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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实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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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经营不仅关注短期利益,还要注重长期发展和可持续经营。接下来给大介绍一些经营成功的经验和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业方案】莲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60。

66。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明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权,为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土地流转市场秩序、开展承包经营权贷款质押和股份合作奠定基础,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提供制度保障。

“四相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土地承包档案管理,逐步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和建立流转管理电子信息系统。

1

33。

2012。

19。

号)的要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既要尊重民意,又要符合政策,做到不违规、不漏项、不损害农民利益、不留后遗症。

2

保持稳定按户确权。以“确实地赋真权准登记颁铁证”为目标,从实际出发,按户确权。在确权登记颁证中,必须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基础,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现有承包土地,按照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确地,也可以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确权确股不确地。对因当年联产承包出现产量高的土地以少顶多产量低的土地以多顶少而造成实际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的,经承包户认可后,可按实际耕种面积登记账证。

3

8

清理二轮承包时各农户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以及乡村土地承包登记簿,重点解决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经营权证、承包登记簿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对土地承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已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进一步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地籍调查勘测标准按照农办经〔。

2012。

19。

号文件执行。勘测结果经乡(镇)、村公示确认后,作为确认、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确认、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依据。

县农业部门要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原则,建立土地承包经营登记簿。要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结合经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抓紧建立。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基础上,适时依法开展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工作,并及时变更或者补换发全省统一印制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期内,因下列情形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动或者灭失的,根据当人申请,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并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1

因集体土地所有权变化的;

2

因承包地被征占用导致承包地块或者面积发生变化的;

3

因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

4

5

结婚等原因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并的;

6

承包地块面积与实际不符的;

7

承包地灭失或者承包农户消亡的;

8

承包地被发包方依法调整或者收回的;

9

其他需要依法变更注销的情形。

要在档案管理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由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集中保管,并依法按期移交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将登记信息录入到计算机,实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信息化管理。。

(一)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

4

—。

5

月),完成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业务培训、广泛宣传发动等项工作。

1

2

确定技术单位。按规定程序,通过招标或邀标确定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登记确权的技术实施单位或公司,负责勘测调查测量与绘图工作。

3

宣传培训。县乡镇村分别召开工作动员布置会议,做好确权颁证的组织发动和任务落实。开展乡镇村组工作人员确权颁证业务培训,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界限,掌握具体操作规程。

4

资料准备。组织对原二轮承包档案资料的清理准备,并做好入户调查表等相关账表册簿和合同的设计印制工作。

(二)第二阶段为确权阶段。

(6。

月—。

7

)

完成档案资料清理、清查核实、承包经营权变更或注销登记、调处纠纷、审核登记等项工作。

1

摸底调查。以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台帐等档案资料为基础,以村组为主体,逐一对农户的承包关系面积四至边界以及承包合同进行清查核实,登记在册,落实到户。村委会集中收回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村组结合现有的农户土地承包登记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及农户耕种情况,核实农户现有实际承包地,逐项填写农户摸底调查表,并由乡镇负责把摸底调查表数据登记录入微机。

2

准备卫星图片或航拍资料。以“二调”成果为基础,由县国土部门提供卫星图片或航拍现状图以及相关数据,再由技术实施单位或公司按村组裁出农村土地现状图。

3

核实承包地块。由村组组织农户按各组土地现状图实地确认各农户实际承包种植地块。

4

划分地块边界。由技术公司专业人员或经过培训后的乡村组工作人员依照各组土地现状图上的地块地斑,到各组的实地逐块勾划出地块边界。标示出地块空间位置。

5

数据上图。乡镇村工作组把指认并划出边界的地块信息(编号承包农户)上图。

6

计算地块面积。由技术公司依照卫星图片及其数据资料,使用微机计算出已上图的每一块土地的实际面积。

7

7

,公示后及时对农户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无异议后由农户签确认。

(三)第三阶段颁发权证总结验收阶段(。

8

1

制证颁证,建立管理系统。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主管部门对各村汇总资料和农户土地承包确认信息进行审核,报县政府审定后,依法印制和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同时,技术公司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确权信息,录入到专门建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2

建档立卷,归档管理。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档案管理的要求,在县档案局的指导下,完善档案信息资料,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应用制度。乡镇要组织村组将土地承包合同,建立好农户土地承包登记薄(台帐)和农户土地承包花名册,土地承包方案会议记录文件等相关资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建档保管,健全县镇村三级土地承包登记档案资料。

