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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名句读后感 著名书籍的读后感(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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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以下是小编为大搜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名著名句读后感篇一

前几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叫《养》。这篇是现代著名作家老舍爷爷写的。学了这篇课文以后,我知道了老舍对花的喜,以及花对人类的益处,学了这篇课文后,连我这个不喜欢养花的人也想要养花了。

就拿我以前养的几盆花来说吧,本来我开开心第一次想要自己动种花,然后就像爸爸请教,爸爸让我把花种子放进土壤里,并且要轻轻的放好然后再拿手把土轻轻的铺在种子上面,必须要小心,不然会把种子压坏。我每天都再给它浇,之后,因为我不喜欢它了,所以也就没有去管,任由它随便去长,知道有一天,我看见它了,这时它已经干枯快死了,我给它又浇了一次水,然后就没有再去管它了。谁知,我的花已经枯萎了,我真恨我自己,居然没有管它,从此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养过花了,我认为花的生命力实在是太弱了。但是学了这一课之后,我觉得,其实并不是花的错,是我这个主人没有照顾好它们,我真的很内疚。我发现,其实花是需要劳动的.,如果不劳动的,就根本不会有回报。

读养花有感作文我还要再养一次花,这一次,我一定要劳动。

名著名句读后感篇二

下一本好能让我们明白很多道理,也能让人见识社会的黑暗与光明,所以,读书是我们必须要做的,也是需要坚持做的,这是很有意义的一件。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著名课文读后感800字6篇,希望大家喜欢!

说到《狼王》,我想大家应该都比较熟悉,这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曾经两次获得全国少儿优秀图书一等奖。今天,我有幸借到了它,便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暴夺去了即将成为狼王的黒桑德生命。它的妻子紫岚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在与猎的厮杀搏斗中产下四公一母的狼崽,其中一只公崽发烧死了,紫岚便付出巨大的努力把剩下的狼崽养大,而另外三只公狼却分别被金雕抓走,被捕兽夹夹住,被饥饿的'狼群所吞食。悲伤欲绝的紫岚想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却被自己的女儿赶出了家门,它在家门口游荡着,后来为了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其实,我们身边这样的人才有很多,他们为了梦想而孜孜不倦,不屈不挠,有着摔倒了再爬起来的决心。我们也要有自己的梦想,有梦想才会有追求;有梦想才会有希望;有梦想才会有未来。

在一个悲惨的世界里造就了一个悲惨的人物:茶花女,但是她的命运却如此催人下。对这个饱受创伤,最后在一个冷漠中死去的可怜姑娘,作者同样给予了深切的同

茶花女读后感:她是一个本性善良的姑娘,否则她不会为爱放弃一切,但是她为何入红尘。这个使她永无翻身的地狱,是她自愿的,还是被—逼于无奈?在这个只是表面华丽,而内心里丑陋的现实里,人们彼此互相欺骗,用虚伪遮掩在世界里,她在存在是必然的,她的命运更是无法逆转的。或许连她自己都在厌恶这一切。

在她的四周,没有人对她付出真情,没有人是因为为了她而爱她。普吕珰丝,若不是为了得到酬金,她会对玛格丽特到奴颜婢膝的`地步;那些情规,若不是为了得到她,他们会供养她吗;那些买卖人,若不是为了在她身上大赚一笔,会在她身上搞投机吗……不会,不会,不会……。一直到她名将就木之时。她们才露出原形。一张张可怕甚至事业心的,而对她,他们不再需要那张虚伪的面具,只因为她再也没有利用的价值。最可悲的是她死后,那些人便急于拍卖她的物品。她就像一群没有用的垃圾,被遗忘,被抛弃,被压在尘芥堆的底层,无声无息。

或许她生命里最闪光的一点是阿尔芒,他们彼此都付出了趋势的感情,都为对方做出了牺牲。但是他们这段爱情,却得不到任何人的承认,得不到任何人的答应,得不到这个社会的许可。玛格丽特是,虽然她放弃了一切,但是仍无法改变现实,在那里没有人能接受,也不用说相信,一个会从良,她永远活在的阴影里。最终还是为了阿尔芒,又沦落了。同时也为了他的妹妹。是的,“她像尚的女人一样冰清玉洁。有多么贪婪,她就有多么无私”。

