就地翻滚,压灭身上的火苗或将着火的衣服脱下,防止烧伤。 5.疏散人员时,要通过喊话、发出灯光信号等方式,通知和引导人员采取正确方式,沿正确路线,有序逃生,并提醒人员不要恐慌,要互帮互助,提高疏散效率。 6.教职员工在疏散学生时,可使用肩背、人抬等方法,迅速将其转移到安全区域,并注意疏散过程中的安全保护。 7.教职员工疏散人员时,要在确认房间内无人后再关闭房门,并做上标记。当人员被困无法疏散时,要劝其保持冷静,并带领大家到相对安全的地方,躲避烟火,等待救援。当火势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要及时通知所有人员撤离。 学校的教职员工,有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进行消防宣传的义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确和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并成为消防安全明白人。 1.要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制度。火警处臵程序。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2.教职员工上岗或转岗前,必须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懂得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会使用消费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3.要在醒目部位或显要位臵,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宣传专栏、黑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4.学校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灭火器材使用、火灾自救互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参观消防队(站)或消防宣传教育馆的活动。 5.消防设施、器材要粘贴提示性或警示性标识。 学校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筹划,加大投入,并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建立和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双重职责,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教育成效。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为了社会的消防安全,为了你和他人的.幸福平安,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美好家园!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分管消防安全的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法定代表人共同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细则,组织、实施和协调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师生、员工自防自救工作; (七)与学校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八)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其他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全校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由校保卫处统一布局及全面监督管理。 二、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实行责任到人。消防器材一经使用或被损坏,由责任人及时报告保卫处。 三、校保卫处负责全校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维修保养及更换。并负责消防培训及防火宣传等工作。 四、全校的室内室外消火栓是灭火时的.供水系统,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以保证道路畅通。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资品,确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器材必须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六、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报公安、消防机关按有关法规处理。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学校师生的防火平安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明白火警报警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平安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安排专人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到达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平安出口、疏散通道持续畅通,平安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室内有灭火器。做实验时,老师务必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本卷须知,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平安。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保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平安检查,学校安排专人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展检查,如发现平安隐患,及时进展整改、维护、确保平安。 8、制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接任何家用电器。 9、对因无视防火平安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从重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专人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微机房、创新活动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后勤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教室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煤气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领导、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 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校园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并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巡查人员及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2、消防安全检查学校每周进行一次,重点防火部位每日进行一次。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和寒暑假前,必须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3、学校每年应组织具有维修资质的单位对灭火器材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水压实验、灭火剂重量和有效期的检查、维修。灭火器材应当建立档案资料,注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4、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 5、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学校负责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由学校负责人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学校应采取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应将隐患部位停工停业整改。 6、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领导、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 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中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和山林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需要焚毁的资料和物品,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或其他公共场所。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老化和用电器故障等引导火灾。 6、严禁在学校空屋或其他房檐边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厨房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注意提醒教职员工经常检修自己家庭的用电器和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领导、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消防领导组织: 组长: 史景玲 副组长:王炳荣 组员: 程万里 赵令国 孔祥武 吴昌金 各班班主任 3、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宿舍、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更换药剂。 4、定期邀请电工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红旗镇中心小学总校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红旗镇中心小学总校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校和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二、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成立有校长挂帅,由校委会成员为组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分工负责责任制,提高对火灾的防御能力。 三、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竣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五、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六、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七、标本兼治,认真消除,火灾隐患。对基础设施容易陈旧老化的地方,进行统筹规划,区别轻重缓急,逐步完成改造工作。对易诱发火灾的老化供电设施要每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新设备,不等不靠,立即在正常经费中调剂资金,限期完成。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九、电脑房、食堂、仓库、图书室、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每月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在整改措施到位前,必须制订应急防范预案,并将防火责任落实到人,严防严守,确保万无一失。 十、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扑救)。 十一、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十二、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广播、黑板报和各种会议强调安全的重要性,使之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为。要重点加强防火知识和火灾逃生知识的.宣传,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应急自救能力。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教育系统、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五)在重要节日、重要活动、重要季节、专项治理等重要消防工作期间,对学校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负责各类会议筹备、文件起草等服务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学校消防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管理由专门管理人员负责,专职管理员应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定期查看运行记录并进行测试,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及器材整洁、卫生、有效。 (五)应定期对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 (六)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微信公众号搜索 说说网 ,再点击 关注 ,这样您就可以每天订阅到精典说说美文了。每天都有分享。完全是免费订阅,请放心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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