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方案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对相关领域进行调查和研究的计划。以下是一些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分享的项目策划心得和经验,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改造方案范文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xx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集团公司20xx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20xx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xx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2.8,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层高不低于2.8米,住宅室内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和厨房铺地砖、安装室内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和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满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40、48、58、68平方米四种户型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占25%,48平方米户型占45%,58平方米户型占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占10%。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行署、集团公司配套资金。 2、县(局)财政、财务匹配。 3、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贷款。 4、政府对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扶持。 5、个人出资。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要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四、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1、土地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计划,所需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其中开发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项目的建设用地,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税费减免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税务部门同意后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免征契税;与棚户区建设有关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减半收取,其他按地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执行。 3、拆迁安置政策。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原则上实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回迁楼房,对不愿回迁的住户,实行货币拆迁,不做产权调换安置。被拆迁人选择就地或就近回迁安置的,实行结构差价及按“部分面积”结算。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行拆一补一,原有私产房屋面积回迁部分交纳每平方米300元结构差价,超出原面积部分并在合理享受面积内按1000元/平方米结算差价;超出上靠户型面积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结算,交足购房款享受全部产权。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人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合理享受面积部分系安置标准与原房屋面积差额部分;超出合理扩大面积部分为按照居民意愿要求安置的户型面积超出正常安置标准部分。 4、回迁的低保户家庭,私有产权的原面积部分拆一还一,不收结构差,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每平方米减收200元房款,如仍无能力出资购买合理扩大面积部分,则允许欠款入住,缓交房款时间定为2年,第一年交房款的60%,第二年交40%。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够欠款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期后仍无能力交纳欠款的,则按廉租房管理。 5、对达标的节能住宅,实行取暖费减免政策,按非节能住宅取暖费标准的70%比例收取。 五、组织实施 1、入户调查摸底。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摸清棚户区居民住户的房屋产权归属,建筑结构、面积及附属情况,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组成、就业情况、经济收入、改造安置意愿等,一户一档,汇编成册,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详实资料。 2、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听证会、入户调查、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棚户区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达到推动和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要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 4、建设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5、为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要选用符合国家与省技术标准要求或推荐的建筑材料与设备,大宗建筑材料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6、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新建回迁住宅小区实行“政府引导、属地管理、业主自助、多方筹资、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当业主入户率达到50%以上时,要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在社区组织下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成立小区管委会。可选聘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也可实行业主自助式管理,或由林业局房产科进行物业管理。 实施业主自助管理的小区工勤服务人员原则上以本小区家庭困难、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低保人员作为首选。 棚户区改造要为小区管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无偿提供不低于60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 棚户区改造新建楼房的专项维修资金在居民入住前按每平方米18元向住户一次性收取。 六、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和县政府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责任分工 成立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主要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组织房屋拆迁补偿,工程建设。设材料综合组、调查确权组、拆迁补偿组、建设安置组、现场督办组和宣传报道组。 建设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推进、综合和协调工作;经济发展和改革局、计划科负责项目的可研报批,向省和国家林业局争取棚户区改造政策和资金的支持;财政局、财务科协助筹集建设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工作;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核查认定工作;监察局、审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宣传部、广播电视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工作;信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居民的信访接待工作;法院、公安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拆迁过程中的强制执行工作;塔河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入户调查登记、拆迁有关事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改造方案范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以实现“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筹兼顾、综合治理,深入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着力维护居民生命安全,着力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着力营造宜居生态环境,为建设宜居平安海淀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整体规划,突出重点 统筹部署和规划改造方案,集中精力分阶段实施,重点改造大街两侧、社会影响较大的小区,改造安全隐患严重、弱势群体聚集区域的小区。 (二)统筹兼顾,综合改造 暂停老旧小区正在进行的专项改造,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台账,统筹抗震加固、简易楼、节能及热计量、供热、用电、供水、雨污水等改造内容,实行综合改造,以减少入户次数,降低改造扰民影响。 (三)严格标准,构筑精品 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流程、改造路线、技术标准,并按照综合整治内容分类分项制定施工标准和验收规范,加强工程监管,严把设计、质量关,严格验收条件。 (四)以人为本,遵从民愿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采取产权单位或居民申请制,充分尊重广大业主的改造意愿,通过政策引导、宣传和细致的思想工作,充分发挥产权单位、物业公司、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作用,调动业主积极性,与业主签订综合整治自愿协议,避免粗暴强行改造,造成社会不稳定。 (一)成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成立“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主管城建、城管、街道、镇、维稳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规划海淀分局、国土资源海淀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区交通委)、区农委、区社会办、区维稳办、区信访办、区房管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质监局、区环保局、区城管监察大队、海淀交通支队、公安海淀分局、海淀消防支队、区政府督查室、区残联、区环卫中心、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各街镇,邮政、电力、电信、燃气、自来水、排水、热力、有线电视等单位。 (二)成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和分指挥部 参照20xx奥运环境整治模式,成立“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统筹、协调指挥部日常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到指挥部工作。 指挥部总指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全面指挥)。 改造方案范文今年9月江苏省建设厅对我厂20xx年度运行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在本次考核中,我们城北污水处理厂暴露了很多运行管理方面的问题,最终被专家组评定为不合格。检查过后,我们依据《考核标准》10个方面进行了逐一排查落实,现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1、污水管理 我厂设计规模1万立方米/日,20xx年实际处理水量111万立方米(折合 0.30 万立方米/日),负荷率较低,实际进水水质远远高于设计进水水质,设施难以稳定达标,设施减排效率低下,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一直积极与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局等联系,要求保证进水水质,今后也会一如既往地与相关部门沟通。 2、污泥管理 我厂污泥由政府指定地点填埋,我厂承担运输费用,我厂污泥处置较为规范。近期更是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脱泥。 3、生产运行管理 我厂存在问题:员工没有上岗证、生产计划不具体、工艺控制粗放等问题。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积极整改,在保障生产的前提下,准备分批送员工外出培训学习以取得上岗证;生产计划方面由于我厂进水水质极不稳定,只能制定一个大致的计划;同时加大了对工艺的控制,指定专人负责工艺调控。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4、台账管理:虽有生产运行台账,但管理较差。建设厅检查后我们已经自身存在的问题,对前期生产运行台账进行了整理,对今后的台账管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设备和在线仪表台账要求完整、规范。对化验台账要求明细、可溯源。 5、污水处理能耗及成本:由于我厂进水水质超标严重,再加上设备选型等因素,造成我厂的能耗、成本过高,由于地方政府不能够及时足额支付污水处理费用,也影响了我厂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我们一方面向集团总公司申请资金,进行设备保养维护、更新改造,一方面积极向政府索要拖欠水费。 6、水质与检验:我厂具备常规化验项目的检测能力,所有的化验分析方法均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检验方法,但监测频次不够,为此我们加大了水质监测频次,同时委托上级单位对我厂不能检测项目进行监测。加大了化验室的质量控制,同时筹措资金,进行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 7、设备与仪表:我厂虽然在工艺流程中安装了在线仪表,但由于水质腐蚀性太大,水费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了仪器设备的维护更新不到位。仪器设备带病工作,锈蚀严重。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在现有的条件下,保证重要设备的正常运行,不影响生产,在资金到位的前提下,更换部分损坏仪器设备。 8、安全管理:我厂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较差,应急预案的针对性不强,为此我们对全厂职工进行了安全培训,加强了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通过排查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还购置了保险柜用于存放剧毒物品,实行双人双锁保管,避免造成恶性中毒事件。 9、厂容厂貌:检查中发现问题构筑物池面有漂浮物、出水不均匀。主要原因为园区内有多家化工排污单位不经处理排出废渣水、我厂进水水质严重超标导致我厂无法正常连续进水,从而影响了出水水质达标。我们加大人手对构筑物内的漂浮物予以打捞,同时要求园区保证进水达标。 10、制度建设:我厂有一系列的操作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从细节和点滴入手,变粗放管理为精细化管理,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的业务操作能力。 我们将依据检查中出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加大运行管理工作,加大对技术人才的引进,加大对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同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优化工艺控制方案,规范台账管理,安全处置污泥,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安全运行。 