阿尔芒虽有软弱的一面,但是他冲动,易怒,妒忌心又如此之强。他并不理解玛格丽特,他如此偏激地认为自己受骗了,不断地进行报复,他的心中越是布满恨,越是显得玛格丽特的痛,她的悲。但是玛格丽特并不后悔所有的选择,她深信当他知道真—相,她会在他的眼中显得格外崇高,然而却发生在她死后的事情。玛格丽特是一个坚强的姑娘,她个人面临着死亡,她又如此善良,不愿让他看到自己死亡前的痛苦。她一生最快乐的时光是阿尔芒给予的,但她一生最痛苦的时光同样也是阿尔芳给予的。(面临死前要永远的诀别是最痛苦的)阿尔芒的出现,是使她走向命运终点的催化剂。使她的悲惨命运更加深化。或许没有阿尔芒出现即使没有了闪耀点,也不会有深切的痛苦。或许正是因为阿尔芒,她的生命才有了光彩。她才能够从这个悲惨的世界里完全地解脱。

读后感:玛格丽特是一朵在黑暗中盛放的莲,雪白无瑕,透着光亮,但是这光却那么微弱,漂涉渺。最终还是被黑暗,这般强大的力量吞食掉,她也是一张弓,外表被剥食得一无所剩,而内心却是坚固圣洁的。但是她为了能将箭射得更远、更准,她在不断崩累自己,直到自己被毁灭掉。

英国诗人拜伦曾经说过:“一滴墨水可以引发千万人的思考,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选择一本好书,不仅可以品味一时,更可以受益一生。不错,这句话说得很对!近来,我看了世界十大文豪之一,被誉为“民族魂”的鲁迅先生写的一篇小说《孔乙己》,我看了之后,感触良多。

这篇小说第一次看,我只感到了轻松和幽默。可是,我又看了几遍后,心情不禁开始变得沉重起来,首先,便是那个孔乙己了。孔乙己,他是一个科举制度的殉葬者。年轻时,他倾家荡产地读书,只为了考取功名。假如他如愿以偿,考中了,那倒也没什么。可一旦他没有考中,那么他死读书的弊端便显露出来了。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又不会什么营生,成了一个一无是处的废人。而且,他还养成了好吃懒做的坏习惯,只能是日子愈过愈穷,最后不得不偶尔盗窃来维持生活。堂堂一个读书人,却靠着小偷小摸、鸡鸣狗盗为生,真可悲!

可是,更令我气愤的,是当时社会上人与人之间那种冷漠无情的关系。如,孔乙己每一次到店中,众人便会一齐去讽刺他,嘲笑他读书却考不上功名,还常常说他偷东西,揭他的短,并且哈哈大笑,以此为乐。尽管作者写的是“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可我却从中感到了众人对孔乙己的不屑一顾,这才是真正让我心情沉重的原因。

因此,我呼吁大家,从现在就行动起来,别再对他人报以冷漠的态度,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为和谐吧!

鲁迅先生笔下的人常常使人印象深刻。孔乙己便是其中一个。

文章叙述了“我”儿时于咸亨酒家做工,穿长衫的人一般要单间,孔乙己是一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常穿着一件破烂的长衫,也常把“之乎者也”挂在嘴边。“我”对他是比较反感的,可他却不在乎。孔乙己经常被人嘲讽,一开始别人说他偷了东西,他都是非常生气的,直到最后,被人打断了腿,别人说他,他也无所谓了。此后,孔乙己便再也没有来酒店。

从文中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孔乙己是非常穷的,不及“长衫”之人,可他还是一直穿着一身长衫,破烂的长衫。并且,文中有一句细致的动作描写:“便排出九文大”,那“排”字,便是一个一个地放了,既写出了孔乙己对“九文大钱”的不舍之情,又像是孔乙己在给短衫之人炫耀他仅有的几文钱。

孔乙己也是喜欢炫耀自己的文化的,“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一句,非常经典,言外之意就是“我会写茴香豆的茴字”,写出了孔乙己的“高傲自大”。

孔乙己对待他人的态度,在文中可看出,有一个很大的转变,一开始,人们嘲笑他说他“又偷别人东西了”,他便“睁大眼睛”,“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还不停地争辩,为自己讨回“清白”,还时不时说几句文言文,“教人半懂不懂的”,最后引得众人哄笑。到了之后,“我”听到了老板说他又窃书,偷别人的东西,让人把腿打折了,他来到店里,是“坐着用手”走的,老板嘲笑他,他只是单说了一句“不要嘲笑”,老板追问他,说腿都打折了,还不是真的,他这次是哀求着解释,是“摔断”的。

