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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司法局的计划司法工作计划(汇总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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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工作中,制定合理工作计划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案件能够及时审理和公正裁决。以下是一些成功的司法工作计划案例,供大学习参考,并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和改进。

司法局的工作计划

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今年我局党建工作要以“学习贯彻xx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为主线以服务“五个孝昌”建设为主题牢牢把握服务中建设队伍两大任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发挥优势积极作为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制度建设以优异成绩向建县二十周年献礼。

1、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党的xx大会议精神。一是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大的热潮,以作为机关党的建设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落实。通过组织专题辅导,参加党的xx大报告和党章知识竞赛,举办专题学习班,引导党员干部紧密结合实际开展学习研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的精神上来,把智慧力量凝聚到实现十八确定的宏伟目标和各项任务上来。并结合我局的具体工作,深入研究贯彻落实十八精神的思和重点,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的整体平;二是以理想信念教育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通过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实践,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始终保持“忠诚”的政治本色,保持“为民”的宗旨理念,保持“公正”的价值追求,保持“廉洁”的基本操守;三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政法会议和全县三级干部大会、司法行政会议精神贯穿始终,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司法行政领域的深层次矛盾、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理论学习成果的转化;四是加强党的知识学习和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历史、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广泛开展革命传统教育,颂扬革命精神、不断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

2、建立学习理论考核办法和激励机制。一是深化拓展理论业务学习“四审制”,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况由一把负责检查,一把手的学习情况交由县工委办检查考核,每季度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检查一次,半年评比一次,年终进行考核总评。二是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建立学习型机关。制定本年度学习计划,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强化学习措施,明确学习要求,完善学习考勤制度,建立个人学习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将干警学习情况作为年度公务员考核和评优表模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营造“全员抓学习”的浓厚氛围。

3、健全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一是落实党支部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保证党员教育收到实效。二是着力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即制度、报告工作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联系群众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性定期分析制度。三是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建好建强律师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大力提升“五个基本”建设水平。

4、着力加强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以提能善政为目标,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完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机制建设的办法和措施。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健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坚持和改进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大机关干部和基层工作人员的轮岗交流力度,做到人尽其才、因人定岗,最大限度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不断充实优化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不断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认真落实省厅、市局、组织部、人社局等一系列的计划培训任务,抓好对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学习,同时积极鼓励干警参加函大、电大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法律专业学习和司法考试,不断提高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加强对优秀青年干部、后备干部、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的培养力度。特别是35岁以下,具有大专学历的干部均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和锻炼

5、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按照《党章》规定,认真落实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电教播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集中制度。一是落实局党组成员讲党课。要求每名党组成员将党章等知识结合工作实际,主讲一次党课;二是经常性地开展党员电化教育,进行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三是充分发挥“党员之家”的阵地作用。把党员活动室建设成为党员学习培训的场所、组织党内生活的场所、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四是组织党员开展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评选活动,通过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营造局机关奋发向上的良好工作风气;五是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重读红色经典、瞻仰革命旧址、走访革命前辈和召开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对干警进行生动深刻的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六是开门见、广纳贤言,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和公务员年度测评会,营造团结协作、真诚相处、同谋发展的良好氛围;七是以支部为单位,以岗位为重点,签订完成好党员目标管理责任状,切实增强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责任状的个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做好督促和检查;八是切实做好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要从老干部的特点和实际出发,组织好退休党员干部的学习活动和支部活动,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关心、护退休老干部,把落实老干部待遇及发挥老干部作用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九是加大“双联双促”、“共驻共建”工作力度,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6、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管理和考核,对新的发展对象,采取在学习和工作中定期考核,跟踪培养,时刻掌握思想动态,逐步培养其符合党员的标准。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两票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

7、做好日常党建工作。不断加强党员队伍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机关工委要求,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全面完成2019年党内报刊的征订工作;做好其他相关的人事工作,确保我局人事组织工作有序、正常运转。

8、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要求,认真践行《孝昌县党政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公开承诺》,推动机关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在三个支部开展2019年新一轮公开承诺,通过领导点评、个人自评、群众测评、党员互评等多种形式以及党员民主评议活动,查找不足、狠抓落实。

9、开展“三进三服务”活动。以“学习贯彻xx大、争创新业绩”新一轮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组织党员深入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三进三服务”活动。

10、着力打造效能机关。把效能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和有效抓手,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作风建设。把机关效能建设作为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重要措施来抓,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继续推行和完善服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政德建设,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基层司法所、法援中心、公证处等服务窗口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真正做好执法为民、服务为民。认真落实首问首办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着力打造环节少、程序简、时间短、服务好的效能机关。

11、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组织机关工会围绕职能协助开展工作,指导工会开展必要的文体活动以及参加社会有关公益事业体育项目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机关文化氛围。

12、建立健全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为直接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积极带头过双重组织生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使党建各项工作日常化、规范化。

13、落实好局党组内部制度。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完善困难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严格按照《司法局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中共孝昌县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孝昌县司法局机关支部职责》、《孝昌县司法局关于实行诫勉谈的规定》,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等制度,结合《司法局2019年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14、加强领导。完成好今年的党建工作任务,关键在抓落实。为此,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工作的责任领导,落实好局党组成员和机关科室工作联系点制度,形成层层抓好督办落实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15、加强政工干部的教育管理。在政工干部队伍中继续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着眼于政工干部素质和能力的提升,加大政工干部的学习培训教育管理,使之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纪律严明的政工队伍,从而在全局进一步形成讲党性、讲原则、讲正气的良好风气。

司法局工作计划

做好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医患纠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旅游纠纷调解工作,确保调解成功率96%以上。进一步抓好毗邻地区矛盾纠纷治调联动工作,解决跨界地区矛盾纠纷、治安管理真空问题。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创新载体,更新形式,提高法制宣传的质量和效果。作好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工作。积极探索普法培训的新方法,建立考核机制,逐步形成科学的实施办法。

出台《遂昌县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核心,以防止矫正对象漏管、脱管为重点,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将市委办和市府办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办法》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扶力度,切实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效。

按照《浙江省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评分细则(试行)》的要求,认真审查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为各类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监督办理过程,接待法律咨询,提高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咨询窗口的工作能力和质量。

组织律师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提升社会责任,抓好服务民生工作。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为契机,开展法律服务队伍行风建设,确保队伍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大监管力度和投诉查处力度,坚持投诉必查,查处结果必反馈,违法违纪必处理的原则。

坚持疑难公证事项集体讨论制,严格审核,提升公证办案质量。坚持对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培训,强化公证服务职能。继续为县重点工程、为“三农”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发挥预防优势,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作贡献。宣传公证业务,开拓一些公证新领域,扩大公证影响力。

目前,办公大楼的改造工程正紧凑、平稳有序地推进,大楼5开始动工改建,整改面积约3000平方米,扩建重点为大楼的基础加固、内外墙粉刷翻新以及对老化的给排水系统、电路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的更新。临街的600余平方米办公用房已完成改建,配套的硬件设施也已齐备,并作为遂昌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率先于9月开始投入使用,其他改建工作也正紧锣密鼓地进行,以争取大楼的整体改建可在20xx年初完工并投入使用。

区司法局工作计划

2022年,区司法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立足工作实际,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努力开创司法行政新局面。现将2022年我局工作计划、目标及具体举措总结如下:

(一)强化谋划力,开创依法治区工作新局面。

2022年,我局将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奋力开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区新局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不断开展涉及营商环境、外商投资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我区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强化约束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

2022年,我局将和其他部门联合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态势逐步形成。一是2022年要制定更加细致周全的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加强协调,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直接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把握时间节点,迎接国家评估。×区示范创建工作的成效,直接决定全市示范创建工作的成败,一定要严格按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紧扣指标的具体要求,落实销号管理,做好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网络检索、材料查证、实地核验、案卷评查、随机抽考等各种形式评估准备。三是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高标准示范项目、示范点建设,推广经验做法。在深化六大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推进“法律明白人”参与基层治理等方面着力,打造本地本部门特色亮点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氛围营造,将示范点建设、特色亮点工作宣传出去、报道出去,扩大群众的认识度,以示范创建工作新成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安全感。