危房改造方案一、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要求,结合山东省实际,2016年全省计划完成5万户(含建档立卡贫困户2.37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中央下达改造任务3.13万户,省级统筹安排18700户。各地危房改造任务,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地上报危房改造户数综合考虑确定。各市要综合考虑各县(市、区)的实际需求、建设与管理能力、地方财力、工作绩效等因素,将危房改造任务分配到各县(市、区)。各县要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各地在分配任务时,应重点向省直“第一书记”帮包贫困村倾斜,全力做好行业扶贫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大力推广节能材料和技术。确保改造的住房经济、适用、安全、节能、卫生,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2、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经济上最困难和居住危房两个条件。 3、统筹规划、重点安排的原则。在符合国家危房改造政策的前提下,统筹规划,重点安排。危房改造原则上要安排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村庄,要符合镇、乡和村庄规划,优先安排利用原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4、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由困难农户提出申请,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5、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险(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各地要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二)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地方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县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帮助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特困户解决危房改造资金问题。我省结合实际,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制定补助资金分类标准如下: 1、修缮加固户均补助不低于0.5万元。 2、五保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8万元。 3、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6万元。 4、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4万元。 5、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同等条件下户均补助再增加1000元。 要充分考虑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可能增加的成本,切实落实对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特困农户在补助标准上的倾斜照顾。 三、改造方式及要求 (一)改造方式 修缮加固等方式,帮助其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要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二)改造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 》,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危房改造后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要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施工。各地要加强引导和规范,既要确保改造质量要求,又要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县(市、区)要在县域范围内推行“五统一”改造标准,即“门牌编号设置统一、门窗更换统一、室内地面硬化统一、吊顶统一、内外墙粉刷统一”。 四、操作程序 严格执行“农户个人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的流程,规范补助对象的认定、审批和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公示。 (一)个人申请 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籍、五保低保等证明材料。 (二)集体评议 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对不符合补助条件或评议、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乡镇审核 天。 (四)县级审批 县级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接到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人员上门进行房屋鉴定核查。对符合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资助方式及标准。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乡(镇),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五)签订协议 县级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将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反馈到乡(镇)后,要组织好乡(镇)(甲)、村(乙)、户(丙)三方签定危房改造协议(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县级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一份),明确三方责任、改造后房屋结构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补助资金、资金拨付方式等内容。 (六)组织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确保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年底前全部开工,2017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七)竣工验收 改造住房竣工后,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财政等相关部门参与,对改造后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建设要求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并向市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情况报告。改造住房经验收合格后,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补助对象办理交接和入住手续,并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设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识。市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对县级验收情况进行复查。省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对改造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五、资金筹措与管理 (一)资金筹措 2016年省财政将根据各地危房户数、地区财力差别等因素,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到各市。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大投资力度,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扶贫安居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二)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各地要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或变相使用。要全面推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卡-通”账户的制度,要在信息系统中上传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账户凭单的照片。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要认真排查,编制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在综合考虑实际需求、管理能力、用工量、农户自筹资金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将改造任务细化分解到乡(镇)和村庄。 (二)建立健全档案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农户纸质档案应装订成册,建立目录,内容应包括:系统档案信息表、家庭成员有关身份证件、五保(低保、残疾)等证明复印件,农户申请、村评议材料、危房鉴定报告、危房改造前中后的照片、公示、审核审批、协议、技术指导记录、竣工验收、补助资金发放证明等有关材料。其中档案表要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录入情况及相关数据是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各地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合理处置系统中重复的农户档案。由政府部分补贴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完全由政府出资新建、免费提供给农户居住的住房,其产权可归村集体所有。 各地要加强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的有关要求,补充完善调查信息,并对已录入信息实行年度更新。未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危房,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对于已改造危房,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将按照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数据自动更新相应的信息。 (三)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各地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乡镇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各地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乡镇进行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需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凡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合格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项。 (四)强化抗震设防要求 地震设防地区实施农房抗震改造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通过对危房维修加固实施抗震改造的,应组织技术力量对原有房屋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判定主要结构安全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加固方案并指导实施。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农房抗震加固常识,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鉴定及加固技术操作手册,引导和指导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科学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各地要发挥农村危房改造有效提升农房抗震防灾能力的作用,优先支持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村危房实施抗震改造,安排到该类地区的任务总量不得低于省级下达的农房抗震改造任务量。要集中力量加快解决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农房抗震安全问题,尽快扭转该地区农房抗震性能差、在地震中易造成农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局面。 (五)加强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 各地在安排危房改造任务、制定分类补助标准时要充分考虑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的需要, 加大支持力度。传统村落范围内的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所在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要求,坚持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保护发展规划、传承传统建造技术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当地传统建筑材料利用研究,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在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图集及设计方案时,要总结吸纳当地传统民居的建筑文化和建造技术,提供相应技术指导。完善抗震加固方法,对传统民居进行抗震改造不得破坏其传统风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如涉及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搬迁和改扩建项目,应依法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六)加强改造风貌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应实施风貌管理。设计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改造后农房要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县都应制定或具备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设计图及风貌管理要求。风貌管理要求应包括选址、建筑体量、外观等方面内容,并纳入村庄规划。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在开工前将农房设计图及风貌管理要求送达危房改造农户,加强现场指导,并将建筑风貌作为竣工验收的内容。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对县级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工作予以指导和支持,汇总各县农房设计图及风貌管理要求、实施风貌管理的危房改造农户比例等情况,并于2016年11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地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的情况将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年度绩效评价的内容。 (七)健全信息报告制度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年底检查考核。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月底前将本月危房改造进度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月报表的上报及时性和准确性将作为绩效考评指标。各市要及时将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向省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部门报送。 七、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改造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抓好任务落实。 (二)强化督导,绩效评价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全程监管和绩效评价。