3

总结验收。在。

8

20。

日前,乡镇完成自查验收、总结经验、撰写总结报告、做好迎检准备等工作。

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凡是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规定处理;凡是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基本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民主决策原则妥善处理。

在坚持二轮土地承包关系、承包地块及四至界限不变的前提下,对国土部门确权的村、组所有的耕地面积与原承包地面积有差异的,采用系数法等农民认可的简便易行的方式分摊到农户及地块,并将此面积填入新颁发的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原有的承包面积可以附录的形式同时记录到证、薄上。但集体经济组织内各农户新确权的耕地面积总和不得大于国土部门确定的耕地所有权面积。对地类权属存在争议的土地,待争议解决后再确权颁证。对村、组内部农户之间的承包地权属四至界限不清的,要采取各种办法尽可能明确界限;存在纠纷的,可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明确界限。对土地流转后实行规模经营、土地整治等原有四至界限被打乱的,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可采取按原有经营权证记载面积的比例分摊或其他有效办法,确权到农户。对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间,村社范围内公益设施建设、农田利设施建设、农户修建住房和院坝占用部分承包地的处置问题,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尊重历史和农民意愿,采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多数认可的办法进行确权登记。为保持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后农村社会的稳定,此次确权颁证的土地面积不与国家政策性惠农补贴挂钩,不得影响农民享受各种惠农政策。县已成立相应的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确权颁证工作。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专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乡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配足配强工作力量。并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理清工作思,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并精组织实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确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必须有足够的工作力量。配足配强镇乡工作机构的力量,抽调过去从事过农经管理和工作能力强的人员担任业务骨干,并统筹镇乡干部力量充实到村组,逐个村民小组落实好工作力量,确保每组不少于。

3

5

人。同时层层开展业务工作培训,使参与工作的人员准确理解和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明确业务要求和具体操作规程,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地宣传发动群众,将确权颁证的意义、内容、法律政策、基本做法和工作要求宣传到广大的基层干部和农户,消除疑虑和误解,积极动员和组织群众参加确权颁证活动,为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乡镇应选择一个村作为土地确权颁证示范村,适当先行试点,实训工作人员,统一做法,搞好示范,带动面上村的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发挥镇党委、政府的主体作用,组织实施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落实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村组和每一位工作人员身上,并与年度考核挂钩。县政府与各乡镇签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工作完成以后,由乡镇进行自查验收,写出工作总结报告,县确权颁证领导小组组织力量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结果纳入县对乡镇的年度考核内容,并与兑现工作经费挂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阶段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半个月进行情况通报。由挂点乡镇县级领导组织挂点单位,组成督导组,具体督查各乡。

(镇)、村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乡(镇)应向各村派驻包村工作组,由乡(镇)班子成员带队,具体指导村级组织做好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对作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导致农民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贻误工作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国土方案】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精选

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

2015。

1

2014。

61。

号)精神,确保用。

5

2015。

2

2015。

33。

(

锦政办发〔。

2015。

52。

)

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进一步稳定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保护农民权益,建立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衔接,依法落实和维护农民对农村土地的各项权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促进现代农业建设。

1.

守住底线。

必须守住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这个底线,坚持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不得随意打破集体土地所有权界限,不得借机违法收回、调整农户承包地。。

2.

依法规范。

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以现有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等为依据,按照法定内容、程序及相关技术要求,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3.

公开、公平、公正。

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外出务工农民、进入城镇落户农民、农村新生儿童和农村妇女等的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信息公开、登记结果公平、纠纷处理公正。。

4.

民主协商。

在不违背现行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充分发动和依靠农民群众,尊重农民意愿,妥善处理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做到群众认可。。

5.

稳步推进。

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确保质量,不求全责备,不搞一刀切。。

2015。

年,在。

2014。

年八道壕镇红槽村和苇城子村。

2

个试点村的基础上,扩大工作范围,对八道壕镇实施整体推进,总面积。

72097.6。

亩,涉及。

12。

个村,

81。

个村民小组,

6248。

户农户。

2016。

年、

2017。

年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全面推进。

2018。

年做好收尾工作。原则上,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从当年。

3

月份启动,到年底前完成权属调查成果的公示审核,第二年。

3

月末完成资料归档,

4

10。

日前完成县级核查工作,

4

20。

日前完成迎接省级检查验收工作。

2

个村,要对照国家和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关要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完善。