(三)强化管控力,规范行政执法、复议、应诉工作。

1、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2022年做到新制定或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同时对历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动态更新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加大对区政府各类文件审查力度,确保应审尽审,全面把好重大决策审查关。一是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等技能,以达到规范行政权力、严格执法程序、惩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的目的。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全区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和人员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准入门槛,抓好行政执法证件考前培训,提高各部门持证率,常态化执法人员培训机制,提升执法队伍水平。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清理行政执法不严格、不公证、不规范等问题,倒逼行政执法单位改进执法方式,不断提高我区依法行政水平。

2、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2022年持续推进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创新优化工作机制,保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100%,使复议应诉工作在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合法权益、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中的功能作用更加凸显,打造高效复议。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应诉职责,坚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出庭应诉,力争完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的目标任务。一是严格依照《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有关程序规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执法监督功能,确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贯彻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监督,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3、全面发挥合法性审查把关作用。

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实现审查工作痕迹化管理。一是把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关,注重审查质量,从权限、内容、程序等方面对规范性文件涉及的法律和政策进行严格审查。二是把好政府合同审查关,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合法性审查未通过的合同不得订立。三是把好重大决策审查关,要求凡是经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健全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四)强化宣传力,纵深推进普法宣传重点工作。

2022年我局普法工作将提质增效。一是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推进宪法宣誓制度和宪法知识任前考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二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将法治文化与传统艺术相结合,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创作戏剧、歌舞、小品、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推进宪法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栏等阵地建设。三是持续抓好“法律明白人”培养。对“法律明白人”骨干进行普遍集中轮训,进一步推动“法律明白人”带领村(居)民共同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发挥骨干“法律明白人”示范带头作用,组织“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持续推动“法律明白人”参与社会实践,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法律宣传员、纠纷调解员、维稳信息员、群众服务员的作用。

(五)强化推动力,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法律服务工作站的督促和指导,按照省厅工作安排,预计在明年底之前对全区所有法律服务工作站完成“两化”改造,并经验收合格,打通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二是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和宣传。对前来咨询及申请援助服务的群众,按工作要求实现少跑腿或只跑一次,同时把握好妇女节,消费者权益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创新宣传方式,依据宣传受众不同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吸收更多公益律师参与,壮大法律宣传队伍,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作为明年宣传工作的重点之一,并加强宣传活动的媒体报道,扩大二次宣传效果。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作要求。按照《法律援助法》的规定及《江西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制定法律援助申请人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有重点的扩大法律援助对象;

对法律援助案件装卷工作进行完善,并加强后续装卷审查工作,不定期开展案卷自查工作。。

(六)强化协调力,压实完善基层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完成一类、二类、三类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二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多元化解,及时发现纠纷苗头,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引导企业和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依法解决企业发展和社会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强化整治力,扎实推进特殊人群管控。

《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标准,以实战实效为引领,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创新监管为载体,全力打造×区智慧社区矫正中心,配齐各项设施设备,实现场所建设规范化、智慧建设信息化的目标,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将聚焦司法行政新职能新定位,

教育。

引导全局干职工担当实干,勇争一流,为司法行政。

工作。

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干出好成绩,实现“大作为”。

司法局的工作计划

今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将继续坚持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落实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督促、审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和经费“四落实”。

一是重点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形成科学、规范、严格的内部约束机制,保证政务公开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是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建立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考核机制,把局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是根据市政府的统一要求,按时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并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司法行政各项政策法规、机构设置、办事指南、最新政务动态、各种新出台的文件等。四是完善政务公开栏,根据司法行政业务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需要,在局机关显著位置上墙公布司法局主要职能、科室职能、办事指南、业务流程等内容。五是扩大政务公开途径。加强与其他传播媒体联系,充分借助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渠道及时公开司法行政重大事项;六是在干部大会、民主生活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上对机关重大事项、经常性工作、阶段性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实行公开。七是进行政务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保存工作,为当前和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指导本系统加大对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事关群众利益事项的公开力度,保证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帮扶政策落到实处,要指导督促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等单位编制好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公开收费标准,规范好公开程序和办事行为,切实通过有效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力度和服务水平。

市司法局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机关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有无公开不及时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政务公开信息,并通报检查结果。同时把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将检查考核结果情况作为评选先进科室的重要依据。

*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务实、创新、规范、高效”为目标,全面实施八大工程,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我市“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总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年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要停止使用劳教制度。我们要积极适应劳教制度改革,根据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适时停止劳教制度,加快形成转型发展体制机制,确保制度改革之年工作有序、场所安全、队伍稳定。要全面推进市劳教所扁平化管理,撤并整合成7个管教大队,精减机关科室人员,使一线民警达到民警总数的75%以上。着力构建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各项制度,确保场所持续稳定。要组织开展“教育改造质量年”活动,进一步创新教育矫治模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心理矫治工作,加强社会帮教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要深化戒毒模式探索,大力推进戒治流程规范化,增强戒治手段和诊断评估的科学性,稳步推进戒毒康复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劳教场所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力量推进基础建设工程,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年底前全部竣工。要加快推进安防一体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我们要以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和网络体系建设为抓手,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化解,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发展,全力以赴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是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设。全面巩固完善村(居)、乡镇(街道)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海渔事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提高化解行业和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大力推进人民调解质量工程,投入使用人民调解信息化管理系统,统一卷宗内容及格式范本,实现调解内容、调解程序、调解文书规范化,全面完成全市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外观形象标识建设。要健全完善以奖代补、等级评定、优秀案例发布、工作考核等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使人民调解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发展道路

二是要壮大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法律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等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两代表一委员”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通过开展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组织调解旁听、观摩庭审、调解技能竞赛等活动,对人民调解员特别是新任人民调解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是要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研判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舆情分析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报送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组织开展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对排查出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要逐级上报、明确责任、集中攻坚,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我们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总基调,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拓展工作领域,提升服务水平,积极营造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实体经济振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良好社会环境。

一是要深化司法行政服务经济领域改革。深化司法行政服务金融综合改革工作,动员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12项主要任务,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打造金融法律服务专业团队,构建多元化金融法律服务体系,开辟司法行政服务企业绿色通道,为政府金改政策、民间金融模式创新、金融机构设计、金融产品研发推广、融资平台搭建等提供法律论证和风险研判。

广泛开展金融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优化金融改革发展的法治环境。深化法律服务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工作,建立完善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的司法行政体制机制,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三分三改”、“村房两改”等提供优质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代理、公证、鉴定、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司法行政工作新格局。推进司法行政服务在外温商工作,在全部在温异地商会和50%的异地温州商会建立普法联络点,开展律师服务在外温商试点,建立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在为在外温商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做好服务温商回归等工作。

二是要深化法律顾问体系建设。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市、县两级政府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团制度,市及11个县级政府的**部门、80%的街道。

司法局工作计划

按照县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县司法局拟定5月25日至5月29日组织“政法开放周”活动。活动计划如下:

20xx年5月26日——5月29日。

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服务。

(一)网上公开。在“县司法局”站开辟司法公开专栏,紧紧按照“内容真实全面、栏目科学创新、更新及时有效”的标准,公布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公布我局司法公开工作主要措施及最新进展情况。运用信息化科技宣传手段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关注我局工作,提高知晓度。

(二)深入基层。利用一周时间,深入到五个乡镇,走进农村、步入农户,发放司法局主要工作职能及办事流程的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面对面进行司法公开宣传,积极扩大司法局的社会影响,推进司法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要将“政法开放周”活动作为推进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上台阶的基础性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忌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司法局的工作计划