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必须将当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加大对公示环节落实情况的检查。要广泛收集并及时调查和处理群众举报的信息,建立信息定期反馈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对各市实行年度绩效评价,综合评价各地政策执行、补助资金及工作经费落实与使用、组织管理、工程质量与进度等情况,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改造任务的重要依据。各市也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年度绩效评价制度,逐级开展绩效评价,健全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全面监督检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的任务落实、补助标准倾斜、实施效果也要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三)广泛宣传,公众参与 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要制作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并免费发放到每个危改户,明白卡的内容包括补助对象条件、补助标准、申请程序、资金发放等环节的有关规定。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快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确保困难群众居住安全。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通过宣传引导,结合群众自身建房意愿,积极发挥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各村委会要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予以引导、鼓励、支持和帮助。 (二)坚持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的原则。公开资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规范操作程序,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客观公正、群众满意。 (三)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户的承受能力和生产生活习惯,尊重当地自然和建筑形式,尽量加强地方建筑材料的使用,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 (四)坚持科学规划、节约用地的原则。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相对集中的要求实行统筹规划,分批实施。新建、改建住房要符合镇和村庄规划,尽量安排利用村内空闲用地、闲置宅基地和原宅基地进行建设。 (五)坚持资源整合、项目结合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土地整理、扶贫安居、水利、调整公路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2016年第二批136户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任务以及农户档案整理、信息录入和补助资金的拨付工作。 三、实施对象及范围 (一)实施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贫困户以及有条件实施改建的其他危房户。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需新建或重建)或局部危险(c级,需维修加固)的房屋。 (二)实施范围。本次危房改造工作具体任务安排详见《xx镇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分解表》(附件3)。各村委会要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对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予以优先安排,对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和风貌整治。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村委会要组织力量通过现场查看、议定评比等方式综合确定对象户危房等级,其中,符合实施条件,本年度内进行改造或因特殊情况需跨年完成改建任务的对象户可纳入实施范围;对虽符合实施条件,但在城镇拥有商品住房的对象户不予纳入。 四、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应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要求,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原则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18平方米,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家庭人数和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适当调整,房屋功能应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危房改造新建房屋必须参照县住建局提供的建房图集建设,确保房屋外观风貌统一协调。 五、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资金补助标准和省级配套补助分类标准见下表: 每户农村危房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国家补助的优惠政策(如灾后重建资金等),不得重复享受。 六、组织保障 (一)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村委会、镇属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将该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加以落实。镇政府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县人民政府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实行专款管理、封闭运行,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镇政府将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对危房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三)规范操作,强化社会监督。一要实行入户调查核实制度。镇、村、社三级在审批、审核、评议时,必须入户调查核实,具体了解实际情况和征求村民-意见。二要实行群众集体评议评审制度,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决定。三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村委会评议情况、镇审核情况和县审批结果都必须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四要加大宣传和舆-论监督。各村要利用广播、公示栏和板报等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设立举报箱和咨询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四)明确要求,确保顺利实施。一是以村为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资助对象的住房情况、致贫原因、贫困程度等,根据调查情况核对资助对象、确定资金方式及标准,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二是各村委会对资助新建房屋对象要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坚决防止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现象。同时,改造住房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要求,配套基本居住条件设施。三是要结合新农村综合体、聚居点建设,鼓励建房对象根据县住建局免费提供的农房建设户型图集进行修建,同时配套建设户用沼气池,保证改造住房既经济实用,又美观大方,符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五)明确责任,严肃问责。各村委会及镇属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确保我镇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要建立领导干部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的工作机制,各驻片领导及驻村干部(名单见附件2)负责对各村改造实施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并按要求将改造实施情况上报镇政府。凡在危房改造中组织不力、严重影响工程顺利实施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徇私舞弊、以权谋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人员要严格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政府主导,农户自愿。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引导,积极组织,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 (二)公开公平,突出重点。规范操作程序,公开资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客观公正,群众满意。坚持重点优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d级危房改造户的建房问题。 (三)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宜聚则聚、宜散则散”,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相对集中的要求实行统筹规划。 二、实施对象 补助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非易地扶贫搬迁户)。重点优先解决2016年精准脱贫村中的危房改造对象。 危房是指依据省建设厅制定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需新建或重建)或局部危险(c级,需维修加固)的房屋。 三、改造方式 分为拆除集中重建、分散重建、修缮加固等方式。按“一户一宅”原则,可单独建设或联体建设,在新建房屋后必须拆除原危旧住房。严格住房建设标准,坚决防止因盲目攀比,超标准建设导致贫困加剧现象发生。新建农房,1-3人户上限控制在40-60㎡(其中1人户不低于20㎡,2人户不低于30㎡),4人及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c级危房必须采用修缮加固方式予以改造(附属用房面积不计入)。对于选择“一户一宅”方式安臵的,可以采取预留续建空间,或者基础挖深预留加层的方法,在稳定脱贫后,再根据自身需要和经济实力决定是否扩建。 四、补助标准及资金管理 (一)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户每户2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户每户0.75万元。 (二)资金管理。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格资金分配和拨付程序,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改造资金禁止用于房屋风貌打造,禁止用于易地扶贫搬迁户,禁止用于一般贫困户以及与农村危房改造无关的支出。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核算、专款专用,禁止变相违规使用。房屋改造结束后,经乡镇验收、县级抽查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至农户“一卡-通”账户。 五、实施步骤 (一)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户籍证明、房屋照片、扶贫手册等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0日。 (二)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大会进行评议,决定是否补助,并将评议结果予以公示。经评议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人民政府核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0。 (三)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居)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住建、国土等职能站所与乡镇工作人员入户进行现场核查。经现场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村(居)委会,并说明原因,核查结果要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住建、扶贫和移民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批;在联合审批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乡镇,并说明原因。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0日。 (四)建设。经县级部门联合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住建、国土等站所帮助群众建房选址,并房屋建设过程中要做好技术指导。要求在8月30日前必须开工建设,12月底完全竣工。 (五)验收。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村建、国土等乡镇职能站所参与,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原则上完工一户验收一户。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级相关部门进行县级抽查验收。 (六)挂牌。验收合格后,在改造后的住房明显位臵悬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户“标识牌。 片、户口簿复印件、竣工验收表等有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5日。 (八)信息录入。开工建设后,乡镇政府安排专人登陆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危房改造信息录入。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录入开工率、竣工率均达到100%。 六、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一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协调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年底前完成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 (二)明确职责,搞好政策衔接。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各乡镇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当地危房改造实施细则,提出切实可行的施工办法,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危房改造资金。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与精准扶贫等工作相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发挥资源整体效应。乡镇人民政府要通过组织邻里相帮、结对帮扶、投工投劳等措施帮助困难群众建房。 (三)规范操作,强化社会监督。一是完善集体评议评审制度。乡镇、村(社区)应成立由干部代表、村(社区)干部和村民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集体评议机构,所有资助对象必须经过评议评审机构集体评议评审,必要时召开村(居)民大会或村(居) 民代表会议决定。二是建立健全公示制度。村(居)委会评议情况、乡镇审核情况和县级审批结果必须在村(居)委会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等。三是加大宣传和舆-论监督。各乡镇要利用政策公示栏和板报等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设立举报箱和咨询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四)严格要求,确保顺利完成。一是各乡镇要落实承担该工作的部门和人员,抓紧落实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危房户目标任务。二是各乡镇对新建房屋对象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坚决防止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现象。同时配套基本居住条件设施。