2015。

年,八道壕镇确权工作完成时限:

6

30。

日前,完成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入户调查表和地块调查表;

9

30。

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单位矢量化;

12。

31。

日前,完成确权内业、外业各项工作任务。

“二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采取现代科学技术段,组织开展查田勘界,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和权属等,制定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及时解决和处理群体性事件。

同时要制定工作流程,确定各阶段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组织发包方配合技术服务单位开展查田勘界。发包方要注意组织老党员、老干部和村妇代会主任等参与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认真清查土地承包方案、会议记录、土地台账、承包合同、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分配方案等档案资料,系统收集承包农户和承包地块、地类等信息;认真排查和梳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注意维护农村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研究提出分类处理的办法和措施。

“四荒地”是否进行了测量;集体所有耕地是否进行了公示;承包农户提出的异议是否全部得到处理和解决。如有遗漏,发包方应当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并制作审核报告,一并上报乡镇政府审查备案。

各乡镇政府根据发包方上报的审核报告,结合有关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工作方案,指导发包方制定具体措施,在不违背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区别不同情况,通过民主协商,妥善解决土地承包纠纷问题。对个别村部分群众要求调地的,应当慎重把握、妥善处理。对符合法定情形,需要个别调整的,应当履行法定审批程序。权属争议未解决的,不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30。

年。本轮土地承包期限届满,按届时的国家法律和“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规定执行。新版承包合同的样式由省农委制定。

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农经发〔。

2015。

12。

号)要求,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作为今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依据。登记内容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姓名、地址,承包共有人,承包方式,承包地块的面积、座落、界址、编码、用途、权属、地类及是否为基本农田,承包合同编号、成立时间、期限,权利的内容及变化等。已建立登记簿的,要结合要求进一步完善,充实承包方家庭基础信息,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地类和空间位置等。未建立的,要在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结合经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抓紧建立。为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衔接,过渡期结束后,可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原依法发放的证书继续有效;承包农户也可以自愿申请、直接换发国家统一样式的《不动产证书》。承包农户自愿提出,或者因承包经营权灭失,发包方提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的,经核实确认后,予以变更或注销,并在登记簿中注明。

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以县级为单位,建立省、市、县三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系统,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权属登记、经营权流转、纠纷调处、信息发布和统计分析等业务工作的信息化,避免重复建设和各自为政。拓展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在农业生产、服务、监管等领域的应用,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保密管理,保护土地承包权利人的隐私。

的通知》(农经发〔。

2015。

12。

30。

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电子版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并移交给县档案馆保管;纸质档案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县档案馆移交,确保管有人、存有地、查有序。

各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生动形象地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宣传活动,引导和营造稳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可以根据当地实际,编印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明白纸、宣传册,解读政策,澄清疑惑,明确要求,把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义、作用和工作方法教给农民群众。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把贴标语、刷宣传栏、写公开信等传统手段与电视、手机、广播、网络等现代手段相结合,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

各乡镇要制定培训计划,分阶段、分层次、分对象开展培训。采取县培训到乡镇、乡镇培训到村组地方式,形成具有专业素质的政策指导人员队伍和现场实际操作人员队伍。创新培训方式,把专家讲解、实践操作和现场教学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广大基层干部和相关技术人员得到必要的培训。

“二调”的农村集体耕地面积,按照每亩。

20。

元的补助标准(其中:中央财政每亩补助。

10。

元,省财政每亩补助。

10。

元),由县里包干使用,不足部分,由县乡两级财政纳入预算解决。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查田勘界、证书印制、人员培训等与确权登记颁证有关费用支出,具体要求按省下发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县乡要切实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律法规及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努力降低工作成本,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二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等成果;法制工作部门负责有关法制建设和制度规范工作;档案部门负责指导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

“一庭三室”的标准,加快开展仲裁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逐步改善调解仲裁工作条件。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显示屏、乡镇村公告栏等,加强舆论宣传,将仲裁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高效”等优势讲给农民,明确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诉求和依法解决的渠道,引导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事人到仲裁机构合理反映诉求,依法调解或仲裁解决纠纷。不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的,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整体推进”的八道壕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强化乡镇两级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依靠村民自治机制,组织农民群众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情况调度和经验交流,密切掌握动态。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发挥纠纷调处机制作用,妥善解决权属争议,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依法查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