(一)普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加强“三个建设”即: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寻求“三个突破”即:在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上寻求突破;在普法工作的管理方法上寻求突破;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上寻求突破,形成“大普法”的工作格局。

具体做法:1、加强和完善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区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乡镇办事处建立普法小分队,村街建普法小组,使法律进社区工作向纵深发展。部门单位普法员要达到干部职工总数的10%,村街普法人员达到5—10名。2、农村普法工作强化农村夜校的普法主阵地作用,同时组织律师、讲师团定期巡回讲演宣传普及法律。法律宣传内容有针对性,坚持同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相结合,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同村务政务管理相结合,同送法进户相结合,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相结合,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二)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在全区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八个一”活动,即建立一个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制定一个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一套依法治理规章制度;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开辟一块法制园地;每季开展一次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建立一个安置帮教工作站,落实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各总结一个依法治理典型,以点带面,将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区铺开。

二、加强网络建设,健全制度,探讨新时期做好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新途径。

(一)健全基层民调网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形成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楼院长四级民调网络。每个城市社区调委会人员不少于3人,每个农村调委会人少于5人,每年对基层民调人员培训2次,提高基层民调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调处纠纷的能力。

(二)加强司法所建设。1、加强硬件建设,使所辖8个司法所全部成为规范化司法所;2、人员充实落实待遇,理顺乡镇司法所管理体制;3、加强司法助理员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三)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坚持“四个一”工作,并进一步探索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健全人民调解制度,严格规范调解程序,保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落实民调责任制,充分发挥村(居)、乡镇办事处、区三级调解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到把民间纠纷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努力形成安置帮教工作良性运行机制。1、建立健全衔接制度,包括重点对象接回制、回归人员登记核实制、信息反馈制,做好衔接措施的落实。2、多方联动,帮助、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出路问题。3、加强对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对脱管、失控刑释解教人员的追查、协查、通报制度。4、加大帮教力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

三、树立大服务思想,不断开拓法律服务领域。

(一)公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证源、提高业务收入。继续严把质量关,杜绝错证、伪证。

(二)司法鉴定。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医鉴定程序,加强对法医鉴定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杜绝错鉴、误鉴。

(三)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培训。每年对法律工作者学习培训不少于1次。完善法律服务所的各项制度,包括受案程序、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对落实情况每年检查2次。

(四)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提高办案质量。

四、提高队伍素质,推进行风建设。

(一)抓好干警学习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每周不少于4小时,每人有学习笔记,定期检查。

(二)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包括首问责任人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等,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机关风范教育,文明办公,推进行风建设。

司法局工作计划

20xx年以来,桂阳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全局干部职工努力创先争优,以扎实的工作作风,高度创事干业的热情,努力推进省厅、市局部署的“44834”工作和县委经济工作(127项)任务及“四个年”活动的落实。我们把工作任务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间,有力地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于7月12日和7月15日分别迎接了省司法厅副厅长方华堂带队和市司法局副局长周学泉带队的两个检查小组来对我局就“44834”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半年检查。省厅、市局的领导对我局半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一)人民调解工作。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维护社会稳定。截至20xx年7月20日,本月全县各级各类调委会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3次,调处矛盾纠纷555起,防止群体性上访7起。通过大力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重点做好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排查,跨县区、跨部门、跨行业矛盾纠纷积极协调行动,共同做好协调工作。

积极推进全县自然村(组)、社区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受理点建设工作。落实在全县自然村组(社区)建立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受理点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个一”的要求,在辖区内建立村(组)、社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受理点。在全县建立矛盾纠纷受理点1900余个,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让老百姓有矛盾纠纷在家门口就可以得到调解,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落实人民调解工作案件“以奖代补”制度。按照《关于在全县建立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xx]1号)的要求,按照“谁调解,谁受益”的原则,落实一季度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调解成功案件进行核实督导,据统计一季度全县开展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5件;调处一般矛盾纠纷30件,村级调委会化解矛盾纠纷98件;同时开展二季度案件化解统计工作。

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春风、情系和谐”人民调解演讲选拔赛。以分片的方式分别在龙潭街道、太和镇、流峰镇、舂陵江镇四个乡镇开展了初赛选拔工作。

筹备20xx年国家工作人员普法无纸化工作。对全县各单位的普法管理员进行摸底,完善、更新相关资料并上报市司法局。对全县无纸化普法考试人数进行了统计,20xx年全县共计约11178人参加普法考试。

严格落实《桂阳县建设全国法治廉政文化先进县工作方案》,打造“六个一”法治廉政文化示范阵地。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场,建设一个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企业,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区,在全县上下形成以法治廉政为价值取向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目前正在规划设计中。

印发《全国机关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考评办法的通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起草“法治校园”创建方案,筹备“法治进校园”专项活动事宜。主要突出宪法宣传教育,青少年法治教育,治安管理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宣传氛围,增强广大师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推进我县依法治校工作。

在龙潭街道、正和镇、北关社区、柏树村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试点工作。7月4日,分管领导深入到龙潭街道、北关社区检查指导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建设情况,为下一步试点工作开展做准备。

7月15日,郴州市司法局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就实体建设、人员配置、“如法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

参评桂阳县文明办组织的评选最美志愿者服务组织、最美志愿者活动。根据县委政法委的安排,上报桂阳县“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大队、候选人廖石根参评最美志愿者服务组织及最美志愿者活动,并组织相关人员准备参评材料。

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据统计,本月接待群众咨询32人(次),完成法律援助案件21件,累计完成194件,占全年任务79.1%。7月8日对第二季度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及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网上公示。

与检察院联合举办桂阳县首届公诉人与律师团队论辩赛。多次与检察院衔接辩论赛相关事宜,7月6日,桂阳县首届公诉人与律师团体辩论赛在县检察院会议室举行。赛场上,参赛选手旁征博引、唇枪舌战,送上了一场刑事辩论的“饕餮盛宴”。截止七月,我县律师参与接待处理信访32人(次),处理信访事项14件(次),挽回经济损失100万;担任政府相关部门法律顾问14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18件(次);担任企业法律顾问9家,处理相关事务60件(次)。

(四)社区矫正工作。

截至今年7月20日,现有在矫社区矫正对象401人,其中管制0人,假释43人,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33人、缓刑325人。本月新增19人,解除27人,收监1人。本月开展社会调查评估19例。

7月15日,提请收监建议,将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雷某进行收监。在县检察院的监督下,湖南省女子监狱干警依法执行收监行为。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体现了执法的严肃性。

(五)公证工作。

截至7月20日,本月办理公证28件,其中国内25件,涉外3件。累计办理公证330件。

(一)人民调解工作。

1、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针对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现的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聚焦拆迁、劳资、医疗、环保、民间金融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三调联动职能优势,按照市局方案的要求,草拟“人民调解化纠纷、防范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1、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督促全县自然村组建立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受理点扫尾工作。针对撤并乡镇村的情况,调整巩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督促各乡镇矛盾纠纷受理点建设的扫尾工作。

2、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按照工作安排,做好一季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扫尾工作,落实一季度的经费保障,开展二季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上报和督查工作。

3、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春风化雨、情系和谐”人民调解演讲,参加全市选拔赛。

4、开展“全市司法所规范建设与管理年”活动,抓基层、强基础,整合撤并乡镇后司法所的资源,推动辖区内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质升级,创建1—2个高标准、示范性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六一”示范工程建设。做好全县无纸化考试系统协调联系工作;对全县无纸化考试单位进行清查并组织无纸化考试操作人员培训;进一步落实执行《桂阳县建设全国法治廉政文化先进县工作方案》,完成全县法治阵地建设“六个一”示范征地工程预算。

(三)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桂阳县关于开展全省“万名律师乡村(社区)行”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司法局工作计划

