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篇一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指南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当事人必须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所申请合同登记或者备案。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它有效证件(留存复印件) 1、符合条件进行合同登记的(根据情况提供下列一种资料即可),例如: a、《房地产证》(如房地产证抵押的,出租人必须告知承租人); b、已开具付清房款证明的《购房合同书》; c、《按揭合同》(如未注明房屋面积、用途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 d、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或仲裁文书; e、拍卖竞得已生效的法律证明文书; f、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文件。 2、不符合登记条件,需要办理备案的,应提交房屋使用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三)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出租人为个人的 a、有效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境外所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2、出租人为单位的 a、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批文或工商营业执照(留存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境外所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四)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承租人为个人的 a、本市居民提交特区身份证;暂住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或进入特区有效证件,其中20至49岁的育龄妇女需提供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核验的《流动人员计划生育证明》;境外人员提交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居留证件;(以上均须留存复印件) 2、承租人为单位的 a、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批文或工商营业执照(留存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c、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经过公证或认证。 当事人需提交下列文件: (一)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二)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文件; (三)已登记(备案)的原房屋租赁合同。 当事人需提交下列文件: (一)租赁当事人提交的合同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合同变更协议书或者补充协议; (三)已登记(备案)的原房屋租赁合同; (四)已办理备案的有效合同申请办理合同登记,须提交已取得的.符合登记条件的产权资料。 (一)当事人提交注销有效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申请书; 当事人单方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的,须提交已解除租赁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十条禁止下列房屋出租: (一)被有关主管部门确定为危险房屋不能使用的; (二)已公布房屋拆迁公告的; (三)无房屋权利证明材料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税务部门和区主管机关征收有关税金或者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3、房屋转租的,转租租金高于原租金的差额部分,由转租人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 依据深地税发[xx]937号文件的通知: 税率分为二档:月租金小于5000,综合税率为4.1%;月租金大于等于5000,综合税率为6%。 1、出租房屋没有登记或者备案的,对出租人或者转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一次性处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并追缴房屋租赁管理费和滞纳金;对有过错的承租人或者转租人并处以约定租金百分之十的罚款。 当事人没有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或者约定租金不明确的,以当年公布的房屋租赁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进行处罚。 (摘自《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五十三条) 2、出租人或者转租人违反有关规定,不缴纳或者延迟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主管机关可责令缴纳,每延迟一日,按应缴纳管理费的数额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摘自《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五十六条) (摘自《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五十三条) 2、出租人或者转租人违反有关规定,不缴纳或者延迟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主管机关可责令缴纳,每延迟一日,按应缴纳管理费的数额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1、本指南所列要求应提交的材料,注明留存复印件的均要求核验原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均需提交原件。 2、房屋租赁当事人应使用主管机关提供的统一合同格式。出租屋业主凭产权证明到辖区租赁管理所领取空白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篇二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 房屋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______元整,每月______元人民币。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 付款方式 按______支付,每月______日支付,另付押金______元,租房终止,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五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水、电费;2、煤气费;3、电话费。物业管理费和暖气费用由______支付。 第六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七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八条 租赁期间 应注意电气防火、防盗、防触电,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九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篇三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定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双方约定年租金共计 元(大写: ),有关城建费、卫生费、安全保卫费等管理费均由乙方负责缴纳。水、电、围墙、门均由乙方自理。 四、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甲方财产,注意安全,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如发现甲方财产损坏的,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坏的除外。 五、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如甲方提前收回租房,应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甲方;如乙方不需用该出租房,应壹个月通知甲方,不得自行转租,不得转包。承租时,乙方因办公、经营、生产等需要附设的设备、财产,退租时应自行拆回。 六、租期满,如乙方要继续承租,乙方应提前壹个月向甲方申请续订租赁协议。租赁费与现年市场价协商调整,但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考虑租给乙方。 七、现有楼房楼梯今后甲方需用时,乙方应给予甲方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挠。 八、现有人员就业的问题由乙方租用该房屋后,自行解决。 九、租金约定每月15日准时送交 公司,超过一个月未交,即中止合同。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篇四租赁双方当事人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时,除应提交签定的租赁合同外,还应分别交验有关证件。 1、出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 (1)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2)出租人的身份证明; (3)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 (4)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 (5)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死亡的,该房屋法定继承人须有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 出租已抵押房屋的,则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2、承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 (1)境内个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2)本市职工、居民须有所在工作单位,或房屋单位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5)境外人土须提交护照或回乡证明; (6)外国或港澳地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需租用私有房屋,除须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外,还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并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指定的单位代办租赁,属于外国领事馆租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委托特种用房经理部代办租赁;属于外国、港澳地区企业代表机构租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委托房产交易所代办租赁,须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合法资格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篇五一、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流程图 当事人提出申请 — 管理所收文 —管理所核准 —登记或不予登记 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双方须提供如下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单位的: 1、《房地产证》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2、改变房屋原使用功能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清地价款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个人的:产权证明(房地产证、购房合同、按揭合同等)(验原件留复印件)或街道办、居委关于产权的书面证明。 (二)房地产租赁合同书(使用房屋租赁管理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合同书)。 (三)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单位的: 1、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书原件。 个人的: 1、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管或办理的,须提供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共有房屋须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须出具经过公证或认证的证明书。 (四)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单位的`: 1、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2、境外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护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个人的: 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境外人士须提供护照或居留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屋用途为住宅的,须填写《暂住人员信息登记表》,提供20~49周岁女性计划生育证明;3、委托他人代办承租手续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五)已作为资产抵押的房屋出租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原件。 三、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其它事项 (一)转租合同的登记(备案) 办理转租合同登记(备案)的当事人需提交下列资料: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原房地产租赁合同。 (二)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变更时,需按合同登记(备案)的要求出具资料,到房屋租赁管理所重新进行合同登记(备案)。 微信公众号搜索 说说网 ,再点击 关注 ,这样您就可以每天订阅到精典说说美文了。每天都有分享。完全是免费订阅,请放心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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