各乡镇要从实际出发,统筹安排人力、物力、财力,积极稳妥推进,确保进度服从质量。承包土地的实地勘测结果,应当符合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规定精度和信息化要求。依据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建立的承包地块空间位置数据库,应当符合农业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统一数据平台规定。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反映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节约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积极探索降低成本、方便农民群众的有效办法,认真总结试点中各地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交流学习,更好地指导工作。

县农发部门和各乡镇要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承包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强化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权属登记、流转服务和纠纷调处等工作,全面提升土地承包管理水平。认真执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情况定期上报规定,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各乡镇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县农发局备案。从。

2015。

2017。

我县。

2015。

年有。

20。

个乡镇没有开展此项工作,

2016。

年和。

2017。

年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要按本方案要求,从现在开始,着手开展宣传发动,提前做好土地“二调”面积落实,土地承包台账,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承包方的基本信息收集等基础工作,为全县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做好准备。

年上海农村土地确权政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下简称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加强管理和有效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根据《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农经发〔2014〕12号)和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以下简称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是指在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和以此为基础开展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的总称,是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凭证和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工作是指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研、利用等工作。

第四条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分类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确权登记档案工作应当与确权登记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验收。

第五条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对本级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内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中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检查验收;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和移交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

第六条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各项制度,确保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真实、有效。

第七条区县、乡镇和村应当将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纳入总体工作计划。涉农区县、乡镇要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健全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落实专项工作经费、指定工作人员、配备必要设施设备,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

第八条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主要包括综合管理类、登记类和特殊载体类等,其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具有重要凭证、依据和查考利用价值的,应当永久保存;具有一般利用保存价值的,应当定期保存,保管期限一般为30年和10年。具体应按照《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见附件)进行收集并确定保管期限。

为适应农村土地承包日常管理工作需要,区县、乡镇两级单位应保管好各自形成的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村级形成的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一般由所在乡镇档案机构代为保管,如符合档案保管条件,经申请和乡镇批准后,可自行保管本村的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较重要的综合管理类、登记类等材料,采取一式多套,由涉农区县、乡镇、村同时保管。

第九条承包地确权登记纸质档案应按照文书档案案卷格式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有关标准进行整理。

第十条登记材料中具体涉及农户签字确认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书、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等文件材料,应当以农户或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梳理归类,并与承包地块位置图一起组成档案保管单位(卷、册)。

第十一条归档的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文件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数字准确、图样清晰、手续完备,印制书写材料、纸张和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管的要求。

第十二条归档的非纸质文件材料,应当单独整理编目,并与纸质文件材料建立对应关系。

录音、录像材料要保证载体的安全可靠性,电子文件和利用信息系统采集、贮存的数据应当用不可擦写光盘等可靠方式保存。

照片和图片应当配有文字说明,标明时间、地点、人物和事由。

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写光盘等可靠的载体保存,并输出对应的.纸质版进行“双轨制”归档保存。电子文件生成的软硬件环境及参数须符合相关电子档案管理的要求。

第十三条市、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对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工作的检查,重点检查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档案的安全保管情况。

对于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应督促其及时纠正。

第十四条区县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经验收合格的,应移交区县国家档案馆。为更好地探索和完善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及管理制度,鼓励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建立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规范档案室,对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和日常利用,待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全面完成后,移交区县国家档案馆。

第十五条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和区县国家档案馆应当按照规定,为社会提供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的利用服务,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市、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的数字化和信息化建设,落实管理职责,加强承包地确权登记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并通过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供网上服务、方便社会查询。

第十七条在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工作中,对于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造成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失真、损毁或丢失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各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农委、市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业办法】北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资金管理办法

353。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10。

元,即每亩。

20。

元。

第二条。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主要支出范围。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全部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相关费用支出,包含测绘技术服务单位的服务费用以及市、乡、村三级确权颁证工作经费。

(一)市、乡两级确权颁证工作经费的支出范围。

1.

培训费、会务费、宣传费;

2.

印刷费、材料费、耗材费;

3.

确权工作办公室设施、设备购置费;

4.

交通费;

5.

学习考察、检查验收费;

6.

材料归档发生费用;

7.

其它需要支出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费用。

1.

培训费、宣传费;

2.

印刷费、材料费、耗材费;

3.

交通费;

4.

聘请农民的误工补助费;

5.