完善制度建设,以档案建设的规范化为主要内容,使司法所管理规范化再上新台阶;抓好司法所长的培训和指导,增强基本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通过开展争当优秀司法所长活动,全面提升所长的各项能力;每半年开展一次司法助理员业务培训、练兵及工作观摩交流活动,切实提高司法助理员业务工作能力。

2、探索人民调解新途径,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一是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工作及调解书质量;发挥乡、村两级调解组织作用,采取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排查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二是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领域,加大投入力度,继续把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作为化解调处的重要任务,同时致力于参与化解拆迁补偿、简单经济纠纷,构筑基层司法防线工程;进一步建立以信息员为主的纠纷预防排查机制,从早、从小入手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尤其要加强对群体性矛盾纠纷的感知能力和疏导化解能力,减少群体访、越级访。

三是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种调解机制,不断丰富调解手段和方式,建立和完善治安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机构模式,以应对新形势下的新矛盾、新问题。

四是推广千家店镇把人民调解工作和当地政府的信访接待相衔接,每月一次,深入村(居),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主动下访,使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加大预防和化解的比例。

五是加强基层调解能力建设,继续做好村(居)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六是加强规范企业调解委员会建设,做好这一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3、以重点人教育监控为着眼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立足点,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今年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巩固基础,完善制度和程序,为矫正工作的推进提供保障。

一是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强化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力度,完善与矫正工作相配套的各项措施。尤其是要抓好延庆县社区矫正中心的建立和作用的发挥,整合相关单位和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资源,建立社会公众参与社区矫正的'组织机制。

二是完善从接收到解除矫正的一整套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每一个环节;抓好业务培训和内部管理,以制度规范工作,以措施提高效果,以考评激励实绩,逐步使社区矫正工作运行规范。

三是把工作重心放在重点人的管理教育和监控上,在思想教育上给予倾斜,勤走访、勤评估、勤分析,工作中实施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尝试利用刑释解教人员对矫正对象开展思想教育,探索一条管理教育的新路子。

司法局行政工作计划

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17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防止一般性纠纷转化为群体性纠纷、防止普通诉求演变成越级上访为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大力开展“五五”普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为经济区绿色腹地经济强市建设和平安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继续抓好重点对象普法,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一是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二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五是以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工为重点,加强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2、继续狠抓“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基层。继续抓好“法律六进”活动的贯彻落实,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法律六进”活动配套方案,进一步完善“法律六进”活动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将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乡村、街道、单位、家庭,覆盖全市,形成浓厚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适时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学校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送普法宣传资料等活动,提高教师学生学法用法意识。

3、深化依法治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进程。继续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治乡镇(村、社区)、依法治单位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管理;着力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切实提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紧密结合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活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面要达到85%以上。“民主法治社区”创建面要达到85%。四是积极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4、加强指导,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发展。要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理论调研;要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和落实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检查督促等制度;要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途径、新方法,为全面推开提供经验。

5、加强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加强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力度,以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充分发挥“四级调解网络”维稳机制作用,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要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四级调解网络”维稳机制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广泛参与土地流转,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涉及民生问题的纠纷调处,着力化解群体性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进一步抓好乡村社区调委会建设的同时,加强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争企业调解组织覆盖面达到应建调委会的50%。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

今年村(居)委员会要进行换届选举,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特别是换届后村(居)调委会主任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调解水平。村(居)调委会主任的培训面要达到100%,各乡镇的调解员培训面要达到80%。要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推广深化包案制和“以奖代补”制,激励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定期分析、评估、预警、排查、调处报告制度,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调解阵地、队伍建设、调解程序、调解文书等五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

1、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在抓好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基础上,围绕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全方位、广角度、多层次地开展全市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对排查出来的可能诱发集体越级上访、群体性闹事事件、重大矛盾纠纷。可能民转刑隐患民间纠纷,要及时地归类、研究措施对策,形成稳定风险评估预案,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要做好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排查化解社会影响面大、容易引发事件和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民生问题。对于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事件,要及时地予以引导、协调,避免上升为社会矛盾。

2、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的衔接工作机制,强化帮教对象的个人档案建设,建立健全报到登记、建档立卡、签订帮教协议、重点对象管控、信息报告和帮教等制度,使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要全面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计算机台帐,逐步实现网络化、系统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强化帮教措施,切实加强日常帮教工作,会同民政、税务、劳动部门解决好回归人员临时性生产、生活方面的突出问题,力争在创办实体上有所突破,实现帮教与帮扶相结合;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促进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3、继续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做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工作,加快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速度,确保按省上要求三年内完成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抓好以业务工作、所务管理为重点的规范化建设,逐步改善司法所办公设施装备,提升司法所整体运作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管理和司法所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从组织领导、政策导向、力量配置、物质待遇、经费装备和表彰奖励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努力提高司法所保障能力和工作水平,力求做到市司法局、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司法所“四满意”。

1、扎实抓好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在纵向上强化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在横向上强化工、青、妇、残等社会团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要完成2件以上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重点是抓好农民工和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构建大法律援助格局将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范畴,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整合各项职能,形成大法律援助的工作态势。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工作氛围,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密配合,向社会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意义、援助对象、内容、方式等,把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推向深入,推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健全完善援助机构内部工作机制、业务指导机制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可持续发展。

2、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本地政治经济等重要事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其法律咨询、决策建议和论证等作用,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机关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要增强政府法律顾问自身建设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法律顾问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3、健全完善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信访工作机制,依法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处置涉法信访案件,参与疑难纠纷、群体性案件的调处工作,更多地采用调解的办法化解社会矛盾。对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集团性、敏感性法律事务要及时向市局报审,同时要依法做好教育引导和纠纷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4、巩固规范法律服务各项工作。综合运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服务等途径,积极协助各级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经济关系、管理社会事务,服务各类市场主体进行贸易、投资、融资等民商事活动,服务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主动介入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城镇化建设等环节,和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等领域;围绕推进企业依法经营,积极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环境、资源等方面的涉法案件,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促进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要切实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的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人员办理重大影响案件的指导制度、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主任负责制,加强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执业经历、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品德修养等方面的考核和管理,提高大局维稳意识,保持正确的执业方向;加强公证执业监督,严把公证质量关,不断提高公证的`社会公信力。

1、加强党组织建设。继续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把学习宣传17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狠抓落实,以17大精神为指导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要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改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使领导干部始终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行政,增强领导班子合力;要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重点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对党员尤其是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队伍中党员的管理教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在各项执业和服务活动中;落实党建活动预案,丰富活动内容,促进基层党支部和党员“两个作用”的有效发挥。

2、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全会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坏工作会议精神,扎扎实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继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全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坏体系实施纲要》,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坏,增强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3、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抓好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为民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紧密结合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做好干部队伍的学习培训工作。加强干部职工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以及计算机等基本技能的培训和学习,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副科级司法所长获得突破,司法所人员配备达到2人的目标在预期内实现。要切实做好文明创建工作。要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从实际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出符合实际的工作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制定新一轮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积极争创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窗口。

4、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搭建活动平台,创新优化工作机制,提高机关效能。进一步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目标考核,改进自身作风,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促进政务规范化建设,提升干部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服务能力。

5、进一步加强平安单位建设工作力度,着力深化“平安单位”创建活动。要加强平安创建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安全检查,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期,要认真开展防火、防盗、防事故、防机要与信息网络失泄密等安全防范教育、检查活动,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要妥善处置系统内涉法上访问题,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把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6、加强信息调研,扩大对外宣传。以对外宣传为突破口,找准有利于树立司法行政队伍形象和适合新闻媒体需要的结合点,充分运用各级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成果和先进典型人物,展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

年工作计划

在新的一轮工作的开始,你是否已经准备好工作计划。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

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xx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xx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线,认真履职,不断实现法律服务深化发展、法律保障更加有力、法制宣传成效突出、基层建设整体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一)扎实推进“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力求在普法形式、措施上不断取得突破。

一是切实加强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宣传;。

三是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力量的培训;。

五是加大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重点抓好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是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有针对性的群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知晓率达80%。