四是各乡镇要为危房改造户提供住房建设图集,知道农户建房,确保建设工程顺利开工。 改造方案范文推进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带来的改造方案范文,欢迎参阅。 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为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根据财综〔20xx〕46号《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全省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青政办〔20xx〕194号)文件精神,依据棚户区改造相关规定,结合我区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及旧城区改造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着力改善城市低收人家庭的居住条件,同时把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推动城市发展、土地资源整合、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使乐都城市建设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推动经济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纳入房地产重点工程,统筹组织安排,强化检查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实行市场化运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综合开发、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多渠道筹措资金,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棚户区改造。 (二)多方结合,综合开发。棚户区改造要与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建设用地挖潜结合起来,注重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鼓励综合开发。 (三)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规范与标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将城市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城市新型住宅小区。要严格执行拆迁法规,依法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违法拆迁、野蛮拆迁,对被拆迁人进行妥善补偿与安置。 三、工作目标及建设标准 (一)工作目标及改造范围。 工作目标:根据上级下达任务,我区20xx年需完成585户城市棚户区改造,今年全部开工建设。 改造范围:西门口旧城区改造100户、后花园旧城区改造xx0户、东关旧城区改造130户、农中路旧城区改造130户、乐都工业园区85户。如上述区域未按要求及时开工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二)建设标准。 棚户区改造按照国家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建设节能型住宅。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购买能力和意愿,原则上棚户区改造户型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三)建设实施单位。 西门口旧城区改造由乐都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后花园旧城区改造由乐都国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东关旧城区改造由乐都区凯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农中路旧城区改造由青海世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乐都工业园区85户由乐都装备制造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四、政策措施 列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只限定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的面积部分。 (一)资金筹措政策。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开辟政府、开发企业和个人多元化筹资渠道,解决改造资金不足问题。 (二)土地政策。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优先列入土地供应计划和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 (三)优惠政策。依据青政办〔20xx〕48号文精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建设项目,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除供电、供排水、供气、供暖等工程增容费和开口费;依据财税〔20xx〕42号文精神并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拆迁安置政策。坚持货币安置与实物安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实行就地、就近自愿选择,多元安置,充分考虑并妥善解决城市棚户区低收入住房困难被拆迁家庭的住房问题,在拆迁政策上给予积极合理的倾斜和照顾。城市棚户区改造上级补助资金用于拆迁、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乐都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全面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工作部署和相关政策。区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划、审计、房产等有关部门和有关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片区规划,棚户区改造统一进行规划,严格规划设计,分步实施,设计既有地方特色又有现代气息。 (三)规范资金管理。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在房产局设立专户,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财政监督,实行封闭运行。住户自筹资金在监管账户中监管使用。 (四)完善档案管理。改造工程建设档案和住户档案按规范要求建档。住户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建设档案从项目计划编制到竣工验收备案要全面完整,做到专人负责、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确保信息全部归档,数据准确无误。 (五)强化监督,提高效能。区监察、审计部门要对拆迁安置、土地出让、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跟踪监督,确保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城市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拆迁、建设、货币补偿等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情况,督促项目高效、有序推进。 为进一步加快天义城区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提高城市整体环境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基础设施落后,影响城市发展的城中村和城市棚户区整体改造。把改造工作与推动城市发展和转型相结合,与土地资源整合利用相结合,与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相结合,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相结合,将天义城区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新型城市,拉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集中力量,整体推进。动员全县各级力量,形成强大合力,推进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县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制定统一方案,按照统一标准,负责整体推进。全县党政机关和各部门整体参与,抽调一批领导和干部专门推进此项工作。由县级领导负总责,牵头单位、参加单位、所在地单位、业务部门、各乡镇(度假区)抽调负责领导和精干工作人员,组织部选派后备干部,分项目区组成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队,专项推进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统一规划,综合配套。坚持城市总体规划指导,科学制定改造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力争到20xx年对影响城市健康发展的主要地段改造基本完成,实现城市承载能力达到20万人的规划目标。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要编制具体规划,细化实施步骤,突出改造重点,明确改造目标。改造的重点是涉及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严重影响城市发展的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道路、给排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要同步建设。改造必须连片开发,做到改造一片、成型一片,将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成规划超前、功能完备、设施配套、建筑优良的城市社区。 (三)以人为本,妥善安置。坚持房屋征收与被征收户安置同步进行,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谐推进房屋征收工作。认真执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赤峰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依法开展房屋征收,做到征收方案公布,补偿标准公开,安置结果公示。同时制定多种安置补偿方案,群众自主选择安置方式,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步骤 (一)征收工作任务。对天义城区13块地段进行房屋征收和改造,具体范围包括:五间房社区整村改造一期933户,金三角278户(含市场内出租户196户),华鑫小区二期450户,滨河带状游园82户,大明街77户,大明街南侧75户,尤家洼71户,八大公司家属院70户,县医院东66户,职教中心南62户,天义实验小学操场35户,热水街西段16户,友谊路南段15户,合计2230户。 (二)征收工作完成时限。1、大明街、热水街西段、友谊路南段等3片到20xx年5月末前完成; 2、滨河带状游园、金三角、大明街南侧、尤家洼、八大公司家属院、县医院东、职教中心南、天义实验小学操场等8片到20xx年10月末前完成;3、五间房社区整村改造一期到20xx年末完成,华鑫小区二期到20xx年6月末完成。 (三)征收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月10日至3月10日) 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召开全县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抽调人员组成片区工作队,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深入片区进行宣传发动。 2、学习培训阶段(3月11日至3月18日) 聘请上级业务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对各片区工作队人员进行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集中培训,掌握房屋征收工作的流程和工作方法。 3、房屋征收阶段(3月19日至各片区规定征收完成时限) 各片区工作队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进入所包项目区开展征收工作,并根据各项目区的时限要求,按时完成征收工作任务。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xx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集团公司20xx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20xx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xx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2.8,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层高不低于2.8米,住宅室内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和厨房铺地砖、安装室内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和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满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40、48、58、68平方米四种户型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占25%,48平方米户型占45%,58平方米户型占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占10%。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行署、集团公司配套资金。 2、县(局)财政、财务匹配。 3、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贷款。 4、政府对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扶持。 5、个人出资。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要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四、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1、土地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计划,所需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其中开发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项目的建设用地,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税费减免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税务部门同意后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免征契税;与棚户区建设有关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减半收取,其他按地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执行。 3、拆迁安置政策。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原则上实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回迁楼房,对不愿回迁的住户,实行货币拆迁,不做产权调换安置。被拆迁人选择就地或就近回迁安置的,实行结构差价及按“部分面积”结算。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行拆一补一,原有私产房屋面积回迁部分交纳每平方米300元结构差价,超出原面积部分并在合理享受面积内按1000元/平方米结算差价;超出上靠户型面积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结算,交足购房款享受全部产权。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人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合理享受面积部分系安置标准与原房屋面积差额部分;超出合理扩大面积部分为按照居民意愿要求安置的户型面积超出正常安置标准部分。 4、回迁的低保户家庭,私有产权的原面积部分拆一还一,不收结构差,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每平方米减收200元房款,如仍无能力出资购买合理扩大面积部分,则允许欠款入住,缓交房款时间定为2年,第一年交房款的60%,第二年交40%。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够欠款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期后仍无能力交纳欠款的,则按廉租房管理。 5、对达标的节能住宅,实行取暖费减免政策,按非节能住宅取暖费标准的70%比例收取。 五、组织实施 1、入户调查摸底。