其它需要支出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费用。

第三条。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分配比例。测绘技术服务单位服务费每亩不超过。

12。

元;乡、村两级确权颁证工作经费每亩不超过。

6

元;市确权登记颁证管理部门工作经费每亩。

2

元,其中。

1

元用于购买管理软件、数据服务器,

1

元用于市级档案标准化建设及其他确权颁登记证相关工作。

第四条。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的拨付。国家、省财政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到位后,市财政部门及时全额拨付给市农经部门统筹使用。市农经部门负责支付测绘技术服务单位服务费用,在预留出服务单位服务费及市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必要经费后,将余下部分按计划分批拨付给各乡级政府。

测绘技术服务单位服务费按照三个阶段进行支付:第一阶段,在签订测绘技术服务合同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价款的。

30%。

作为测绘工作的启动资金;第二阶段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省检查验收合格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总额的。

50%。

20%。

第五条。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的账务管理。乡、村两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由乡级政府设置专账核算和管理。

第六条。

“二调”面积和实测面积差产生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资金由市农经部门使用,用于补充部分乡、村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不足部分,如有结余上缴市财政。

第七条。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的监督。市、乡、村三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无关的费用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领冒领、挤占挪用和其它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如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八条。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政策解答

甲方(出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住所:联系方式:乙方(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住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乡(镇)或街道村或社区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亩承包地(详见附件)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用途为:养殖业及配套设施。

二、出租期限。

土地出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1.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小麦等),按该品种当年当地9月中旬均价折算现金支付给甲方。

2.租金逐年支付。于每年日前支付租金。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享有该租凭土地的所有权。

2.租凭土地期间若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时,按当时国家政策办理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费以及按土地面积或人头而补偿的农田的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3.甲方负责协商周边关系,维持乙方的正常使用,不得干涉乙方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4.甲方在签订租地协议并收到乙方租金后三日内将土地交给乙方使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3.该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租凭土地上的青苗、绿化、建构筑物补偿及投资权属归乙方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4.按照协议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租凭费用。

5.土地租凭期内因乙方原因不再租用的及租凭期满乙方不再续租的,乙方三个月内恢复土地原貌,如不能恢复土地原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两年的土地租金作为复耕费用。租凭期满乙方需续租的,在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租凭权。

6.乙方在租凭期间,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此协议。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可变更;。

2.因战争、疫病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3.因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时,并于征地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此土地权属必须交给甲方,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

1.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约定。

2.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村委会一份,报送苏稽镇人民政府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租凭土地界图。

村组租地分户面积明细表。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村民代表:

村民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政策解答

甲方(转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联系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住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乡(镇)村或社区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亩承包地《流转土地登记表》的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转包/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转包/出租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转包/出租按下列第种形式计价: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公斤(大写:)(稻谷、玉米、小麦等),共计每年支付公斤(大写:)(稻谷、玉米、小麦等),按该品种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元(大写:),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大写:)。

3.其他。。

(二)转包费/租金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于每年月日前支付(当年度/下年度)转包费/租金,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或每隔年增加元。

2.其他方式。。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农业方案】佛坪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2

2014。

1

2014。

102。

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强化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保护,做到农户承包地块详实、面积准确、四至清楚、档案齐全。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建立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转让、互换、变更、抵押等内容的登记制度,确认农户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项权利,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实现对土地承包合同、登记簿和权属证书管理的信息化,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的应用,方便群众查询,利于服务管理,更好地服务于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为基础,建立科学完善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流转管理、抵押担保和纠纷调处等制度。按照全省。

年底前要全面完成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县在先期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确权登记各项工作,年底前全面完成。通过确权登记理清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现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范围和地点位置。完善土地承包档案,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和常态化的变更登记制度。对农户承包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并发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奠定基础。

一是保持稳定原则。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完善,不是对二轮承包合同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能借机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二是依法规范原则。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政策,按照规定内容和程序进行登记。三是民主协商原则。登记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四是因地制宜原则。根据登记村组的土地承包实际,妥善解决突出问题。五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登记工作要做到登记信息公开、登记结果公平、处理过程公正。六是延伸服务原则。确权登记结束后,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档案、信息管理制度。七是分级负责原则。登记工作由县政府统筹安排,部门密切协作,镇政府组织协调,村组具体实施。登记工作的基础单位是村民小组,只要有农用耕地并实行家庭方式承包经营的,全部纳入确权登记范围。因特殊情况不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须报县政府批准,比如,我县的库区移民、西成客专等工程建设临时用地。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采取测绘制图加填表登记的方法,确权确地到户。由村基层组织利用实测数据填写相关表格,登记农户承包地的位置、面积及四至,镇确权办输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县级主管部门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颁发经营权证。按照《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登记工作中确定测绘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农业办发〔。

25。

号)安排,我县在卫星遥感图基础上进行实地调绘,采集农户承包地资料,确定农户承包地面积和地界坐标,逐村、逐户绘制出农户承包土地的地理位置图,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附件。

1.