(三)进一步深化依法治区工作围绕区中心工作,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沟通协调,加大目标运行监控力度。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乡村”的创建活动,为我区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法律服务管理,不断强化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执业行为;积极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二)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组织法律顾问地参与政府管理和决策过程,当好法律参谋,协助政府机关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水平,促进依法治区的开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积极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为领导处理涉法问题提供法律上的支持,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推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律师、公证六项业务工作;建立完善司法所达标考核、文化育警、党风廉政三大长效机制,为加快我区“全面城市化、率先现代化”进程、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为实现这一总体要求,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深化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法治城市创建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的重要工作。我区要在健全机构、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打牢基础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安排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谋划、全面推进我区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要以创建考核目标为标准,全面落实创建工作各项措施;要深入动员、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参与热情;要突出重点、填补盲点,切实提高宣传实效性;要不断创新、打造亮点,积极寻求工作突破口,为提升xx的综合竞争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迎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今年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年,是对我区五年来普法成果的一次大检阅。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资料、查缺补漏,做好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要对照验收标准认真自查、整改,特别是要对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法治城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要认真总结、发现、宣传“五五”普法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工作亮点,为下一个五年普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要做好汇报、接受实地考察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顺利进行。

3、注重法制宣传。一是要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刑法、民法等基本法。重点宣传《工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2019最新司法局工作计划2019最新司法局工作计划。从加强我区政法队伍建设出发,深入宣传《警察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二是要强化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完善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农民工法制教育纳入区劳动就业部门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对农民工的培训内容,在农民工集中的社区和各类企业建立法制夜校,定期举办法制讲座。三是深入推进“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结合实际,针对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的不同特点,在每月确定一个主题或一类对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不同的对象,编写通俗易懂的普法读本,总结推广各街道、各部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对“法律六进”活动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促进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

4、着力人民调解。要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基础性作用;要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优化发展人民调解员队伍,广泛吸纳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政策法律水平、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成员担任人民调解员,不断调整、充实、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切实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要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重点关注由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等引发的热点问题,着力化解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疑难纠纷;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努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三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

5、细化律师管理。要继续加强律师党支部建设,加强对律师队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的教育,增强律师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律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强对律师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要以“一社区一律师”活动为载体,促进律师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及时有效地帮助群众解难释疑;要充分调动律师工作的积极性,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全力为经济平稳发展、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主题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在打造“三大总部集群”、发展现代服务业、航空工业基地建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中提供法律服务;要不断完善律师事务所与社区结法律服务对子的工作措施,规范工作秩序,积极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企业改制、土地流转经营、招投标等提供法律服务;要组织律师积极为政府重大政策决策、重大项目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主动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当好法律顾问,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服务。

6、优化公证服务。适应新形势变化要求,进一步加强公证员队伍建设,逐步探索适应公证业务发展新模式。充分发挥公证工作预防性功能和服务功能作用,不断提升公证在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水准。要大力加强公证工作人员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参与、积极介入,为区委、区政府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不断延伸、优化公证服务,坚持为重点工程、重大产业化项目建设、资源优化配置及高新技术产业提供服务;坚持为企业自主创新、树立品牌打造提供服务;坚持为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推进“三个”集中提供服务;坚持为农村土地流转、剩余劳动力转移,返乡农民工再就业提供服务;坚持为城乡环境整治,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提供服务。

7、强化法律援助2019最新司法局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要紧紧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受援面,做到“应援尽援”充分发挥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功能作用及调动社区(村)法律援助联络员的积极性,努力做到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不出村(社区),法律援助初审受理不出工作站,为广大受援对象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继续加强和工、青、妇、残等社会组织的联系,充分发挥其网络健全、工作方法灵活的优势,有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工商、建设等部门的联系,理顺关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法律援助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与信访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规范法律援助服务程序,支持和鼓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律师参与涉法信访的调处,积极引导涉法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运用法律手段调解和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纠纷。

8、抓好安置帮教。要从源头上预防重新犯罪和消除社会隐患,积极探寻社会管理创新途径。一方面,要规范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衔接、管理、教育、考核奖惩等环节,不断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审前评估、分类矫正以及考核评估机制,在减刑、解教等奖惩制度建设上实现突破;加强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基地”、“矫正对象教育基地”、“技能培训基地”以及公益劳动基地建设,促使矫正对象珍惜社区服刑方式,自觉服从监督管理,并掌握必要的就业技能,增强其就业竞争力。另一方面,要完善刑释解教人员无缝衔接和分类管理机制,加快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软件的推广使用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平台的建设,实现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信息化,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危险性评估机制,随时监控、随时评估;组织实施刑释解教人员的“创业工程”和“帮扶工程”,加快过渡性安置基地(企业)建设;积极探索社会化帮教安置的新途径,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帮教工作,提高帮教安置工作质量,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司法局工作计划

现将我单位20xx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帮助,进一步落实科室联挂乡(镇)和司法所人员联系村委会制度,预防、发现和及时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二是抓好人民调解文化的挖掘、整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室建设,最大限度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室在基层维稳防线中的职能作用;三是抓好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的落实兑现,在落实兑现“以案定补”过程中,继续坚持邀请财政、纪工委进行监督制度,确保资金落到实处,用在刀刃上;四是抓好热点难点、复杂疑难和接边地区矛盾纠纷的预防、预测和化解工作,进一步落实定期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对接边地区、乡村结合部、边远村寨和人口密集村寨进行重点排查,对闲散人员重点防控,确保社会不稳定因素得到提前预防、及早控制和有效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层维稳一线功能。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法制化水平。

一是抓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进乡村入农户、进单位入社区、进学校入课堂、进矿山入班组、进企业入车间、进林场入林区为主要载体的“六进六入”活动;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相结合,大力加强农村法制宣传中心户建设,组织村民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四是在开展法制教育进乡村入课堂的同时,把法制教育延伸进企业厂矿;五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民普法教育,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抓好专业法部门法的宣传普及。

三、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在加强法律援助队伍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素质提高的基础上,注重与劳动保障、民政、残联、工青妇等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相关部门的密切沟通与联系,积极为老、弱、病、残、贫和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保障和维护好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认真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加强对乡(镇)村帮教组织的业务指导和帮助,建立和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一对一”“多对一”帮教制度,落实走访、反馈和面对面思想教育工作,随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他们生产生活和劳动就业方面的问题,严防刑释解教人员思想滑坡,行为走样,出现脱逃、脱管和重新犯罪的情况,同时抓好痕迹管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和生活情况有记录登记,各类台账、表册规范管理。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抓好队伍法律法规和相关理论业务的培训学习,注重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密切沟通与联系,多部门联合互动,集中组织矫正对象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对重点对象进行结对帮助矫正,重点从思想上、心态上、认罪伏法情况开展面对面结对帮助矫正,继续巩固和落实矫正对象周汇报、月面谈、季走访制度,抓好痕迹管理和表册、台帐、档案规范,同时坚持和落实村组联络和情况信息反馈机制,经常性与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与联系,随时了解掌握其在家中的现实表现、心理思想变化和活动情况,收集反馈相关信息,发现不良苗头,及时跟踪家访,对照个人矫正方案实施整改,最大限度把问题消除在初始阶段,遏制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重新犯罪。

五、扎实抓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保障和维护民众合法权益。

加强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思想道德教育和执业执法纪律教育,适时组织对他们开展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学习,规范执业执法行为,提升维权本领,增强服务意识,延伸服务领域,把法律服务的重点向农村向基层一线延伸,认真开展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和维护好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好法律权威,树立好法律服务队伍履职维权的良好形象。

司法局工作计划

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和政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继续推行开放式服务办公,进一步规范便民窗口的服务指引、法律咨询、申请受理、答疑解惑等职责。