从孔乙己的态度能看出,他是非常要面子的一个人,也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一个“典例”了。

生活中,也不乏有这一类人的。学会些皮毛,便四处炫耀:“这个你会吗?你不会我会!那个你会吗?你不会我会……”便如同孔乙己论“茴香豆的茴字”了。可是到了最后才明白,可谓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了。

我以前也是喜欢炫耀自己的,因为我会的特长比其他人要多,就比如说钢琴。那是我十岁时候的事情了。当时刚刚学完一首曲子,并未练熟,但已经是“信心满满”了。我正愁没个“对手”陪我消遣消遣,就找了个比我小一岁的,也是学钢琴的小孩。我说,“你会弹这个曲子吗?不会弹哈,我给你弹来听听……”话未了,那小孩说:“这个曲子,我上个就学完了呀。”我顿时“石化”了。此后,我就再也不敢冒失了,也懂得了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孔乙己自认为是“学问”人,将自己肚子里不多的墨水拿出来炫耀,没钱了就偷书,让人给打了,还欠着咸亨酒店的钱。被自己的脸面牵着走,为争面子而活着,实属可悲。

孔乙己,可怜之人,可悲之人,可叹之人……他因穷酸而可怜,因假斯文而可悲,因死要面子而可叹。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们常说,父爱如。的确,看到这句话我立刻就能想到我那把我随时放在心尖上的爸爸。他会尽一切努力满足我的愿望,不管是否合理,只要他能实现的,他都会答应。单纯,伟大,就是我这么久以来所信奉的父爱。

但在读完《高老头》后我疑惑了,《高老头》发表于1834年,是巴尔扎克秀的作品之一。小说主人公高老头向读者展示了一份特别的父爱。他把女儿当作天使,乐于牺牲自己来满足她们的种种奢望。为了女儿的体面,他歇了生意,只身搬进伏盖公寓;为了替女儿还债,他当卖了金银器皿和亡妻的遗物,出让了养老金,弄得身无一文;最后,仍然是为了给女儿弄钱,他竟想去“偷”去“抢”去代替人家服兵役,去“卖命”“杀人放火”。

对这样一个“慈父”,巴尔扎克赞叹“他无异于一个___神圣的殉道者”。有人也曾赞赏他“表现了人类崇高的`至性”。其实,这都是把高老头的父爱抽象化,神圣化了。事实上,高老头的父爱并不单纯,而带着阶级的复杂性,他的父爱是交织着封建宗法观念和资产阶级的金钱法则的。从封建宗法伦理道德观出发,他认为父女之爱天经地义,“父道”是家庭、社会的轴心;但他又怀着往上爬的虚荣心,把对女儿的“爱”作为攀援名贵、抬高地位的手段,结果,原本高尚的感情变得庸俗、猥琐。

69岁的高老头,6年前结束了他的买卖后,住到了伏盖公寓。当时,分住在二楼一间的房间,每年交一千二百法郎的膳宿费,他衣着讲究,每天还请理发师来给他梳头发,连鼻烟匣都是金的,他算得上这所公寓里最体面的房客,人们都叫他高里奥先生。寡妇老板娘还向他搔首弄姿,想改嫁于他当一名本地区的阔太太。

可是随着他给女儿的钱越来越多,自己的财富越来越少,他所住的公寓也从档的搬到了最低等的。他戒了鼻烟,批发了理发匠,金刚钻、金烟匣、金链条等饰物也不见了,人也越来越瘦,看上去活像一个可怜虫。而本来对他恭敬有加的伏盖太太还有公寓里的其他人,对他的态度也越来越差,甚至对他冷嘲热讽的。

《高老头》着重揭露批判的是资本主义世界中人与人之间赤__的金钱关系。小说以巴黎为背景,主要写两个平行而又交叉的故事:退休面条商高里奥老头被两个女儿冷落,悲惨地死在伏盖公寓的阁楼上;青年拉斯蒂涅在巴黎社会的腐蚀下不断发生改变,但仍然保持着正义与道德。同时还穿插了鲍赛昂夫人和伏脱冷的故事。通过寒酸的公寓和豪华的贵族沙龙这两个不断交替的主要舞台,作家描绘了一幅幅巴黎社会人欲横流、极端丑恶的图画,暴露了在金钱势力支配下资产阶级的道德沦丧和人与人之间的冷酷无情,揭示了在资产阶级的进攻下贵族阶级的必然灭亡,真实地反映了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特征。