逐地块核实承包农户及各户承包面积、四至。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开始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逐地块丈量或采取现代科学方法勘界测量,厘清核实所有地块的承包农户及各户承包面积、四至,将划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户,妥善解决承包地界纠纷及其它争议,填写《同一地块承包农户登记表》、《同一地块承包农户地界坐标登记表》,明确农户承包土地的具体位置。。

2.

逐户归集整理承包土地信息。

以集体土地承包方案和《同一地块承包农户登记表》、《同一地块承包农户地界坐标登记表》为依据,将各个农户的承包土地及分配承包土地成员信息整理归纳,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申报表》和《农户承包土地边界坐标登记表》,核实各户承包土地情况。。

3.

绘制农户承包土地位置图。

在卫星遥感图的基础上,实地调绘采集农户承包土地信息,根据核实登记的承包土地和测量确定的农户承包地界坐标,绘制农户承包土地位置图,并输入计算机管理软件,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附件,实现农户承包土地的地理化、数字化管理。。

4.

县农经站根据村、镇逐级审核后报送录入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申报表》、《农户承包土地边界坐标登记表》,按照规定格式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并制作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管理。以后承包土地发生变更或者抵押担保、流转及他项权利情况时,根据当事人申请随时予以登记。。

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登记工作的重要载体和表现形式,完成登记后依据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填写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由县政府和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主管行政部门盖章,向所有家庭承包经营农户颁发。。

6.

按照《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技术规范》,统一使用现行土地承包管理软件平台,市、县、镇三级联网,实行信息化管理。录入数据要详实、全面、准确。登记工作所有资料能实现机打的一律不得手工填写。。

7.

完善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制度。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文件材料,是对国家、社会有保存价值的重要凭证和历史记录。各镇要按照县农业局、档案局《关于转发农业部国家档案局。

的通知》(佛农业发〔。

1

号)要求,认真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研和利用等工作。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同步进行。做到组织有序、种类齐全、保管安全,确保管有人、存有地、查有序。纸质档案资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保管一定期限后及时向县档案馆移交。

3

11。

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3

9

日至。

4

30。

日)。

1.

制订工作方案。

镇、村两级开展摸底调查,确定登记土地范围并理清土地承包关系现状后,由村民小组产生的登记工作小组根据本组土地承包方面存在的问题,召开村民大会或者农户代表会议,广泛征求农户意见,提出具体登记工作方案后,提交本组农户会议讨论,经农户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报村民委员会和镇政府审核后实施。。

2.

开展动员培训。

县、镇、村分别召开工作动员布置会议,安排部署确权登记工作,做好确权颁证的相关组织发动和任务落实。负责对镇、村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镇政府负责对村组干部和确权登记工作小组人员进行培训。。

3.

选定测绘单位。

按照省农业厅《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技术规范》(陕农业发〔。

2012。

44。

号)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选定有试点业绩、技术实力强、有相关资质的测绘单位。

第二阶段:登记实施阶段(。

5

1

日至。

10。

31。

日)。

1.

夯实责任,摸清情况。

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选举产生。

3

人组成土地承包登记工作小组,以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台帐等档案资料为基础,以村、组为主体,逐一对农户的承包关系、面积、四至边界以及承包合同进行清查核实,登记在册,落实到户。核实农户现有实际承包地,逐项填写《同一地块承包农户登记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申报表》,并由各镇负责把调查表数据登记录入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2.

开展调查,进行实测。

由农户指认承包地块界址,测绘单位专业测绘人员会同镇、村、组工作人员,以省上提供的卫星遥感图为基础,结合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依据已签订的承包合同和颁发的权证等资料,对农户承包土地逐地块进行实地勘测,按地块填写《同一地块承包农户地界坐标登记表》,采集资料绘制承包地位置图。。

3.

公示确认,录入数据。

在对农户承包地块清查、标明空间位置的基础上,将承包地块图及承包人信息在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10。

天。在公示期间,对承包人提出的异议,应及时进行核对、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承包人签字确认,最终确认每一位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位置及四至边界等信息后,进行张榜公布,拍照存档。对存在争议的地块,暂不进行登记,待争议解决后再确权登记。

4.