1、规范热线值班制度。从辖区内执业律师、执业法律工作者中择优挑选一批经验丰富、业务精湛、态度认真的专业人员(暂定25名),负责接待群众来访,接听来电咨询,每位人员做到着装整洁、服务热情,登记详细,解答专业。

2、程序规范,标准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审查、指派等过程中推行阳光服务,实现接待人员挂牌上岗,做好值班日志、来电来访及网上系统登记和舆情分析。

1、加大三级宣传力度。市中心组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深化“法援苍生、与您同行”法律援助系列宣传和服务活动,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乡镇(街道)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至少开展1次以上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义务为当地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转介4件合符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

2、开展媒体大宣传。每季度组织值班律师就来电来访、法律求助聚焦进行舆情分析、案例剖析,适时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力。

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建设,科学完善法律援助管理机制,确保法律援助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1、科学指派,确保为民办实事任务顺利完成。结合考评工作指导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做好当地辖区内合符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引导执业律师、执业法律工作者对在接待群众咨询过程中遇到合符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做好法律援助申请转介工作,确保全年为民办实事任务的顺利完成。

2、加大指导监督力度,确保案件质量。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条件、程序、承办人姓名、承办结果、补贴发放等内容在政务公开栏、法治浏阳网上公开;完善听庭和回访制度,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确定听庭案件,主要是援助律师庭前准备、案件事实把握及法律运用,案件回访达到100%;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和质量检查,严格落实执行上级统一的法律援助新文书格式,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标准。

1根据辖区实际采取分片召开例会的形式,加强对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和市直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的法律援助实务培训。指导各援助工作站负责对本辖区内村(社区)联络员的培训。

2、对法律援助热线值班人员进行培训,从着装形象、首问责任、岗位职责、窗口工作规范、咨询接待技巧、群众满意服务标准、窗口工作纪律、法律援助条例等内容进行学习和培训,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热线文明用语、窗口首问责任、群众满意服务标准等工作制度监督执行,有效提高窗口接待规范水平和法律服务业务质量。

1、构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以市法律援助中心建设为中心点,在全市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工、青、妇、老、残联、看守所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全市401个行政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组建联络员,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2、建立法律援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标准,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继续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实现“能援尽援,应援优援”。

3、推广“点援制”。积极推广受援人在法律援助中心公布的法律援助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名单中选择承办人,再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该承办人的办案方式。

4、积极推行信息系统建设。通过融合电话、网站、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建立健全标准统一、功能完善、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方便群众网上咨询和申请,逐步实现网上受理、审批和指派,全力将法律援助中心打造成为集公众维权、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于一体的对外便民法律服务平台。

5、创新工作方式。逐步完善援调对接机制、推行疑难案件讨论制度,权力义务告知书制度和听庭制度等,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水平与办案质量,丰富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法律援助需求。

6、继续加大投入。积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法律援助工作,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提供经费保障,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纵深发展。

第一个月了解情况。

主要了解顾问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历史(成长史、以往的失败案例和成功经验),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管理架构,部门结构,业务流程等。

第二、三两个月着重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经深入了解公司情况,提出改进公司内部管理、控制的建议;对历史遗留问题加以梳理,重点解决突出的法律问题;保证公司的运营畅通。

第四、五两个月规范各类合同文本。

收集公司各类合同文本(包括劳动合同,业务合同等)。针对收集到的合同文本,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从法律的专业角度进行分析研究,规范合同的各项要件,对原合同中欠缺之处加以修改和审定;协助制定标准的合同文本。

第六个月中期总结。

针对公司六个月来的实际运营加以分析、研究,并与顾问单位进行深入探讨,提交一份工作报告,总结法律顾问工作及公司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同时对服务模式以及实施方案作相应的调整。

第七个月劳资法律培训。

针对公司的劳资问题,结合公司的实际劳资纠纷,委派我所资深劳动法专业律师,深入剖析相关法律;指导公司相关人员掌握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技巧。

第八、九两个月协助完善规章制度。

通过对公司总体架构运行情况的熟悉,找出其中的弊端,寻求完善的方案,充分调动公司各单元的活力;补充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切实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寻求公司效益最大化。

第十个月一线人员法律培训。

对顾问单位的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免费的业务法律培训,针对公司不同的情况委派相应的具备施教才能和拥有施教背景的专业律师担纲,从整体上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素养和意识。

第十一个月税务建议。

针对公司在税收交纳、代扣代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派我所税法方面的专业律师,为公司讲解、透析如何合法纳税,如何最大限度地取得税收优惠,达到合法节税的目的。

第十二个月年终总结综合评价。

20xx年,区法律援助工作着眼于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惠民服务活动,加快推进民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着力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快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的步伐和进程,推动全区法律援助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1、提升业务总量。继续巩固、完善、发展以办案服务为中心的新型工作格局,进一步调动法律服务人员拓展业务、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法律援助业务总量稳中有升。

2、降低受援门槛。鼓励和支持各工作站逐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把有关民生事项纳入援助范围,不断完善适应区情、覆盖广泛、满足公众需求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3、创新服务方式。深化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拓宽对农民工讨薪等弱势群体诉讼案件的援助渠道。继续拓展和规范非诉讼调解业务,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服务手段的衔接配合机制,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努力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帮助。将办结非诉讼调解案件纳入法律援助工作考核体系,推动非诉讼调解业务的开展。延伸法律援助服务渠道,探索在有条件的社区成立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

4、强化质量监管。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科学合理制定案件质量标准,细化评估指标,完善保障措施。采取发放监督卡、跟踪调查、旁听庭审、聘请监督员等形式,及时纠正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制定法律援助案卷评查办法,做到以案卷质量定补贴标准,严把案卷质量。

5、注重舆情分析。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立法律援助建议制度,积极介入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努力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施行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标准化建设。积极贯彻司法部有关安排部署,认真总结“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区实际,着手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实体标准、程序标准、质量标准和业务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推动便民服务工作标准化、常态化、长效化。

7、加强信息化建设。继续全面应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各类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不断提升服务决策的功能和作用。

8、加强执法执业监督管理。充分利用2612348专线、便民窗口等形式,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处理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批评监督。健全完善区、乡、村三级培训机制,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和内容,加强业务培训。按照“1+1”法律援助志愿者项目的要求,做好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工作。

9、突出宣传重点。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等活动,强化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扩大基层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10、强化机制保障。对现有的规章制度予以清理、修订、补充、完善,把接待、申请、受理、审查、指派、监督、补贴发放、归档管理等各环节工作制度建立并完善起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理业务、靠制度管理工作的.新型机制,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司法局年度工作计划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牢固树立“大服务”观念,以促进经济发展为中心,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构建社会和谐为目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创新的业绩,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推进xxxx县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拟建在梅溪镇,力争xxxx年开工建设。

2.推进司法所建设。一是加快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力争xxxx年上半年,目前尚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司法所业务用房全部投入使用。二是推进司法所干部队伍、业务能力等软件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所履职能力和水平,争创规范化司法所。

努力健全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机制。建立“庭所对接”机制,开展基层法庭与基层司法所全方位的对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深入推进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这两种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帮扶工作,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依托信息管理系统,严格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评议、年考评”,不断完善刑释解教人员无缝衔接机制,切实落实必接必送政策,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继续抓好“六五”普法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工作。二是推进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等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普法园地建设,努力为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进一步做好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努力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着力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坚持把“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一是继续加强局领导班子素质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切实提升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的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

司法局工作计划

根据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芦溪县县直有关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和考评办法》(芦计生领[xx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1、突出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我局要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等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一法》、《一条例》,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能够熟悉和掌握《一法》、《一条例》的内容,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

2、突出抓好婚育重点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婚育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把宣传《一法》、《一条例》与“法律六进”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弘扬社会主义婚育新风尚。

3、动员和组织广大法制宣传员和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148”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积极为基层计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

4、注重宣传方式创新,确保《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抓住人们关注的涉法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自觉依法办事。