一个阴霾的世纪,整个社会都沉浸在一种人人不平等的压迫剥削,豁然梭至那书店中小说书柜专台前,低调而沉默。任凭窗外小雨淅沥,我却手捧着它——《狂人日记》被那悲愤的孔乙己的遭遇所打动了。“窃书不算偷!”一个强劲的声音在我心中呐喊。带着中国人民心底的悲哀,和着下层人民对知识的渴求,共鸣起来。在这期间,涌现出无数平民作家,鲁迅便是其中人物之一。他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使我百读不厌,常引我浮想联翩。

鲁镇的酒店格局,一个身材高大,脸色青白,皱纹与伤痕夹杂其中的清贫书生孔乙己,时常光顾于此,人们早已习惯这样了,进餐同时少不了几句捉弄与讽刺的话语,可一连好几天,他都不光顾酒店了,引得人们议论纷纷。

读到这一幕,我不禁对孔乙己心生怜悯,怎么能这样蔑视一个家贫而有志的书生呢?

我怀着对孔乙己的同情,愤愤地往下接着读,此时掌柜的发话了:“昨天,孔乙己到丁举人家去偷书,被抓后死不承认,结果被打了一天一夜,出门时腿折断了。”啊!真是个博取别人同情的小人,才会做出这种下流偷窃的勾当。可他偷的却单单是一本书,这……我似乎误解孔乙己了。

一行醒目的字夺入眼眶,天啊!孔乙己在端午节时分,死去了,而在死前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便是“窃书不算偷!”啊!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夸美纽斯说:“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中国古话讲,开卷有益,而孔乙己,单为了这“益”字,不惜自己的人格,四处窃书。中国社会为什么不让诸如此类有志而善读的书生饱尝“营养”呢?窃书虽是不光彩的事情,但这是穷人丰满知识头脑的一种方式。孔乙己的死和那强劲的话语,左右着我,不禁感慨万分,潸然泪下,真是为了“读书事业”而奋斗

开卷有益,不开卷而绝无益。

“窃书不算偷!”这声音在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也鼓舞着我更加努力地读书!

名著名句读后感篇三

暑假里读了《草房子》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书中,桑桑是一个聪明、调皮、爱捣蛋的孩子,整天满脑子胡思乱想,做出奇怪的事情来。比如用自家的碗柜做鸽子的家、把蚊帐做成鱼网、夏天穿着大人的棉袄做莫名其妙的动作、瞎唱一些乱七八糟的自编歌、把爸爸年轻时得到的笔记本当什么来用……然而,每次被妈训责以后,过一段时间老毛病却又犯了,母亲的责骂简直对他来说没有一点效果。

桑桑他们班的班长杜小康,家里的条件本是油麻地小学还算富裕的,可是因为家里的突变,使他不能上学,而要离开油麻地,去400公里以外的地方养鸭…。。在杜小康走之前,他撕心裂肺的喊声:“我要上学。”我被深深的感动了。当时,他哭了,我也哭了。而且,杜小康还是一个很诚实敢作敢当的孩子。有一次,他和桑桑在稻草堆那边玩火,结果起火了。当桑校长问是谁干的的时候,杜小康和桑桑都在犹豫不决,最终还是杜小康承认了错误。就因为这桑桑回家后被他的爸爸—桑校长打骂了一顿呢…。。陆鹤因为没有长头发,被大家称为“秃鹤”,经常被大家笑话。但是,他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上的。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使我认识了许多天真可爱的孩子;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我明白了同学之情应该互相帮助;我知道了师生之间,应该友好相处…。

想想他们我们是多么幸福啊。从今以后,我一定会学习杜小康爱读书的好精神,发奋读书;一定学习“秃鹤”有一颗自信的心,相信自己就会成功。我一定会学习纸月尊敬长辈…。。总之,这本书中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闪光点,我一定会努力的向它们靠近的,争做一个优秀的四好少年。

名著名句读后感篇四

鲁迅先生笔下的人常常使人印象深刻。孔乙己便是其中一个。

文章叙述了“我”儿时于咸亨酒家做工,穿长衫的人一般要单间,孔乙己是一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常穿着一件破烂的长衫,也常把“之乎者也”挂在嘴边。“我”对他是比较反感的,可他却不在乎。孔乙己经常被人嘲讽,一开始别人说他偷了东西,他都是非常生气的,直到最后,被人打断了腿,别人说他,他也无所谓了。此后,孔乙己便再也没有来酒店。