上报审核,登记发证。

公示无异议后,由镇确权办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录入专门的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系统,经县级审核合格后,统一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颁发套印佛坪县人民政府公章、加盖佛坪县农业局公章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5.

整理资料,建立档案。

各镇要按照确权颁证的档案要求,按照统一的标准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数据整合到数据网络管理软件平台,并向县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单位提交纸质和电子档案。建立健全县、镇、村、农户四级档案,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11。

1

日—。

11。

30。

日)。

各镇查漏补缺,完成收尾工作。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确权登记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指出存在问题,未按要求完成登记的,要认真进行整改,重新组织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结束后,各镇要按期向县政府提交总结报告。

成立佛坪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农业局分管农经工作的领导及县农经站站长兼任。

按照中、省、市要求,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任务分工,认真履行好职责。农业局承担业务工作指导;财政局负责根据实际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国土局负责提供最新的全国土地调查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等成果,并配合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有效衔接;县委农工部负责研究有关政策;法制办负责指导依法开展工作;档案局负责指导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林业局负责林地的甄别;公安局、司法局负责农村户口的甄别和突发事件的处置。

文广局、信息化办负责信息宣传报道工作。

县农经站负责登记簿的建立和经营权证的发放工作。

各镇要加强村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基础工程,是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推进土地确权登记。

县、镇政府总负责,农业部门作指导,县镇两级政府是主体,工作重点在镇、村。要建立县级领导包抓镇、镇领导包抓村(组)的制度,安排工作人员全程服务指导。要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及时纠正不讲质量赶进度、虚假登记、应付交差等行为。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决,对政策规定不明确的,要报县上统一研究。各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确定专人具体抓,尤其是各镇、村要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落实包村干部,全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登记任务。农业局要抽调专人,实行包镇负责制,指导各镇做好确权登记各项工作。

各镇要把政策宣传作为土地确权登记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广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通告等方式,大力宣传各项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提高群众对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认识,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农民群众的参与热情。

土地确权登记过程中,各镇要严格按照方案中既定的工作步骤和方法,统一使用《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技术规范》表格予以登记,登记资料以镇为单位录入计算机。对登记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要按照《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中若干具体问题处理的指导意见》(陕农业发〔。

2014。

78。

号)文件要求(另文转发)或者借鉴先期试点镇的做法,妥善予以解决,确保年底全面完成土地确权登记任务。登记过程中要处理好相关利益关系,不应损害对土地进行了长期投入和种植多年生作物农户的权益,不得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

本次登记的土地承包到期时间,统一填写二轮土地承包到期时间,以后国家。

“长久不变”的具体政策出台后再统一调整。起始时间不写具体日期,仍属于二轮土地承包范畴。本次登记以前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其他档案记载在登记结束后一律作废。登记工作应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实行时间服从任务和质量。本次登记的农户承包土地面积,在国家重新核定基数之前,与发放涉农补贴不挂钩。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强配合,每月召开一次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通报会,及时通报工作进度,解决存在问题,制订工作措施。对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问题,各镇和农业部门要加强衔接,及时解决。对可能引发的苗头性问题,各镇和各相关部门要及早介入,化解矛盾,使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财政部门要全力为这次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做好经费保障,确保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督查室和县确权办要对各镇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监察部门要加大对登记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规行为的监督,一旦出现问题,严厉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

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书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地块名称坐落(四至)地块数(块)面积(亩)质量等级。

(肥力水平)备注。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时间:________________。

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书

依据_______________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称: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_____________大队_____________号地耕地面积_____________公顷承包给乙方。

三、承包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_________________按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当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七、合同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_____________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

发包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责任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县简称]土包(租)字第[年份]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__________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转包(出租)期限为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款。

转包(出租)土地的转包金(租金)为每年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金(租金)。

1.现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

2.实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实物为: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将转包(出租)土地_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转包(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转包(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7.乙方不得改变转包(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转包(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限内将转包(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九、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_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

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书

甲乙双方根据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__________亩土地转包给乙方从事__________生产经营。

二、转包期限。

转包期限为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转包价款。

转包土地的转包金为每年_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金。

1.现金支付转包金的方式,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

2.实物支付转包金的方式,实物为: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将转包土地_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转包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转包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7.乙方不得改变转包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转包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转包期限内将转包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转包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九、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__________乡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_________。