5、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以适当方式协助政府及各部门宣传国家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自党性,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生育、健康等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

6、鼓励律师担任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法律顾问,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7、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受到行政处罚、治安处罚甚至被提起刑事诉讼的当事人解答法律咨询、压滤机滤布 担任其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或刑事诉讼的辩护人。

8、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合法性权益受到侵害的单位、个人提供法律咨询或担任其民事诉讼代理人。

9、做好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援助咨询来访(电、信)的接待处理工作。按照有访必接、有问必答的要求,对涉及此类法律问题的咨询来访(电、信)的接待处理,要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答复。

10、对因计划生育问题造成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其受害人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予以接待;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立即决定予以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亦就在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的情况下,告知申请人不予援助的理由

11、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机构应指派富有专业经验的执业律师承办, 并加强对该类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的指导、跟踪、归档质量检查,以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12、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宣传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积极、稳妥地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调处涉及计划生育问题的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13、我局的干警、职工、执业律师、公证员、滤布厂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其配偶,都应自觉遵守并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切实做好自身的计划生育工作。对违反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和事,决不能迁就姑息,必须及时坚决地依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14、为切实加强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成立芦溪县司法局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易x局长担任,副组长:林x,成员:xx。

司法局工作计划

20xx年我局工作的中心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立足本职,以民间矛盾纠纷排查为重点,以普法为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力维护我区的稳定工作。具体目标和措施是:

(一)普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加强“三个建设”即: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寻求“三个突破”即:在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上寻求突破;在普法工作的管理方法上寻求突破;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上寻求突破,形成“大普法”的工作格局。

具体做法:1、加强和完善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区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乡镇办事处建立普法小分队,村街建普法小组,使法律进社区工作向纵深发展。部门单位普法员要达到干部职工总数的10%,村街普法人员达到5—10名。2、农村普法工作强化农村夜校的普法主阵地作用,同时组织律师、讲师团定期巡回讲演宣传普及法律。法律宣传内容有针对性,坚持同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相结合,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同村务政务管理相结合,同送法进户相结合,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相结合,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二)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在全区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八个一”活动,即建立一个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制定一个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一套依法治理规章制度;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开辟一块法制园地;每季开展一次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建立一个安置帮教工作站,落实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各总结一个依法治理典型,以点带面,将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区铺开。

(一)健全基层民调网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形成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楼院长四级民调网络。每个城市社区调委会人员不少于3人,每个农村调委会人少于5人,每年对基层民调人员培训2次,提高基层民调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调处纠纷的能力。

(二)加强司法所建设。1、加强硬件建设,使所辖8个司法所全部成为规范化司法所;2、人员充实落实待遇,理顺乡镇司法所管理体制;3、加强司法助理员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三)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坚持“四个一”工作,并进一步探索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健全人民调解制度,严格规范调解程序,保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落实民调责任制,充分发挥村(居)、乡镇办事处、区三级调解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到把民间纠纷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努力形成安置帮教工作良性运行机制。1、建立健全衔接制度,包括重点对象接回制、回归人员登记核实制、信息反馈制,做好衔接措施的落实。2、多方联动,帮助、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出路问题。3、加强对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对脱管、失控刑释解教人员的追查、协查、通报制度。4、加大帮教力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

(一)公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证源、提高业务收入。继续严把质量关,杜绝错证、伪证。

(二)司法鉴定。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医鉴定程序,加强对法医鉴定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杜绝错鉴、误鉴。

(三)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培训。每年对法律工作者学习培训不少于1次。完善法律服务所的各项制度,包括受案程序、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对落实情况每年检查2次。

(四)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提高办案质量。

(一)抓好干警学习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每周不少于4小时,每人有学习笔记,定期检查。

(二)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包括首问责任人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等,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机关风范教育,文明办公,推进行风建设。

司法局工作计划

根据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芦溪县县直有关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和考评办法》(芦计生领字[xx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纳入普法重要内容。

1、突出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我局要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等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一法》、《一条例》,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能够熟悉和掌握《一法》、《一条例》的内容,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

2、突出抓好婚育重点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婚育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把宣传《一法》、《一条例》与“法律六进”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弘扬社会主义婚育新风尚。

3、动员和组织广大法制宣传员和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148”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积极为基层计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

4、注重宣传方式创新,确保《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抓住人们关注的涉法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自觉依法办事。

二、充分发挥律师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

5、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以适当方式协助政府及各部门宣传国家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自党性,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生育、健康等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

6、鼓励律师担任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法律顾问,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7、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受到行政处罚、治安处罚甚至被提起刑事诉讼的当事人解答法律咨询、压滤机滤布担任其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或刑事诉讼的辩护人。

8、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合法性权益受到侵害的单位、个人提供法律咨询或担任其民事诉讼代理人。

三、认真做好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援助工作。

9、做好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援助咨询来访(电、信)的接待处理工作。按照有访必接、有问必答的要求,对涉及此类法律问题的咨询来访(电、信)的接待处理,要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答复。

10、对因计划生育问题造成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其受害人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予以接待;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立即决定予以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亦就在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的情况下,告知申请人不予援助的理由。

11、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机构应指派富有专业经验的执业律师承办,并加强对该类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的指导、跟踪、归档质量检查,以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充分发挥为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的职能作用。

12、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宣传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积极、稳妥地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调处涉及计划生育问题的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五、切实做好自身的计划生育工作。

13、我局的干警、职工、执业律师、公证员、滤布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其配偶,都应自觉遵守并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切实做好自身的计划生育工作。对违反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和事,决不能迁就姑息,必须及时坚决地依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4、为切实加强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成立芦溪县司法局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易x局长担任,副组长:林x,成员:xx。

司法局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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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足本县实际,抓住重点,以维护稳定为中心,充分发挥法律保障职能作用。

1、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机关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为地区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实力和工作业绩;抓好司法所职能作用的发挥,为党委、政府解决难点、热点问题,担当基层领导的参谋助手,为乡镇经济的发展出谋划策、提出合理司法建议,推动当地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完善制度建设,以档案建设的规范化为主要内容,使司法所管理规范化再上新台阶;抓好司法所长的培训和指导,增强基本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通过开展争当优秀司法所长活动,全面提升所长的各项能力;每半年开展一次司法助理员业务培训、练兵及工作观摩交流活动,切实提高司法助理员业务工作能力。

2、探索人民调解新途径,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一是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工作及调解书质量;发挥乡、村两级调解组织作用,采取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排查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二是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领域,加大投入力度,继续把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作为化解调处的重要任务,同时致力于参与化解拆迁补偿、简单经济纠纷,构筑基层司法防线工程;进一步建立以信息员为主的纠纷预防排查机制,从早、从小入手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尤其要加强对群体性矛盾纠纷的感知能力和疏导化解能力,减少群体访、越级访。三是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种调解机制,不断丰富调解手段和方式,建立和完善治安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机构模式,以应对新形势下的新矛盾、新问题。四是推广千家店镇把人民调解工作和当地政府的信访接待相衔接,每月一次,深入村(居),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主动下访,使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加大预防和化解的比例。五是加强基层调解能力建设,继续做好村(居)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六是加强规范企业调解委员会建设,做好这一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3、以重点人教育监控为着眼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立足点,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今年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巩固基础,完善制度和程序,为矫正工作的推进提供保障。一是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强化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力度,完善与矫正工作相配套的各项措施。尤其是要抓好延庆县社区矫正中心的建立和作用的发挥,整合相关单位和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资源,建立社会公众参与社区矫正的组织机制。二是完善从接收到解除矫正的一整套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每一个环节;抓好业务培训和内部管理,以制度规范工作,以措施提高效果,以考评激励实绩,逐步使社区矫正工作运行规范。三是把工作重心放在重点人的管理教育和监控上,在思想教育上给予倾斜,勤走访、勤评估、勤分析,工作中实施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尝试利用刑释解教人员对矫正对象开展思想教育,探索一条管理教育的新路子。四是严格做好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司法局工作计划