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摸清棚户区居民住户的房屋产权归属,建筑结构、面积及附属情况,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组成、就业情况、经济收入、改造安置意愿等,一户一档,汇编成册,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详实资料。 2、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听证会、入户调查、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棚户区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达到推动和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要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 4、建设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5、为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要选用符合国家与省技术标准要求或推荐的建筑材料与设备,大宗建筑材料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6、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新建回迁住宅小区实行“政府引导、属地管理、业主自助、多方筹资、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当业主入户率达到50%以上时,要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在社区组织下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成立小区管委会。可选聘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也可实行业主自助式管理,或由林业局房产科进行物业管理。 实施业主自助管理的小区工勤服务人员原则上以本小区家庭困难、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低保人员作为首选。 棚户区改造要为小区管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无偿提供不低于60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 棚户区改造新建楼房的专项维修资金在居民入住前按每平方米18元向住户一次性收取。 六、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和县政府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责任分工 成立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主要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组织房屋拆迁补偿,工程建设。设材料综合组、调查确权组、拆迁补偿组、建设安置组、现场督办组和宣传报道组。 建设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推进、综合和协调工作;经济发展和改革局、计划科负责项目的可研报批,向省和国家林业局争取棚户区改造政策和资金的支持;财政局、财务科协助筹集建设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工作;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核查认定工作;监察局、审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宣传部、广播电视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工作;信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居民的信访接待工作;法院、公安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拆迁过程中的强制执行工作;塔河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入户调查登记、拆迁有关事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机房改造方案xx区教育局: 一、硬件老化严重,特别是主板上的插槽因多年来频繁拆卸大多接触不良。最近因气温较低硬件故障出现几率明显增加能稳定运行的`不足半数。 二、学生机读取或保存数据慢,经常出现卡机的现象。机房现采用的是无盘方式组网,学生读取或保存数据都通过网络在服务器的硬盘上完成。机房里现有网络还是基100m的,理论上一秒钟能传递的数据只能达到10m左右,硬盘读取或存储数据的速度是60mb/s左右远远不能满足数据传输的需求。 三、没有正版的网络和教学软件支持,老师不得不使用盗版软件,其功能有限制,每隔段时间就得重新启动激活,影响教学效率。 四、随着软件的升级更新,学生机的配置已跟不上软件更新的步伐。 为保障中学部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经教育局信息中心、xx市电信局实地考察,报中心学校同意,对中学部机房进行改造,初步预计共需资金20440元。 妥否,请批示。 附件:xx镇中心学校机房改造费用明细 xx镇中心学校 201*年xx月xx日 食堂改造方案一日三餐离不开食堂,食堂是大家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营造清洁、文明、舒适的就餐环境,不仅关系每位同学的生活,而且直接体现了我们玉岩中学学生的整体形象。因此,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围绕学校“为社会引领者成长奠基”的理念,打造文明有序的就餐环境,促进,广大学生养成文明就餐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特举行“文明就餐月”活动。 活动主题“文明就餐,从我做起。 组织结构: 领导组:组长:罗洁 副组长:肖萌 执行组:组长:毛红勋 活动时间: 食堂“文明就餐月”主题月活动时间:xx年10月8日至11月8日 活动内容: 文明就餐动员会: 活动目的: 宣传文明就餐,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文明就餐意识,培养文明就餐的良好习惯,使“文明就餐”深入人心。 活动方式: 发放文明就餐倡议书。 各班级开展“文明就餐”主题班会。 做好宣传标语在食堂内张贴,做好宣传活动。 文明就餐千人签名活动 活动目的: 使“文明就餐”活动的主题深深印在广大同学心中,号召同学们行动起来,共同参与到文明就餐的行列中。 活动地点: 操场 活动方式: 1、由学生工作处组织现场发放文明就餐倡议书。 2、由学生再现食堂就餐情境 3文明就餐执勤及督导。 活动目的: 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排好队,做到“不插队,不拥挤,不喧哗。”引导广大同学在就餐后自觉将残留物拨回碗里。 活动方式: 每天由值日教师安排“自管会”学生干部在食堂值班,逐个“文明就餐”督导活动,并及时反馈就餐信息。 完善后勤管理体系。 活动目的: 加强食堂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使食堂与学生之间能够互相理解,互相体谅,架起同学们与食堂的沟通桥梁,营造和谐的就餐氛围。 活动方式: 学生代表参与食堂饮食服务监督管理,由食堂反映学生在就餐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提出意见,做好餐厅与同学之间的桥梁作用。 机务车辆段改造的工艺设计摘要:阐述沈阳地铁车辆架修工艺流程和作业内容,以及地铁车辆段架修工艺设备的设置、布局和用途。结合生产实践中的改进经验,使架修工艺流程更加优化,有效提高地铁车辆架修生产效率。 关键词:地铁;架修;工艺设计 车辆架修的目的是对车辆各系统进行深度维修以恢复车辆的使用性能,是实现地铁设计寿命周期内保持车辆稳定表现的重要形式之一。根据现行国家标准gb50157—《地铁设计规范》,地铁车辆在运行5年或运行里程达到50~60万km需进行架修。 1号线车辆架修工作 于3月开始,从首列车试修工期45个工作日,通过优化流程、改进工艺、调整工序等多种手段,后续达到批量车架修工期27个工作日,年架修车辆10列车的生产能力。本文以此车辆段架修作业实施情况为基础,相关工艺改进设计,为其他车辆段提供参考。1架修工艺流程地铁车辆架修工艺流程可分解为拆解、检修、组装、调试4个部分。车辆在完成接车和预检后,首先对列车进行拆解,完成转向架与车体分离,并将列车解编为单节车辆;而后车体进行各系统及部件现车检修,将大部件拆卸或委外检修,转向架部件进行检修测试或委外检修;最后进行部件装车、落车和联挂编组,再进行调试和交车验收。具体工艺流程如图1所示(图中vvvf为变压变频系统,siv为静止逆变器)。 2架修工期阶段性划分 根据沈阳地铁架修工艺流程,可将架修工期按重要节点划分为解编架车、系统及部件检修、落车编组、静动态调试共4个阶段。根据这4个阶段将整个架修工期进行划分,并制定几个重要的时间节点,保证架修生产计划的正常执行,如图2所示。地铁车辆架修首先要进行车体与转向架的分离,需要借助架车机完成。地铁车辆架修使用的架车机一般分为固定式和移动式,沈阳地铁采用的是固定式架车机,可用于3节编组车辆同时架车作业。解编架车阶段是指电客车通过固定式架车机,对车体和转向架之间进行拆解,使车体与转向架分离,再将车体落装于工艺转向架,并解编为单节车辆,通过移车台转轨进入架修台位的过程,用时3个工作日。系统及部件检修阶段是指车辆在完成工艺转向架架车后,进行现车检修、大部件拆卸检修、部分部件委外检修,以及部件检修后安装上车的过程。该过程为整个架修工期的重要阶段,占架修工期的大部分时间,用时14个工作日。落车编组阶段是车辆和转向架分别完成检修后,进行车体和转向架安装的过程,以及车辆之间联挂编组成列的过程,用时4个工作日。调试和交车验收阶段包括静动态调试、正线试运行,以及检修车间完成车辆的验收和交车,至此整个架修工期结束,该阶段用时6个工作日。 3架修功能分区和设备配置 按照架修作业功能区域划分,架修场地分为车辆整体拆装区、车体检修区、转向架检修区、轮轴检修区、制动系统检修区、车门检修区、受电弓检修区、空调检修区、电器电子检修间、蓄电池检修间、静态调试库。 3.1车辆整体拆装区 车辆整体拆装区域主要功能是完成车体和转向架的分离和安装,通过设置在区域中的固定式架车机完成。车体和转向架的分离是将车体与转向架之间的`高度控制杆、安全钢索、速度传感器、风管路、牵引电机线缆、接地线缆等连接进行拆解,再将牵引梁与中心销之间的连接复合弹簧拆卸,从而完成车体与转向架的分离。再使用工艺转向架架车,使转向架和车体分别进入独立检修区域。车辆整体拆装区配置复合弹簧压装设备,用于拆卸牵引梁与中心销之间的连接,并配置中心销拆装设备,用于拆卸中心销以完成垫片调整,弥补由轮对镟修造成的车体高度变化。 3.2车体检修区 车体检修区为各系统及部件进行架修作业的综合区域,该区域根据工艺转向架架车高度设置固定式双层检修作业平台,以及多台移动式升降检修作业平台。固定式双层检修作业平台设置电源和风源接口,作业人员通过检修作业平台进入车内、车下或车顶,完成各系统及部件检修。在此检修区域作业的内容包括空调、受电弓等车顶大部件的拆卸和安装;车门系统的检修;车上电器柜的检修;车上照明系统的拆装和清扫;座椅及内装、车上电热器的检修;半永久和半自动车钩的拆装;车下箱体的拆装和检修等。同时,固定式双层检修作业平台和移动式升降检修作业平台的配合使用,更为车门的现车维修提供有利条件。 3.3转向架检修区 转向架在完成与车体分离后,进入转向架检修区,使用转向架清洗机进行整体清洁,注意将电缆及风管路部件进行防水防尘处理。而后将转向架进行分解,包括牵引电机、制动风管路、制动单元、牵引梁及牵引拉杆、横向减振器、构架与轮对、空气弹簧和轴箱弹簧、横向止挡等构架附件的拆卸。拆卸后的部件有部分进行委外维修,包括构架、横向减振器、牵引拉杆等。其余部件进行自主维修,包括空气弹簧、轴箱弹簧、排障器、轮缘润滑装置等。在转向架检修区设置附件试验间,配置空气弹簧试验台、轴箱弹簧试验台、油压减振器试验台、单柱式压装压力机,对空气弹簧和轴箱弹簧等备件进行检修和性能测试。在转向架各部件完成检修后进行组装,通过转向架静载试验台对转向架整体性能进行测试,试验合格后装车使用。 3.4轮轴检修区 轮轴检修区是在轮对与构架分离后,对轮对和轴箱轴承进行检修的区域。轮对在进入检修区域后,首先完成轴箱轴承与轮对的分解,轴承采用委外维修的方式检修,轮对进入轮对清洗机进行清洗,而后分别通过荧光磁粉探伤机和超声波探伤机进行探伤,进入轮轴同温组装间待选配和组装。轴承完成维修后返回,在同温组装间内与选配好的轮对进行组装,然后通过轮对跑和试验台对轮对进行测试,测试完成后进入转向架检修区域,与构架进行组装。 3.5制动系统检修区 制动系统检修区是进行踏面制动单元、空压机和制动系统部件检修和试验的区域,配置有空压机试验台、双塔干燥器试验台、风缸试验台、阀门综合试验台、踏面制动装置试验台、气动部件综合试验台等装置。 3.6车门检修区 车门检修区是车门系统门控器、车门门板及备件拆卸下车后进行检修和试验的区域,设置有车门试验装置、车门矫正台、门页及门驱动机构拆装升降台。 3.7受电弓检修区 受电弓检修区设置有受电弓试验台和受电弓工作台。受电弓试验台自带风源,可对拆卸下车的受电弓进行性能测试,受电弓工作台是用于受电弓分解、组装,及整体检修的工作平台。 3.8空调检修区 空调检修区设置有空调清洗间、高压清洗机、空调检修平台、空调装置试验台。空调清洗间用于空调装置拆卸下车后的清洁,为避免污水外流而设置四面防水围挡,空调装置试验台用于空调装置检修后的性能检测。 3.9电器、电子检修间 电器、电子检修间是对车上电器部件进行检测的区域,为避免受外界环境影响,设置在封闭房间内。检修间内配置的设备有司控器试验台、移动式耐压试验台、继电器试验台、速度传感器试验台、电磁阀试验台、高速断路器试验台等,以及各种应用于电路板及电器元件检测的仪器仪表。 3.10蓄电池检修间 蓄电池检修间设置自动恒压恒流充放电机、蓄电池加液设备、蓄电池检测工具等。蓄电池在拆卸下车后,进行单节拆解、清洁、加液,以及多次充放电试验,在测量蓄电池性能满足要求后方可装车使用。 3.11静调库 静调库是进行电客车架修静态调试的区域。库内设置有架空式接触网、静调电源柜、固定式双层检修作业平台,并在轨道下方设置地沟。地沟用于车底设备及转向架的检查、测量及调节;静调电源柜用于给车辆提供dc1500v电源,满足辅助供电系统调试时的电源需求;固定式双层检修作业平台用于受电弓和空调装置等设备调试和检修,其中受电弓的调试包括升降弓时间、升弓压力及升降弓缓冲状态等内容;架空式接触网通过受电弓为车辆提供dc1500v电源,满足车辆各系统静态调试的电源需求。 4工艺流程与设备配置优化实践 4.1增设立柱式起重机 转向架的分解和组装作业,主要内容是进行牵引电机、制动单元、牵引梁、横向减振器等部件拆卸和安装。为满足此项作业需要,架修主库设置多台转向架提升台,以及1台载重量10t的桥式起重机,但考虑到多个转向架的不同部件同时拆解和组装作业时,只依靠库内1台桥式起重机,很难配合多台转向架提升台同时作业,而桥式起重机通常还要承担构架等其他备件的吊运任务,无法满足生产需要。为解决这一问题,转向架检修区设置3台立柱式起重机,载重量为1~3t,可与多台转向架提升台配合使用,满足牵引电机、制动单元等设备的吊装,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在此经验基础上,也可为后期建设的新线架修主库提供参考性意见,建议增加立柱式起重机配置数量,使得转向架提升台和立柱式起重机数量的配置比例更加合理。 4.2增加便携式车门系统调试装置 车门系统静态调试内容包括集控开关门、障碍物检测、防挤压、再开闭、车门故障隔离、内外部紧急解锁等功能试验,通常在整车静态调试阶段进行。由于整车车门数量较大,功能试验项目较多,导致车门系统功能试验占用整车调试阶段的较多工时,若车门系统发生故障则造成调试阶段的工期紧张。为解决这一问题,设计制作便携式车门调试装置,将调试装置与车门系统控制电路之间通过线缆进行连接,将各功能试验项目的控制集成到调试装置的按键上,并使用移动式直流稳压电源为单节车辆提供电源。通过增加此装置可实现将车门系统调试的大部分内容调整至单节车辆检修阶段完成,使得工艺流程更加合理。 4.3转向架转盘改造 在车辆整体拆装区域,车辆在完成车体和转向架的分离后,转向架需要从整体拆装区域运送到转向架检修区域,由于受库内工艺布局的限制,要经过转向架转盘转换走行方向。转向架转盘在架修主库土建时期同步安装,受到当时技术条件限制,均设计为手动转盘,结构和功能上已无法更好的满足现在的生产需要,在生产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人力和工时浪费。为解决这一问题,考虑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增加电力驱动结构,将手动驱动改为电动驱动,可有效节省人力和工时。 5结语 地铁运营公司作为地铁车辆的运用单位,不同于车辆制造企业,受到检修场地、工艺设备等基础条件的限制,生产能力和效率无法和车辆制造企业相比。如何在有限条件下高质高效地完成自主架修作业,是地铁运营公司研究和努力的方向。在地铁车辆架修工艺设计中,应以现实条件为基础,通过制定阶段性工期计划、调整工艺布局、优化设备配置等措施,结合架修生产过程不断总结和改进,使工艺流程更加顺畅,实现工艺设计更加合理和高效。 参考文献 [2]张建.地铁车辆段大架修设计能力计算方法分析[j].工程设计施工与管理,(9):100. 危房改造方案为切实做好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耒阳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民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地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1、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3、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4、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规划要求,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空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12月份前完成13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一)补助对象。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重点是农村无房居住户、因灾倒房户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农村贫困户。 (二)补助标准。原则上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万元。修缮加固住房的由市人民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自行维修,不列入改造范围。 (三)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严格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和国家、省规定标准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所有资金实行银行打卡发放。并按进度分期分批拨付,打好地基拨付2000元,主体竣工拨付4000元,墙面粉刷及配套设施到位拨付4000元。 (一)改造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选址尽量避开洪水、泥石流、干旱、雷击、冰雹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且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为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房型可按户单独建设或联体建设。建筑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改造资金全部由政府补贴的,翻修、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米以下。各村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的问题。 2、墙体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混)结构,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 3、配套设施:有独立的厨房、卫生间;有独立的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在醒目位置镶嵌耒阳市人民政府援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 (三)档案管理 各村要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完善危房改造农户资料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调等材料,在此基础上,办事处将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 (四)督促检查 各村要加强对建房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实行项目半月进度报告制度,于每月1日、15日前分别上报改造进度给处民政办。处民政办将及时组织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4月29日前)。各村要组织人员深入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申报评议,审核审批阶段(5月10日前)。 1、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危房照片等材料。 2、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申请表》,一并上报办事处。 3、入户审核。办事处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办事处签署意见,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办事处将材料退回村委会并说明理由。 4、审批公示。办事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公室接到各村上报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上报,并签订合同或协议;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上报,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村委会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住房情况。 (三)组织实施、检查验收阶段(5月10日-11月30日)。各村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向办将改造任务合理细化分解到各组,并落实到户到人。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在建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农村危房改造要于20xx年11月底全面完成,确保建房户春节前入住新居。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办事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任政委、主任任组长,相关副职任副组长,民政、纪委、财政、残联、国土、规划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处民政办,负责全处农村危房改造的日常工作。 (二)拓宽筹资渠道。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通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政策减免、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等筹措建设资金。自然灾害倒损农户恢复重建、重点优抚对象危房改造,要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机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已经补助并实施完成的,要避免重复补助。同时,要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帮助农村困难户解决在建房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 (三)落实责任主体。按照办事处下达的工作计划负责具体实施。办事处将农村危房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纳入办事处对各村(居)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办事处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村责任人签订农村危房改造责任状、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落实责任制。办事处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对任务完成好的村给予表彰奖励。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宣传栏和标语等,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使农村危房改造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车辆管理方案第一条为了保证园区内的安全,规范车辆的停放和行驶秩序,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利益,创造一个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只适用于本园区内车辆的进出、停放和行驶管理 本规定所指园区,是指整个住宅区域。本规定所指管理部门,是指受聘于本园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本规定所指的管理人员,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属下的管理人员和秩序维护员。 第三条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以下要求为园区提供停车、行驶管理服务 1、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有关人员出入及车辆管理的相关义务。(不承担保管责任险) 2、严格依照本园区车辆停放、行驶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3、不断完善园区的机动车停放、行驶管理制度,包括停车管理部门的规定、停车位和临时进出车辆停放的管理方案、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等。 4、负责收取停车费,并做好详细的收费档案。 第四条车辆使用人应当自觉做到 1、遵守园区停车、行驶管理规定。 2、接受车辆管理部门或保安人员的管理。 3、按时缴纳停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五条机动车辆进出管理,采用“停车证”制度 1、园区业主车辆 (1)购有固定地下车位的业主(使用人),依据《车位购买协议》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停车证”,每个车位只能领取一张“停车证”。固定地下车位“停车证”主色调为绿色,持有服务中心发放的绿色停车证车辆可以自由出入园区地下车库。 (2)无固定地下车位的业主(使用人),不得将车辆驶入园区。(本物业不设园区露天泊位) 2、外来车辆(含访客车、搬运送货车、出租车等) (1)谢绝一切外来车辆进入本园区。(本物业在紧急情况下除特种车辆外谢绝其它车辆进入) (2)材料运输车辆及货物运输车辆停放于就近指定的地下车库或就近地点,不得在园区无故逗留,卸完相应物品即刻离开园区,装卸过程中不能影响路面交通和环境卫生。(指大件物品)车辆离开园区时,保安人员有权进行询问并要求车主作出说明。 (3)为了维护园区正常的生活和治安秩序,保安人员有权谢绝一切车辆进入园区。(特种车辆除外) (4)晚20:00后,谢绝外来车辆进入园区。 (5)谢绝载客出租车辆进入园区。 3、其他规定 (1)禁止载重2.5吨以上的货车和16座以上客车进入园区。 (2)禁止装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的车辆进入园区。 (3)禁止空载出租车进入园区(受园区业主电话委托保安人员招进的除外);不允许载外客出租车(非本园区业主)进入园区。 第六条机动车辆停放管理,采用“对号入座”的停放原则 1、园区地下车库,实行谁购买谁停放原则、谢绝其它车辆驶入地下车库。 2、地下车库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置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辆)。 3、所有具有固定车位的车辆,进入园区地下车库后必须停入车位,不得停放于自己车位以外的区域。 4、所有临时停放车辆,进入园区地下车库后必须把车辆整齐地停放在规定的泊位,不得停放于有可能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区域。 5、停放车辆时应小心谨慎,若不慎发生碰撞、擦伤,应主动向管理人员或保安人员说明情况并报警,进行妥善处理。 6、停放车辆注意保持清洁,无滴、漏油现象。 第七条机动车辆行驶管理 1、所有车辆均从地下出入口驶入,在通过挡车器时,必须等挡杆逐一开启后方可进出,不能尾随前车冲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以此造成后果均由车主自行负责) 2、进入园区地下出入口车辆请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最高时速请勿超过限速标志的规定。 3、所有进入园区地下车库的车辆,请勿随意鸣叫喇叭,禁止试车、学习驾驶、修理车辆、清洗车辆等。 第八条泊位费及临时停车费的收取 1、收费标准最终以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局核价为准。 2、车辆进出时,应将《车辆通行证》放置显眼的位置,有利于保安人员核实并放行。(《车辆通行证》工本费10元,遗失后请马上补办并照价每张10元) 3、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修车、城管执法车进入园区时,免收停车费。 第九条特别提醒 1、本园区车辆管理只提供车位的公共管理和使用,不承担任何保管和保险责任,建议车主离开时锁好车门、车窗,不要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为车辆办理相关保险业务,以便在意外发生时减少损失。 2、车主不得以任何理由委托车辆管理人员移动车辆。 3、服务中心可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临时地下车位使用费,扣除管理成本和费用外,将用于园区地下车库场地等公共设施设备的整修、清洁等。 第十条非机动车辆管理 1、非机动车辆按照车辆停放规定停放于指定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并且摆放整齐,自觉上锁,不得停放于单元门口、楼道内、地下单元门入口处等。 2、装修施工人员的非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园区,停放于指定区域。 3、自行车出入园区大门时须下车推行。 4、外来人员的非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园区。 第十一条生效及实施 1、若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内容,一切责任自负。 2、本规定适用(星星港湾)园区,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车辆管理方案为提升物业服务品质,维护小区车辆管理的正常秩序,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车辆管理方案。 二、适用范围 柏林印象、柏林阳光小区 三、收支对比 柏林阳光: 1、原来:每月80元/个,园区共215个停车位,一年总费用206400元。 2、新方案执行后:每月80元/260张卡一年249000元,临时停车费用按每天100元,一年36000元,合计总费用:285000元。 3、临时卡片工本费用一年3000元。 4、新方案执行后可在原方案基础上增加收入75600元。 备注:两个项目合计增加213160元 四、车辆管理原则 1、地面车位以租赁为主,地下车库车位以出售为主,有卡的车主可在地上不固定停车,所有无卡的车辆则停放在小区环道规划车位上。 2、凡本小区有卡车辆必须进出刷卡,任何时间均凭卡出入。 4、园区车位停满后不允许再进车。 五、车辆管理现状 柏林阳光: 1、柏林阳光车位共288个车位(其中:地下车库73个,地面车位215个),现共有车辆400多辆,且车辆还在不断增加,小区最多能容下约270辆车(不包括地下车位),剩下的车辆和不常回来的车辆则是停放在小区外面。 2、据统计,目前小区每天有大约30个固定车位空着,造成了资源浪费。小区环道大约停有50辆左右的车辆。 3、结合小区现状,柏林阳光小区能够办理260张停车卡,剩余10个车位空间为临时停车位。 4、目前柏林阳光车辆租赁协议签订的到期日期为1月31日。现在执行,考虑到协议未到期,签过协议的业主不同意。如果到期在执行,今年的1月22日为除夕,时间上可能不允许。 六、实施方案 1、宣传方式:在大门口制作喷绘、在门岗做宣传牌、单元门上张贴办理车辆出入卡通知、发放宣传页、小区环道上以及门岗拉上宣传条幅、在门口显示屏上提示、给业主群发短信等方式。 2、车卡管理: (1)地上、地下、环道车位车辆,均需凭卡出入(门岗、车库出入口都设有门禁刷卡系统)。 (2)未办理出入卡车辆:所有无卡车辆视为临时停车(包括业主和外来车辆) (3)无卡出入(或忘记带卡)的小区业主车辆,按临时停车进行收费(前期试行期间忘记带卡的可以核实身份先放行)。 (4)卡已到期的车辆,工作人员需提醒车主在一周内到物业服务中心重新续交费用,逾期不交者监控中心将其卡片挂失并收回。 (5)刷卡无效车辆,工作人员应登记其卡号、车牌号、业主姓名及楼座号,先予放行并立刻通知班长。须在一天内查清此卡无效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无效解决的,通知部门主管或厂家进行处理,给业主调整卡或回复业主处理办法。 (6)如卡片丢失的业主进出门岗时按临时停车进行收费,并提醒尽快到服务中心重新办理,并补交卡片工本费30元,丢失卡片监控人员则给予挂失作废。 (7)门岗遇见车辆使用丢失卡片时,应马上拦下、立即上报当班班长或上报部门主管。 (8)所有办理车卡的业主必须凭房产证明、行车证、驾驶证到财务登记才可以办理。 (9)临时卡片内容(车牌号、进车时间、出车时间、以及日期、楼号、联系方式)收取停车费时一定要发放发票。 3、车辆管理: (1)车辆进入小区后,工作人员应及时主动的对车辆进行引导停放和疏通,避免乱停乱放现象。 (2)所有月租车辆均需按要求有序停放,一车一位,禁止占用消防通道,辗压绿化带及碰撞、损坏公共设施,确保道路畅通。 (3)所有临时车辆在园区停放必须按规定停放在符合标准的路面,并设立专人监管。 (4)对于箱式货车、面包车必须开箱检查。装修及搬家车辆需凭物业服务中心所办理的《装修许可证》和《物品出入许可证》方可进出小区。 (5)工作人员必须完整清晰的记录每天进出的临时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被访对象的姓名、楼号,还有车体的完好情况),并发放收费卡片,如果超时则正常收费。 (6)非业主的出租车进入小区时,应询问乘车人落实身份。如是来访人员,应登记核实确认后方可放行。 (7)小区内严禁车辆鸣笛。 (8)车辆在小区内限速5公里。 (9)严禁进入小区车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物品进入小区。 (10)按优质服务细节标准,对进入车辆、违章车辆、可疑车辆实行先举手敬礼,再按相应工作程序执行工作要求。 4、人员安排: (1)因前期工作难度大,柏林印象需增加15名秩序员支撑工作,柏林阳光需增加10名秩序员,需部门之间相互配合,项目及公司安排管理人员到门口做好解释沟通,各部门人员做好时间分配。 (2)小区环道每个路段派出一名秩序队员,早上6:30―8:30疏通引导车辆外出,上午9:30―11:30当班秩序员疏通车道,晚上19:00―22:00引导车俩有序停放。 (3)小区临时停车将加大巡逻,对临时停放的车辆进行巡视管理。 5、意外管理: (1)对于无卡闹事的业主,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态度,耐心的告知业主。统一用语“为了小区车辆更好的管理和避免外来车辆的进入,请您体谅和配合我们的工作,我们向您表示感谢”。必要时,班长及部门主管到现场进行处理。 (2)车辆如发生交通堵塞事件,工作人员应立即保护好现场,通知部门主管现场处理,必要时请交通部门进行处理。 (3)因车主原因造成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要追究车主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4)针对超时不缴费车辆,外来车辆则不让出行,并通知班长到现场处理缴费后放行,业主则登记(电话、楼栋号、车牌号)并上报班长事后小管家给予协助上门收费。 (5)新闻记者采访需请公司派专业人员接受访问(二次采访情况客服部处理)。 (6)出现过激行为如(打架)主管到现场处理,需公司协调相关部门(派出所、交警)或人员进行处理。 (7)进入小区车辆需服从工作人员的调度指挥,不得乱停乱放;若出现不服从管理者,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处理。 七、方案执行前后注意项 (1)针对前期执行车辆管理中意见较大的业主可提前进行沟通可从以下方面。 前期问题主要是存在没车位不让进小区,所以意见较大。 月租卡固定停车位业主部分不同意将车位打乱,后期沟通可以对前期月租卡用户在后期办理上提供方便。 部分业主对临时收费不认可,针对执行过程中有质疑的业主,服务中心组织专人进行沟通。 沟通无效时需公司出面协调处理。 (2)后期发票和现金的管理。 发票由(核算员)发放并记录,门岗停车费的收入要有记录,每天派专人(主管、班长)对发票和现金进行领取统计。 门岗不允许出现不收费或私自收费现象。 八、需支撑和相关费用方面 方案所需费用:初步估计需44300元 柏林阳光: (1)需增加秩序员10名。其中有4名为临时短期(一个月) 每月每人1600元,共计16000元 (2)宣传页张,约100元 (3)车轮锁两把,约900元 方案共计需费用:17000元 两个项目合计总费用:62200元 车辆管理方案第一条为了保证园区内的安全,规范车辆的停放和行驶秩序,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利益,创造一个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只适用于本园区内车辆的进出、停放和行驶管理 本规定所指园区,是指整个住宅区域。本规定所指管理部门,是指受聘于本园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本规定所指的管理人员,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属下的管理人员和秩序维护员。 第三条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以下要求为园区提供停车、行驶管理服务 1、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有关人员出入及车辆管理的相关义务。(不承担保管责任险) 2、严格依照本园区车辆停放、行驶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3、不断完善园区的机动车停放、行驶管理制度,包括停车管理部门的规定、停车位和临时进出车辆停放的管理方案、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等。 4、负责收取停车费,并做好详细的收费档案。 第四条车辆使用人应当自觉做到 1、遵守园区停车、行驶管理规定。 2、接受车辆管理部门或保安人员的管理。 3、按时缴纳停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五条机动车辆进出管理,采用“停车证”制度 1、园区业主车辆 (1)购有固定地下车位的业主(使用人),依据《车位购买协议》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停车证”,每个车位只能领取一张“停车证”。固定地下车位“停车证”主色调为绿色,持有服务中心发放的绿色停车证车辆可以自由出入园区地下车库。 (2)无固定地下车位的业主(使用人),不得将车辆驶入园区。(本物业不设园区露天泊位) 2、外来车辆(含访客车、搬运送货车、出租车等) (1)谢绝一切外来车辆进入本园区。(本物业在紧急情况下除特种车辆外谢绝其它车辆进入) (2)材料运输车辆及货物运输车辆停放于就近指定的地下车库或就近地点,不得在园区无故逗留,卸完相应物品即刻离开园区,装卸过程中不能影响路面交通和环境卫生。(指大件物品)车辆离开园区时,保安人员有权进行询问并要求车主作出说明。 (3)为了维护园区正常的生活和治安秩序,保安人员有权谢绝一切车辆进入园区。(特种车辆除外) (4)晚20:00后,谢绝外来车辆进入园区。 (5)谢绝载客出租车辆进入园区。 3、其他规定 (1)禁止载重2.5吨以上的货车和16座以上客车进入园区。 (2)禁止装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的车辆进入园区。 (3)禁止空载出租车进入园区(受园区业主电话委托保安人员招进的除外);不允许载外客出租车(非本园区业主)进入园区。 第六条机动车辆停放管理,采用“对号入座”的停放原则 1、园区地下车库,实行谁购买谁停放原则、谢绝其它车辆驶入地下车库。 2、地下车库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置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辆)。 3、所有具有固定车位的车辆,进入园区地下车库后必须停入车位,不得停放于自己车位以外的区域。 4、所有临时停放车辆,进入园区地下车库后必须把车辆整齐地停放在规定的泊位,不得停放于有可能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区域。 5、停放车辆时应小心谨慎,若不慎发生碰撞、擦伤,应主动向管理人员或保安人员说明情况并报警,进行妥善处理。 6、停放车辆注意保持清洁,无滴、漏油现象。 第七条机动车辆行驶管理 1、所有车辆均从地下出入口驶入,在通过挡车器时,必须等挡杆逐一开启后方可进出,不能尾随前车冲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以此造成后果均由车主自行负责) 2、进入园区地下出入口车辆请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最高时速请勿超过限速标志的规定。 3、所有进入园区地下车库的车辆,请勿随意鸣叫喇叭,禁止试车、学习驾驶、修理车辆、清洗车辆等。 第八条泊位费及临时停车费的收取 1、收费标准最终以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局核价为准。 2、车辆进出时,应将《车辆通行证》放置显眼的位置,有利于保安人员核实并放行。(《车辆通行证》工本费10元,遗失后请马上补办并照价每张10元) 3、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修车、城管执法车进入园区时,免收停车费。 第九条特别提醒 1、本园区车辆管理只提供车位的公共管理和使用,不承担任何保管和保险责任,建议车主离开时锁好车门、车窗,不要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为车辆办理相关保险业务,以便在意外发生时减少损失。 2、车主不得以任何理由委托车辆管理人员移动车辆。 3、服务中心可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临时地下车位使用费,扣除管理成本和费用外,将用于园区地下车库场地等公共设施设备的整修、清洁等。 第十条非机动车辆管理 1、非机动车辆按照车辆停放规定停放于指定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并且摆放整齐,自觉上锁,不得停放于单元门口、楼道内、地下单元门入口处等。 2、装修施工人员的非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园区,停放于指定区域。 3、自行车出入园区大门时须下车推行。 4、外来人员的非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园区。 第十一条生效及实施 1、若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内容,一切责任自负。 2、本规定适用(星星港湾)园区,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车辆管理方案为做好香格里拉小区车辆管理工作,为广大居民营造一个安全、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为了做好车位安排工作,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经冯庄社区、香格里拉小区业主委员会、丽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商议,确定香格里拉小区车辆管理方案如下: 1)地面车位不对外开放,已报名业主经物业公司审核,业主委员会监督方可参加摇号,东区27个车位,西区42个车位进行摇号,西区预留3个做为临时停车位,供来访车辆使用。 2)公开透明操作,社区指导、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公司执行。 3)车位申请登记时,需提供房产证或承租合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车位按摇号前后顺序安排车位,按户为计算单位,选定后,车主需要缴纳一年的停车服务费,欠缴物业费的业主请结清费用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后方可取得使用权。 1、取得车位使用权的业主车辆进出一律刷卡通行,外来车辆进入小区,须经门岗登记,接受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和安排。并按市物价局、市房管局相关文件规定缴纳临时停车费,营运车辆进入小区必须经门岗登记和同意,并不得在小区内滞留。 2、进入小区的车辆,应服从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和安排,不得在小区支干道、车行道、消防通道随意停放车辆,不得跨骑路牙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各类标识及其他公用设备,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造成严重事故的,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车辆进入小区禁止鸣笛,应减速慢行,避免发生意外 4、车辆停放后,车主应随身携带好贵重物品,锁好车辆车门,设置好防盗系统。 5、车辆带货出门,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业主到管理处填写物品出门单,领取放行条,经门岗查验后方可离区。 1、对于违章停放的车辆,物管处有权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处理,清理费用由车主承担。 2、本规定只适用于车辆进入小区后行驶、停放的秩序维护,不承担车辆等其他义务,如发生意外由公安部门处理。 3、当地面临时停车位饱和时,其余车辆不得进入小区,自行在小区外寻找停车位。 车辆管理方案为了有利于更好的市场开拓,便于市场人员业务开展,以及方便到地市的客户拜访。节约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也为了有效的实施公司重点地市客户深入发展战略,培养和建立更加广泛的客户关系,激励和保障市场人员更好的开拓市场。公司决定在部分业务量较大的办事处,配置车辆,并对车辆使用相关费用定额补助。为指导该项措施的操作,制定本方案和管理办法。 要求20xx年度计划的总体业务量超过1000万的办事处。自行提出申请,公司相应部门审核批准。同时,办事处车辆管理和驾驶负责人必须有相应驾驶执照。 各办事处提出申报。 公司财务部、行政人事部、国内营销部负责对办事处配车资格条件的审查;并由行政人事部落实执行购车上牌相关事宜。(建议由行政部负责选定购车品牌、车型以及各地区大概价格,由当地办事处负责购买和费用报销) 董事长审批符合配车的办事处及配车补贴标准。财务部执行费用及票据的审核报销。 公司配车办事处的资格、标准 根据公司的发展,确定重点市场业务区域。重点业务区域是指公司董事会确认的,由业务量大的办事处组成,也是对公司的发展、经营、管理发挥重大作用的办事处。重点市场业务区域的来源和培养。公司各大办事处中,根据20xx、20xx年度业务量情况,以及20xx年度的业务目标,把已有较好发展的、或者有潜力的市场定位为重点市场业务区域(重点办事处)。同时要求办事处主任和业务员,认同公司发展文化,有管理或技术专长,愿意把公司的整体发展作为自已职业的长期选择,工作和业绩表现优秀。办事处配车的条件、标准。(符合本款全部条件,方可申请享受配车)。 a、属于公司重点办事处。公司目前的重点办事处为:上海、浙江、广东、北京。 b、最近一年内属于公司业绩重点区域,也是公司的重点办事处。 c、办事处以及办事处管理者被公司董事会认可。 d、办事处以及办事处管理者有在本区域的长期发展的书面计划、报告,并获得公司同意。 办事处配车的申请及审批程序 符合条件的配车配车办事处,由办事处管理者向公司申请,经财务部、行政人事部、市场部核对条件并签署意见,报董事长审批,获批准的办事处,凭批复的申请到行政部提出需求。 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审批完整的办事处申请,从市场上了解车市行情,然后向财务部申请费用,并执行购车工作。 符合业绩要求以及公司审批条件的配车办事处,公司负责所有的配车相关费用(含购车费、上牌、保险费用等)。 基于方便保管和使用考虑,所有配车在购车上牌时可以个人的名义办理,即车辆的所有人为公司,配车办事处管理者为所购车辆的使用人和保管人。自购车之日起,若配车办事处管理者在公司服务满五年后,公司根据业绩情况,(建议改为连续5年完成公司给予的销售目标)可以考虑将该车辆的所有权转给该办事处管理者,自转户之日起,配车办事处管理者永久拥有该车辆的所有权。 所购车辆暂定为本田车型,价格在10万元以内,对于北京办事处,配一部2万左右(15万左右)的车。 公司为已配购车辆的办事处每月给予相应的车辆费用额外补贴。费用包含油费、维修保养费、年审/检费、路桥费、保险等。根据用车的实际情况,目前将补贴标准(年度费用不包含在内)暂定为:每月补贴为:一类城市3000(北京、上海、广州),二类城市2000。车辆费用补贴在当月费用报销中独立列明,但是,配车办事处必须每月交回不少于上述补贴金额的费用单据以利公司入帐报销,费用按公司报销程序执行。(建议统一为2000元/月,因为油价全国基本统一) 配车办事处人员在本市内公务出行用车的,必须用办事处的配车,不再报销相关交通费用(除采购大件物品承载不下或其它特殊情况外)。需要带同下属或相关人员(4位以下)外出公务的,同样用办事处配车;如果同行人员超出合法乘载人数,超出部分人员,才可申请报销相应费用。有配车不用,不予报销交通费用。(建议涂黄的部分删除,因为外出是否超过4人以上,审批人很难确认,且每月有油费补贴,建议涂色部分删除) 配车办事处管理者严禁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将不予报销本月费用。 配车办事处在使用和保管期间,如发生车辆被盗,则由配车办事处管理者自行承担责任。公司不再给予以配车。如办事处自行自费配车,用车要求及费用补贴依原享受标准正常有效。 配车办事处外出不属公务范围的情形,如发生交通事故(碰撞、扣分、抄牌罚款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等)一切费用及责任由驾车者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属上班公务活动外出,发生以上情况,则视乎责任归属,如责任属驾驶人,公司亦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公司将会为办事处配车购买盗抢、综合保险。且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不能少于20万元。 经批准符合配车条件,办事处放弃配车的,公司不以现金补偿和费用补贴。 《办事处配车及管理合同》,建议由人力资源编写下发。 车辆管理方案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贯彻车辆使用、维修、安全管理责任制,提高车辆使用率,提高车辆保养标准,提高司机安全意识,提高司机服务水平,规范司机工作纪律,使所有的车辆能更好地服务于生产工作,满足生产第一线的需要,确保行车安全。根据管理处车辆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比小组 为加强管理处车辆的管理力度,成立考核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车队长xxx担任,副组长由车队安全管理员xxx担任。驾驶员由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评比,参加考核人员为各科室管理人员。被考核人员为纳入管理处管理的所有驾驶员。 每次考核由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分发表格由参加考核人员不记名填写,考核结果由评比工作领导小组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将汇总最终评比结果并予以通报。 二、评比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对驾驶员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比,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每年12月份将把四个季度考核评比成绩汇总,年终评比出“红旗车“、“年度优秀驾驶员“,并给予奖励。 三、评比依据 近来管理处车辆安全形势不好,少数驾驶人员安全观念淡保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司乘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车辆安全,特制订驾驶员评比方案。 (一)要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要组织驾驶人员认真学习管理处的员工管理规定和车辆管理规定,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违法违规驾驶车辆。 (二)加强车辆派遣制度,扎实落实好管理处车辆管理规定的车辆调度管理。双休或节假日除值班车辆,一律停驶集中停放,确需其它工作用车时,须报办公室审批;如发现未经批准私自用车,要追究当事人责任。真正做到“谁用车谁负责谁、开车谁负责、谁派车谁负责“。 四、评比内容和评比细则标准 车辆是为生产、工作、生活服务的交通工具。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自觉履行职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交通安全法“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以及车辆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安全和行车安全。