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书

转包方(出租)(简称甲方):身份证号:住所:联系电

接包方(承租)(简称乙方):身份证号:住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承包的位于镇村组的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土地转包(出租)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承包土地交付给乙方。

三、转包(出租)价款与支付方式。

(一)转包(出租)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共元(大写:元)。

2、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的其他价款:

(二)转包(出租)价款按下列第__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于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2.分期支付:

3.其他方式:。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发包方备案。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有权获得土地转包(出租)收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转包(出租)的土地。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出租)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转包(出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甲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以转包(出租)方式再流转的,应当取得甲方的同意。

2.乙方应保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乙方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有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等行为。

4.乙方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6.转包(出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出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到期时地上附着物、构筑物的处理合同到期时,不能继续转包(出租)的,地上附着物、构筑物归(甲方、乙方)所有。

七、违约责任。

1.因不履行合同致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转包(出租)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转包(出租)费用总额的%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转包(出租)费用总额的______%承担违约金。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八、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地震、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经协商,决定__(需或否)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鉴证。

3、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书

甲方(入股方):

住所: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地址:文家店街上联系电话:

为了“响应贵州省省政府、铜仁市政府打造思南片区连片种植黑桃王国的政策号召”为了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政策推动,统一规划,集中开发,规模经营,还利于民”的土地流转政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科学有序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提高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镇村组亩土地(详见下表)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核桃种植及林下种养、种养及产品深加工等生产经营。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为公司亩产利润20%(具体计算方法根据专业合作社每年亩产年平均办法利润分配办法执行,理事会、与监事会共同完成)。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__年,自__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红与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后,经乙方经营销售后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入股红利。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以人民币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平均亩产值利润20%。具体分配金额以当年平均亩产值利润销售收入经过理事会、监事会共同计算分配当年数额作为作为股权红利。具体分配数额向全体股民张榜公布。

四、交付土地的时间甲方应于__年月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五、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后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臵权;。

4、乙方应当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红利。

5、乙方向甲方提供季节性或长期性劳务用工,便按市场价格向乙方付清劳务用工工资。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红利的,按应支付红利的5%承担违约金。甲方不按时交付入股土地的,应按每天100元承担违约金。如果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核定。

八、解决争议途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镇调解部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或不愿调解的,依法向贵州省思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诉状

被告:_________________恒某。男,汉族,56岁,山东省国人县人。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刘某,男,汉族,54岁,山东省国人县人。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山东省某县歌手镇固态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山东省某县歌手镇固态村;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酷某;该村委会主任。

诉讼请求。

二、判令两被告支付给原告侵权损失10000元;。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1980年,本案第三人在本村村东路南处分给原告场地5.50亩,由原告一直经营使用。20__年,时任村主任的第一被告恒某强行将该5.50亩场地中的2.75亩占用,并于20__年1月底租给第二被告刘某,现第二被告刘某又在该地块上用石头水泥违法圈占。上述侵权行为,经原告多次制止,两被告均不予停止,导致原告十年来无法对该2.75亩场地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第一被告王某非法占有原告承包的场地的行为系违法侵权行为,其将违法侵占的土地转租给第二被告刘某的系无效行为;第二被告刘某基于无效合同取得的权利也系无效行为,其圈占原告土地的行为对也构成侵权。为此,特将该纠纷诉至贵院,提出上述诉讼请求,请依法予以支持。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书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_____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___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实物为_________。时间为_________。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乡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乙方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鉴证单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书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建幼儿园需要,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一、互换标的。

1、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面积0.167亩,坐落于门庄小学操场最东面,南、东至操场边界,北至门庄-小杨庄路南边缘,西至距操场东边界5米处(约学校三分之一处)。乙方获得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后将用于从事合法生产经营。

2、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面积为0.167亩,坐落于现在门庄小学东侧,西、北邻门庄小学,东、南邻张连辉。甲方获得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后将用于建筑幼儿园。

二、互换土地期限。

甲乙双方互换地块的使用期限为国家允许的承包期限。

三、互换条件。

双方互换土地时,乙方土地上的树木由乙方处置,甲方付乙方青苗损失费人民币壹仟元。

四、交付时间和方式。

互换土地的交付时间为20xx年7月8日前,交付方式为在大周行政村书记李克杰、村民温华友鉴证下双方签订合同。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壹万陆仟元。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人执一份。

2、本合同双方签字即日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为:

地址:住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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