从文中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孔乙己是非常穷的,不及“长衫”之人,可他还是一直穿着一身长衫,破烂的长衫。并且,文中有一句细致的动作描写:“便排出九文大钱”,那“排”字,便是一个一个地放了,既写出了孔乙己对“九文大钱”的不舍之情,又像是孔乙己在给短衫之人炫耀他仅有的几文钱。

孔乙己也是喜欢炫耀自己的文化的,“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一句,非常经典,言外之意就是“我会写茴香豆的茴字”,写出了孔乙己的“高傲自大”。

孔乙己对待他人的态度,在文中可看出,有一个很大的转变,一开始,人们嘲笑他说他“又偷别人东西了”,他便“睁大眼睛”,“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还不停地争辩,为自己讨回“清白”,还时不时说几句文言文,“教人半懂不懂的”,最后引得众人哄笑。到了之后,“我”听到了老板说他又窃书,偷别人的东西,让人把腿打折了,他来到店里,是“坐着用手”走的,老板嘲笑他,他只是单说了一句“不要嘲笑”,老板追问他,说腿都打折了,还不是真的,他这次是哀求着解释,是“摔断”的。

从孔乙己的态度能看出,他是非常要面子的一个人,也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一个“典例”了。

生活中,也不乏有这一类人的。学会些皮毛,便四处炫耀:“这个你会吗?你不会我会!那个你会吗?你不会我会……”便如同孔乙己论“茴香豆的茴字”了。可是到了最后才明白,可谓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了。

我以前也是喜欢炫耀自己的,因为我会的特长比其他人要多,就比如说钢琴。那是我十岁时候的事情了。当时刚刚学完一首曲子,并未练熟,但已经是“信心满满”了。我正愁没个“对手”陪我消遣消遣,就找了个比我小一岁的,也是学钢琴的小孩。我说,“你会弹这个曲子吗?不会弹哈,我给你弹来听听……”话未了,那小孩说:“这个曲子,我上个月就学完了呀。”我顿时“石化”了。此后,我就再也不敢冒失了,也懂得了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孔乙己自认为是“学问”人,将自己肚子里不多的墨水拿出来炫耀,没钱了就偷书,让人给打了,还欠着咸亨酒店的钱。被自己的脸面牵着走,为争面子而活着,实属可悲。

孔乙己,可怜之人,可悲之人,可叹之人……他因穷酸而可怜,因假斯文而可悲,因死要面子而可叹。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人。

名著名句读后感篇五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做人要善良,乐于助人;面对困难,要机智应付,从容面对。在学校要诚实,学习上遇到问题时不要紧张害怕,只要努力,办法总比困难多,相信自己,一定能够到达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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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名句读后感篇六

1.人生那么长,每个时刻都有人与自己邂逅、同行、离开。感激他们丰富了生命,然后就这样子,慢慢的成长了吧。

2.只是被狠狠的伤害过以后,再也无法认真对待。

3.谢谢你曾经的存在,存在于我记忆里最深处最美好的位置。谢谢因为有你我的记忆里只存在这些毛茸茸的轮廓。它们有着明晃晃的光圈叫我一直幸福者。

4.并不是所有的结束都是残缺,悲伤不会化成河流一般壮大反而会被声明中那些温暖而美好的事情所覆盖。

5.原来只要是分开了的人,不论原来多么熟悉,也会慢慢变得疏远。

6.我希望我自己,未来还能遇见你。

对不起,我真的无法用等待去比喻

7.三百年到会在转瞬之间。只是,这次不想再等待了。

8.年轮哗啦啦地扭转着,可是谁曾出现过谁的记忆里这些却只有自己知道。

缘分这种东西

又怎么会像是某个制定的目标

只要努力

就一定能得到呢?