为了加强管理处车辆管理、降低车辆使用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安全文明行车,保障管理处的各项工顺利进行,所有考评项目总分数为100分,各考评项目的评分标准如下: (一)车辆使用管理(10分) 1、管理处所有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车队管理所有车辆,各有车单位为责任单位,驾驶员为车辆责任人。(2分) 2、管理处机关公务用车一律实行派车制度,用车部门提前填写“用车使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车队,由车队统筹安排车辆,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如遇急事临时用车,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或电话通知,并填好出车记录。 (4分) 3、工作用车应严格按照派车计划用车,不能改变用车用途。到同一方向办事,应尽量乘坐同一辆车。如可用其它办法办理的事项,尽量不动用车辆。(2分) 4、双休日、节假日期间除值班用车外,特殊情况用车必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由车队安排车辆。(2分) (二)车辆维修保养管理(25分) 1、管理处所属车辆维修保养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在统一指定的修理厂维修。(5分) 2、管理处所属车辆维修实行申报制,本着视情维修与定期保养相结合的原则,凡需要维修保养的车辆,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写清维修项目,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报车队核定。(5分) 3、维修金额在500元以内各单位自行到指定修理厂维修,500元以上xx以下报车队审批,xx元以上由车队书面申请报管理处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修理,不得随意增加修理项目。如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及时报告车队,车队到现场核实后报管理处领导同意。(10分) 4、驾驶员对维修车辆应在现场监督,维修完后由驾驶员验收合格、确认无误后签字记账。(5分) (三)车辆用油管理(20分) 1、管理处所属车辆用油原则使用统一办理的中石化ic卡加油。加油卡每台车一张,对车号加油。(5分) 2、遇有特殊情况不能使用ic卡加油。预先请示领导同意后,可用现金加油。(5分) 3、加油卡若不慎遗失或被盗,应及时报车队挂失。入未及时挂失造成的后果由遗失人承担损失。(5分) 4、车队每月对所有车辆用油情况和公里数进行公布。(5分) (四)车辆费用结算管理(10分) 1、车辆维修费由车队凭《车辆维修审批单》与修理厂对账无误后,统一结算,报管理处领导审批后财务报账。(4分) 2、燃油费、保险费、养路费、路桥年票费、车船使用税由车队统计申报,由管理处统一结算.(3分)3、停车费、通行路桥费由各单位自行报销。(3分) (五)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25分) 1、车队和有车单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做到:“谁用车谁负责,谁开车谁负责,谁派车谁负责“抓好车辆安全管理.(2分) 1、要定车定人,车随人走,严禁未经允许自行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因交他人驾驶造成事故或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自行处理的,全部责任由当事人承担。(3分) 3、要爱护车辆定时搞好车辆检查,保养维修,不断增强安全意识。(2分) 4、定期抓好驾驶员职业规范,加强车辆安全和保养维修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培训。(3分) 5、驾驶员要精心爱护车辆,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固、勤润滑。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因检查不到位造成车辆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3分) 6、要做好出车前、途中、回场检查。车辆要停放到指定位置,关闭电源,拉紧制动,锁好车门,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车辆安全。(2分) 7、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严禁疲劳驾驶。驾驶车辆要精力集中,谨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不开带故障车上路,严禁酒后驾车,做到文明驾车。(3分) 8、行车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告车队,同时报警并跟保险公司取得联系。(4分) 9、车队要建立行车日志制度,使驾驶员真正做到“遵章、守纪、安全、节约“。(3分) (六)驾驶员职责(10分) 1、认真学习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1分) 2、驾驶员出车前应检查车辆,检查驾驶证、行车证、养路费、路桥票、保险单号及各种标记是否齐全。(1.5分) 3、认真完成管理处的派车任务要求,服从派车调度人员指挥,不得私自出车,不得改变行车路线。(1.5分) 4、爱护车辆,及时检查维修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和车况良好。(2分) 5、要热情服务,礼貌待人。(1分) 6、驾驶员应爱岗敬业,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1分) 7、积极完成车队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2分) 五、奖惩标准 根据分数不同,分为以下等级: 优秀:90分以上; 良好:80~89分; 中等:70~79分; 及格:60~69分; 不及格:60分以下。 车辆管理方案第一条为了保证园区内的安全,规范车辆的停放和行驶秩序,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利益,创造一个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只适用于本园区内车辆的进出、停放和行驶管理 本规定所指园区,是指整个住宅区域。本规定所指管理部门,是指受聘于本园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本规定所指的管理人员,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属下的管理人员和秩序维护员。 第三条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以下要求为园区提供停车、行驶管理服务 1、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有关人员出入及车辆管理的相关义务。(不承担保管责任险) 2、严格依照本园区车辆停放、行驶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3、不断完善园区的机动车停放、行驶管理制度,包括停车管理部门的规定、停车位和临时进出车辆停放的管理方案、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等。 4、负责收取停车费,并做好详细的收费档案。 第四条车辆使用人应当自觉做到 1、遵守园区停车、行驶管理规定。 2、接受车辆管理部门或保安人员的管理。 3、按时缴纳停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五条机动车辆进出管理,采用“停车证”制度 1、园区业主车辆 (1)购有固定地下车位的业主(使用人),依据《车位购买协议》到 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停车证”,每个车位只能领取一张“停车证”。固定地 下车位“停车证”主色调为绿色,持有服务中心发放的绿色停车证车辆可 以自由出入园区地下车库。 (2)无固定地下车位的业主(使用人),不得将车辆驶入园区。(本物业不设园区露天泊位) 2、外来车辆(含访客车、搬运送货车、出租车等) (1)谢绝一切外来车辆进入本园区。(本物业在紧急情况下除特种车辆外谢绝其它车辆进入) (2)材料运输车辆及货物运输车辆停放于就近指定的地下车库或就近 地点,不得在园区无故逗留,卸完相应物品即刻离开园区,装卸过程中不能影响路面交通和环境卫生。(指大件物品)车辆离开园区时,保安人员有权进行询问并要求车主作出说明。 (3)为了维护园区正常的生活和治安秩序,保安人员有权谢绝一切车辆进入园区。(特种车辆除外) (4)晚20:00后,谢绝外来车辆进入园区。 (5)谢绝载客出租车辆进入园区。 3、其他规定 (1)禁止载重2.5吨以上的货车和16座以上客车进入园区。 (2)禁止装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的.车辆进入园区。 (3)禁止空载出租车进入园区(受园区业主电话委托保安人员招进的除外);不允许载外客出租车(非本园区业主)进入园区。 第六条机动车辆停放管理,采用“对号入座”的停放原则 1、园区地下车库,实行谁购买谁停放原则、谢绝其它车辆驶入地下车库。 2、地下车库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置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辆)。 3、所有具有固定车位的车辆,进入园区地下车库后必须停入车位,不得停放于自己车位以外的区域。 4、所有临时停放车辆,进入园区地下车库后必须把车辆整齐地停放在规定的泊位,不得停放于有可能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区域。 5、停放车辆时应小心谨慎,若不慎发生碰撞、擦伤,应主动向管理人员或保安人员说明情况并报警,进行妥善处理。 6、停放车辆注意保持清洁,无滴、漏油现象。 第七条机动车辆行驶管理 1、所有车辆均从地下出入口驶入,在通过挡车器时,必须等挡杆逐一开启后方可进出,不能尾随前车冲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以此造成后果均由车主自行负责) 2、进入园区地下出入口车辆请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最高时速请勿超过限速标志的规定。 3、所有进入园区地下车库的车辆,请勿随意鸣叫喇叭,禁止试车、学习驾驶、修理车辆、清洗车辆等。 第八条泊位费及临时停车费的收取 1、收费标准最终以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局核价为准。 2、车辆进出时,应将《车辆通行证》放置显眼的位置,有利于保安人员核实并放行。(《车辆通行证》工本费10元,遗失后请马上补办并照价每张10元) 3、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修车、城管执法车进入园区时,免收停车费。 第九条特别提醒 1、本园区车辆管理只提供车位的公共管理和使用,不承担任何保管和保险责任,建议车主离开时锁好车门、车窗,不要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为车辆办理相关保险业务,以便在意外发生时减少损失。 2、车主不得以任何理由委托车辆管理人员移动车辆。 3、服务中心可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临时地下车位使用费,扣除管理成本和费用外,将用于园区地下车库场地等公共设施设备的整修、清洁等。 第十条非机动车辆管理 1、非机动车辆按照车辆停放规定停放于指定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并且摆放整齐,自觉上锁,不得停放于单元门口、楼道内、地下单元门入口处等。 2、装修施工人员的非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园区,停放于指定区域。 3、自行车出入园区大门时须下车推行。 4、外来人员的非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园区。 第十一条生效及实施 1、若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内容,一切责任自负。 2、本规定适用(星星港湾)园区,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绍兴县恒联物业有限公司 食堂改造方案尊敬的领导: 单位职工食堂不好搞,更难搞好,这是食堂从业者特别是行政部乃至公司领导的共同感受,但职工食堂工作必须搞好,必须让广大职工用餐满意,这也是对食堂从业者的基本要求。我自从接手行政部工作近四年,问题也困扰了我和我的同事们四年,我们从环境卫生、菜品安排、人员配备、服务细节等入手,对食堂进行了多方位的改进,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用餐职工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如何才能让职工满意,我们一直在努力寻找解决办法。通过上周的办公会,我们通过研究,现提出对职工食堂工作改进的一些思路和建议。 一、现状分析 公司对职工食堂提出的要求是:中午午餐由公司出资,标准每人五元,早晚自负盈亏,无利润经营。行政部一直按照这一模式在做,职工食堂既要保证菜品的质量和职工满意度,又要保证无利润经营,非常困难。事实上,最近几年物价和人工费用急速上涨,职工食堂根本无法做到保本经营,几年下来公司在食堂上补贴的开支也蛮大的。 二、食堂存在的问题 1、味道不好:职工常年吃食堂,对菜品已经没有新意了,感到厌烦。公司、行政部调动内部资源,让曾经做过饭店的易明祥同志深入厨房指导工作,持续一段时间后,效果也不明显;同时我们又对大锅菜厨师进行了调整,情况也没有好转。但要我们做到让每一个员工都满意,特别是极个别的员工,我们的工作相当有难度,众口难调,这个问题一直没解决好,现在仍然存在。 2、品种偏少:为解决品种少的问题,食堂想办法增加花色品种,尽量做到一周內菜品不重复。目前食堂午餐提供1荤2素1汤,晚上小炒、早上品种也基本不下于5个品种,早餐品种大多是从外面买来的,自己加工的比较少,似乎还是不能满足广大职工的要求。至于价格方面食堂一直采取的都是以成本价、不亏本、无利润的方式出售。 3、从业人员的素质以及服务水平急待提高:作为食堂的窗口,前台服务至关重要,她所承载的是及时、准确、快速的将每个员工的需求传递给厨师,然后将做好的食品准确的分发给每位就餐者并做好饭菜票的兼收工作,蒋福英同志在这方面表现的还不够到位,工作中往往会出现这样和那样的差错;在供应间供应食品时废话过多、重复罗嗦现象严重(用南京话讲,就是太韶)。 三、改进方案 公司始终非常重视职工食堂工作,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精力,但依然不能达到职工的要求,我们一直毫不气馁的不断取经学习,思考总结。现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和工作发展的要求,特提出以下改进方案供参考。 1、合理科学安排人员,充分调动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过去,我们一直是以食堂主管为集权中心,带领食堂员工工作为工作模式,领导说什么,员工做什么,做的对与错都是领导的事情,工作上不免很被动,这说明我们在人员安排上有一定的问题,我们将通过内部调整,对食堂进行充分放权,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放手让食堂人员进行自我管理、寻找差距、自我提高,让每个员工井井有条地工作。 2、添置一些厨具设备,增加伙食供应品种,提高就餐者的饮食标准,在饮食的质量上做文章,以科学饮食为目的、以营养膳食为导向,均衡发展员工早餐供应的品种,新增豆浆机、汤包蒸笼、蒸箱、电磁炉、微波炉等厨房设备,让员工能吃到新鲜的、自己打磨的纯豆浆,现蒸现卖的汤包、馒头、烧卖、锅贴等早餐品种,尽量减少油炸食品的供应,不断丰富员工的餐饮文化。 3、从细节入手,提高服务质量。食堂工作看的就是细节,职工食堂在细节上还要下功夫。为此,我们要做到菜价挂牌显示、明码标价,让职工更清楚地了解当天的菜价,方便选购;下一步,我们还将引进一套自动取筷机和一些必备的调料器皿,放置在售饭窗口供职工取用,希望通过一些细节上处理尽可能让职工满意。 4、每周末将下周的一日三餐的菜谱、早餐的主副食品种张榜公布,并严格按照菜谱、食谱进行供应,让职工对每天伙食的供应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做好食堂的成本核算工作,让大家了解、理解食堂,从感情上拉近与职工的距离,出现问题能相互协商解决,做到共同监督、共同进步、共同提高。 5、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厨师、服务员无论是在管理、技术、礼仪等方面都没有进行过较为专业的培训,无法满足员工越来越高的要求,有机会带他们出去参观学习一下,当然,这都是我作为部门领导自费的。 6、按规范化着装是为了更好的为员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食堂员工的自身的着装整洁代表着一个窗口的形象,也是为了减少一些有碍观瞻的东西进入员工所食用的食品内,所以,在工作期间按规定着装刻不容缓。 7、现场管理工作一着不让,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能营造出良好的就餐氛围,是让职工享受公司餐饮文化的前提、是保障员工身心健康的前提,尤其是我们的食堂后场、操作间、餐厅以及一些厨房设备、设施,所以,加强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坚决不放松,不仅要保证员工按标准吃的好还要保证吃的放心。 以上是行政部针对目前公司以及食堂的现状采取的一些工作上的改进措施,虽然以上措施只是以点带面,不能涵盖整个食堂的工作,但我们一直在努力,我们会在日常工作中边干边发现问题,并及时的纠正、解决问题,努力把食堂工作做的更好,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食堂工作没做好完全是我这个做领导的问题,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原因很多,我也不想多说什么,因为我知道有些事情不是能以我个人的能力就能改变的,还请多多包涵与指教。但我会在我的任期即将结束的这段时间内尽我的最大努力将食堂工作做好,希望领导体谅! 申请人:xx xx年x月x日 微信公众号搜索 说说网 ,再点击 关注 ,这样您就可以每天订阅到精典说说美文了。每天都有分享。完全是免费订阅,请放心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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