20xx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讲求实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的原则,不断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施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局一把手工程来抓,实行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管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具体责任。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局分管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将局重大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

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宣传活动。一是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宣传,增强宣传效果。组织各股室的业务骨干进行宣传和解答市民提出的相关问题。通过设咨询台、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既营造宣传氛围,确保宣传质量。二是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网站作用,加大宣传力度。

1、推进政权力阳光运行,完善监督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人员绩效考核范围,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年度考核、干部考核的一项内容,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力、影响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的,进行严肃批评,限期整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的有序推进。

2、落实规章制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全县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对要求、内容、方法、步骤进行认真梳理,要求责任股室要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明确重点工作,详细制定活动开展阶段的任务。做到工作有部署、有要求、有措施、有检查。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等内容,通过网站进行公开。

3、拓展公开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利用政府的网站、简报和橱窗公开。将单位基本概况、有关通知、政府文件、工作动态和部门职能等各类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界定信息属性后,及时予以公开;二是通过解答群众的各类咨询,及时受理和督促处理公众反映的各类行政投诉。

1、明确工作职责。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目标管理考核的考核和个人考核;实行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按规定公开而不公开,或弄虚作假,或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2、建立监督机制。对信息公开的态度作风、工作效率等实施等监督,收集批评性或者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

司法局年度工作计划

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法律援助工作精神,落实局党组“主动、有为、有效”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满意度,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为民办实事任务。

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和政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继续推行开放式服务办公,进一步规范便民窗口的服务指引、法律咨询、申请受理、答疑解惑等职责。

1、规范热线值班制度。从辖区内执业律师、执业法律工作者中择优挑选一批经验丰富、业务精湛、态度认真的专业人员(暂定25名),负责接待群众来访,接听来电咨询,每位人员做到着装整洁、服务热情,登记详细,解答专业。

2、程序规范,标准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审查、指派等过程中推行阳光服务,实现接待人员挂牌上岗,做好值班日志、来电来访及网上系统登记和舆情分析。

1、加大三级宣传力度。市中心组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深化“法援苍生、与您同行”法律援助系列宣传和服务活动,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乡镇(街道)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至少开展1次以上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义务为当地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转介4件合符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

2、开展媒体大宣传。每季度组织值班律师就来电来访、法律求助聚焦进行舆情分析、案例剖析,适时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力。

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建设,科学完善法律援助管理机制,确保法律援助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1、科学指派,确保为民办实事任务顺利完成。结合考评工作指导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做好当地辖区内合符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引导执业律师、执业法律工作者对在接待群众咨询过程中遇到合符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做好法律援助申请转介工作,确保全年为民办实事任务的顺利完成。

2、加大指导监督力度,确保案件质量。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条件、程序、承办人姓名、承办结果、补贴发放等内容在政务公开栏、法治浏阳网上公开;完善听庭和回访制度,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确定听庭案件,主要是援助律师庭前准备、案件事实把握及法律运用,案件回访达到100%;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和质量检查,严格落实执行上级统一的法律援助新文书格式,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标准。

1根据辖区实际采取分片召开例会的形式,加强对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和市直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的法律援助实务培训。指导各援助工作站负责对本辖区内村(社区)联络员的培训。

2、对法律援助热线值班人员进行培训,从着装形象、首问责任、岗位职责、窗口工作规范、咨询接待技巧、群众满意服务标准、窗口工作纪律、法律援助条例等内容进行学习和培训,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热线文明用语、窗口首问责任、群众满意服务标准等工作制度监督执行,有效提高窗口接待规范水平和法律服务业务质量。

1、构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以市法律援助中心建设为中心点,在全市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工、青、妇、老、残联、看守所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全市401个行政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组建联络员,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2、建立法律援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标准,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继续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实现“能援尽援,应援优援”。

3、推广“点援制”。积极推广受援人在法律援助中心公布的法律援助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名单中选择承办人,再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该承办人的办案方式。

4、积极推行信息系统建设。通过融合电话、网站、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建立健全标准统一、功能完善、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方便群众网上咨询和申请,逐步实现网上受理、审批和指派,全力将法律援助中心打造成为集公众维权、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于一体的对外便民法律服务平台。

5、创新工作方式。逐步完善援调对接机制、推行疑难案件讨论制度,权力义务告知书制度和听庭制度等,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水平与办案质量,丰富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法律援助需求。

6、继续加大投入。积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法律援助工作,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提供经费保障,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纵深发展。

司法局年度工作计划

20xx年,区法律援助工作着眼于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惠民服务活动,加快推进民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着力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快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的步伐和进程,推动全区法律援助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1、提升业务总量。继续巩固、完善、发展以办案服务为中心的新型工作格局,进一步调动法律服务人员拓展业务、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法律援助业务总量稳中有升。

2、降低受援门槛。鼓励和支持各工作站逐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把有关民生事项纳入援助范围,不断完善适应区情、覆盖广泛、满足公众需求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3、创新服务方式。深化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拓宽对农民工讨薪等弱势群体诉讼案件的援助渠道。继续拓展和规范非诉讼调解业务,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服务手段的衔接配合机制,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努力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帮助。将办结非诉讼调解案件纳入法律援助工作考核体系,推动非诉讼调解业务的开展。延伸法律援助服务渠道,探索在有条件的社区成立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

4、强化质量监管。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科学合理制定案件质量标准,细化评估指标,完善保障措施。采取发放监督卡、跟踪调查、旁听庭审、聘请监督员等形式,及时纠正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制定法律援助案卷评查办法,做到以案卷质量定补贴标准,严把案卷质量。

5、注重舆情分析。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立法律援助建议制度,积极介入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努力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施行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标准化建设。积极贯彻司法部有关安排部署,认真总结“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区实际,着手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实体标准、程序标准、质量标准和业务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推动便民服务工作标准化、常态化、长效化。

7、加强信息化建设。继续全面应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各类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不断提升服务决策的功能和作用。

8、加强执法执业监督管理。充分利用2612348专线、便民窗口等形式,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处理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批评监督。健全完善区、乡、村三级培训机制,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和内容,加强业务培训。按照“1+1”法律援助志愿者项目的要求,做好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工作。

9、突出宣传重点。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等活动,强化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扩大基层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10、强化机制保障。对现有的规章制度予以清理、修订、补充、完善,把接待、申请、受理、审查、指派、监督、补贴发放、归档管理等各环节工作制度建立并完善起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理业务、靠制度管理工作的新型机制,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司法局工作计划

20xx年我局工作的中心思想是:坚持以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立足本职,以民间矛盾纠纷排查为重点,以普法为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力维护我区的稳定工作。具体目标和措施是:

一普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加强“三个建设”即: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寻求“三个突破”即:在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上寻求突破;在普法工作的管理方法上寻求突破;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上寻求突破,形成“大普法”的工作格局。

二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在全区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八个一”活动,即建立一个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制定一个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一套依法治理。

规章制度。

;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开辟一块法制园地;每季开展一次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建立一个安置帮教工作站,落实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各总结一个依法治理典型,以点带面,将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区铺开。

一健全基层民调网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形成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楼院长四级民调网络。每个城市社区调委会人员不少于3人,每个农村调委会人少于5人,每年对基层民调人员培训2次,提高基层民调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调处纠纷的能力。

二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坚持“四个一”工作,并进一步探索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健全人民调解制度,严格规范调解程序,保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落实民调责任制,充分发挥村居、乡镇办事处、区三级调解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到把民间纠纷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公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证源、提高业务收入。继续严把质量关,杜绝错证、伪证。

二司法鉴定。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医鉴定程序,加强对法医鉴定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杜绝错鉴、误鉴。

三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提高办案质量。

一抓好干警学习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每周不少于4小时,每人有学习笔记,定期检查。

二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包括首问责任人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等,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机关风范教育,文明办公,推进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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