9.他们说

遥望着摩天轮的人

其实都是在遥望幸福

11.生命竟然如此脆弱

死亡的感觉不自己溺水时还要来得真切鲜活

仿佛连自己的呼吸也因此而停住了

深黑色的绝望卡在了咽喉里

发不出任何声音

12.你说你,永远记得这温暖。你说你会因为那一点温暖,勇敢地活下去。

13.我是不是到现在才突然发现,我走了那么远,原是为了漂泊。

但事实上只是发现那些远离我身后的,对我有多么重要。

14.如果。

如果把脑海里关于你的记忆,用一个点来表示的话

那我大概可以书写出足以延绵到宇宙尽头,那么长的省略号。

……可我遗漏了句号

15.据说巨大的行星在灭亡后,会微缩成肉眼也看不到的存在,叫做“黑洞”。又据说人在极度痛苦或遭遇撞击的时候,大脑会为了自保而自动舍弃一些记忆一次逃避现实。称为“选择性失忆”。

16.那些被自己一厢情愿所认定为平滑而空白的过渡里。你忘了绝望与悲伤曾带着怎样巨大的羽翼从上方尖啸而过。

17.甜是爱。涩如思念。而汤之浓稠都是内心待解的焦灼心态

18.在夏日的阳光下,依在旁等待他的身影。尝试在千百万人之中一眼就找到你。看你越过茫茫人海,脚步轻轻,他国有愁情绪,向我奔来。

19.因为没有人关怀,却又一直受伤害,甚所以才想召唤出另一个世界的力量。而自己唯一的朋友,也竟是自己所创造出来的唯一的依托。

20.那样也好。在错失了整个世界之后,备受伤害的心终于不需要再顾及他人的想法。

21.就算是为让我知道,我应当活着,去寻找你生活的那个温暖的彼岸。而你应该永恒的在那里,等我到来。

名著名句读后感篇七

读完《名人传》,我深切的感受到名人是怎样炼成的鲜活的人物,生动的语言把三位名人诠释的栩栩如生。贝多芬、米开朗基罗、托尔斯泰三位名人在作者罗曼罗兰动人心魄的笔尖下谱写了一首华美的“英雄交响曲”。

三位名人中,最熟悉的莫过于音乐天才贝多芬了。我们都知道在他耀眼的光华下,隐藏着的是他的不幸和努力。《名人传》让我对贝多芬有了更深更新的认识。他有着悲惨的童年,从小便被父亲用暴力逼迫学习各种各样的乐器,他的童年没有快乐。但是他的悲惨并没有随着他的长大而结束,母亲的去世给贝多芬巨大的打击。悲痛欲绝的贝多芬没有放弃,与命运的斗争才刚刚开始。

与贝多芬灵敏而活跃的音乐细胞相比,他的身体却是不堪一击。也许,是命运的捉弄,是上天的.不公,贝贝多芬被病魔缠身,身体每况愈下,一天不如一天。听力的下降对贝多芬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他执着追求音乐的脚步并没有因此而停下。就算当自己的听力完全失去的时候,还是没能扑灭他对音乐如火的热情。除了贝多芬在音乐方面惊人的天赋外,他留给我们的,更多的是对人生的思考。

我国先哲孟子说过:“天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的确,贝多芬是在经历了超越常人的磨难之后才成为伟人的。“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就是成为天才的根本。

,寻找生活的希望。即使是不幸、悲惨的人生,只要敢于去与命运作斗争,它也是充满光华的。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要记得,要敢于从上帝手中抢夺自己人生的方向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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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名句读后感篇八

英国诗人拜伦曾经说过:“一滴墨水可以引发千万人的思考,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选择一本好书,不仅可以品味一时,更可以受益一生。不错,这句话说得很对!近来,我看了世界十大文豪之一,被誉为“民族魂”的鲁迅先生写的一篇小说《孔乙己》,我看了之后,感触良多。

这篇小说第一次看,我只感到了轻松和幽默。可是,我又看了几遍后,心情不禁开始变得沉重起来,首先,便是那个孔乙己了。孔乙己,他是一个科举制度的殉葬者。年轻时,他倾家荡产地读书,只为了考取功名。假如他如愿以偿,考中了,那倒也没什么。可一旦他没有考中,那么他死读书的弊端便显露出来了。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又不会什么营生,成了一个一无是处的废人。而且,他还养成了好吃懒做的坏习惯,只能是日子愈过愈穷,最后不得不偶尔盗窃来维持生活。堂堂一个读书人,却靠着小偷小摸、鸡鸣狗盗为生,真可悲!

可是,更令我气愤的,是当时社会上人与人之间那种冷漠无情的关系。如,孔乙己每一次到酒店中,众人便会一齐去讽刺他,嘲笑他读书却考不上功名,还常常说他偷东西,揭他的短,并且哈哈大笑,以此为乐。尽管作者写的是“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可我却从中感到了众人对孔乙己的不屑一顾,这才是真正让我心情沉重的原因。

因此,我呼吁大家,从现在就行动起来,别再对他人报以冷漠的态度,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为和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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